楓葉卡5年內住滿730天的算法
分頁: 1, 2  下一頁    :| |:
移民生活北美論壇 -> 生活互助

#1: 作者: maohu時間: 2014-2-19 22:39

最近加拿大新入籍法已經出來了,對楓葉卡的規定還是5年內住滿2年。想要入籍加拿大的小伙伴們一定要看哦!提前算算楓葉卡的規定是如何算的。按照加拿大移民部的規定,5年內住滿2年,即730天,方可辦理楓葉卡延期申請,保全永久居民身份資格。至於這其中的5年內住滿2年的具體算法,公民身份和移民部在其官網http://www.cic.gc.ca/,對太空人普遍關心的問題,做了法律解釋。



移民局對楓葉卡新規定

要了解5年內在加拿大住滿2年的法律定義,首先要了解什麼是住在加拿大的時間。按移民部的解釋,以下三種情形,都可滿足住在加拿大的條件。
第一,本人實際在加拿大居住;第二,為一家加拿大公司(在加註冊、有持續經營記錄)或加拿大政府機構在海外工作,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視同為在加拿大居住時間;第三,陪同有加拿大國籍的配偶在海外居住,此時,在境外居住的時間,也同樣視同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但是,在海外陪伴有加拿大國籍的子女則不能算為在加拿大居住時間,而不滿22歲的子女在海外陪同有加拿大國籍父母的居住時間,可以視同為在加拿大的居住時間。



保留楓葉卡時間的算法

5年內住滿2年,不是從移民登陸的時間算起,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算起,它的算法有兩種形式:一是從提出楓葉卡延期申請那天倒推,5年的時間內住滿2年;二是從每次進入加拿大境內的時間,倒數回去5年算起。
也就是說,只要能夠證明,任意一種倒推方式,通過以上所說的三種居住方法之一,滿足住滿2年的要求,就符合5年內住滿2年的條件。
這樣一來,要面臨的一大問題是,移民局按5年住滿2年辦理楓葉卡延期,而邊境處是按入境倒推5年住滿2年,決定是否准許入關。如此說來,即使手持有效的楓葉卡,也有被邊境處拒之境外的可能。

延期後的楓葉卡,即登陸超過5年者,出入境就就有可能遇到這樣的麻煩。例如2010年5月獲得楓葉卡延期者,是在2005年至2010年的任何時間段內住滿2年,可能是2005、2006連續住滿的2年,也可能是2005年住1年、2009年住1年。這樣,當年拿到延期的新楓葉卡離開加拿大、今年5月返回時,邊境處則會從2012年5月倒推5年。就是說,從2007年5月至2012年5月住滿2年者,方可入境;否則,邊境處有權阻止其入境。

第一個5年期的楓葉卡入境可能引起的爭議是,入境時往後累計,也難以達到住滿2年的條件。比如:2007年短程登陸溫哥華的某小姐,期間也蜻蜓點水似地光顧過,今年2月再次入境時,他在加拿大居住時間累計不到1年,離楓葉卡到期僅剩8個月,邊境人員以其5年內無法住滿2年為由,拒絕入境,某先生由此也喪失了永久居民身份。

外派工作,不能隨便注冊一家公司就能說事,除了必須是在加拿大註冊的公司外,還必須在加拿大正常運作、具有產生收入的能力並能實現預期的利潤。

境外居住證明文件

陪同境外的加拿大公民,有要證據表明陪同人加拿大公民的身份,以及申請人的配偶、同居伴侶或子女關系證明,文件包括:結婚證、同居證明,孩子的出生證、受洗文件、收養或監護文件,讀書或就業記錄,護照或其他旅行文件,文件指示陪同的人狀態。

在境外就業者,要提供僱傭公司的名稱、性質、正式簽署合同的名稱及職位,需要的文件包括:公司註冊及營業執照的復印件,伙伴關系協定或公司年度報告,加拿大企業所得稅的稅務評估財務報表,僱員轉讓協議或合同副本,加拿大企業和加拿大以外的業務或客戶之間的任何關於申請人的工作、客戶或業務協議的副本,加拿大稅務局評估收入稅的通知T4。

加永久居民過境 從2014年起必須刷楓葉卡

2014年起加國永久居民在離開和進入加國邊境時,必須出示楓葉卡並交由海關人員過卡紀錄,如此移民部便可掌握永久居民在加國的確實居留時間,以打擊造假的不法移民。

@YorkBBS

#2: 作者: 本那比經略時間: 2014-2-20 00:27

寫道:
5年內住滿2年,不是從移民登陸的時間算起,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算起,它的算法有兩種形式:一是從提出楓葉卡延期申請那天倒推,5年的時間內住滿2年;二是從每次進入加拿大境內的時間,倒數回去5年算起。


誰能幫著找找這段話的英文原文。。。icon_rolleyes.gif

#3: 作者: maohu時間: 2014-2-20 00:38

本那比經略 寫道:
寫道:
5年內住滿2年,不是從移民登陸的時間算起,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算起,它的算法有兩種形式:一是從提出楓葉卡延期申請那天倒推,5年的時間內住滿2年;二是從每次進入加拿大境內的時間,倒數回去5年算起。


誰能幫著找找這段話的英文原文。。。icon_rolleyes.gif


偶木有找到 tiger37.gif

#4: 作者: 本那比經略時間: 2014-2-20 00:58

maohu 寫道:
本那比經略 寫道:
寫道:
5年內住滿2年,不是從移民登陸的時間算起,也不是從拿到楓葉卡的時間算起,它的算法有兩種形式:一是從提出楓葉卡延期申請那天倒推,5年的時間內住滿2年;二是從每次進入加拿大境內的時間,倒數回去5年算起。


誰能幫著找找這段話的英文原文。。。icon_rolleyes.gif


偶木有找到 tiger37.gif


所以偶一直懷疑這段話的真假。每次進入加拿大,海關官員有這個能力知道過去5年住滿沒住滿沒?因為出境的的時候沒有任何記錄的啊。。。icon_rolleyes.gif

#5: 作者: 楓葉卡入籍時間: 2014-3-24 10:38

機制逐步完善……你到任何地方通常有當地的記錄來推斷……除非合法規避,如 www.PR-51.com

#6: 作者: cet6時間: 2014-3-24 10:44

有一天算一天比較清楚的

#7: 作者: weihua時間: 2014-5-02 20:34

本那比經略 寫道:
maohu 寫道:
本那比經略 寫道:
誰能幫著找找這段話的英文原文。。。icon_rolleyes.gif


偶木有找到 tiger37.gif


所以偶一直懷疑這段話的真假。每次進入加拿大,海關官員有這個能力知道過去5年住滿沒住滿沒?因為出境的的時候沒有任何記錄的啊。。。icon_rolleyes.gif


6月以後就開始執行出境刷卡刷護照了。。。。。。

#8: 作者: Hewett時間: 2014-6-20 23:08

新法剛通過,不清楚.請問:

海外公民配偶陪伴壹天算壹天嗎?

海外公民小孩陪伴壹天算壹天嗎?

#9: 作者: 嘉譯無敵時間: 2014-6-25 15:22

IMM5444表上旅行記錄是計算境外累計天數不超過1095天的標准來執行的,而不是算境內居住累計天數。

另外,住址記錄和工作/教育記錄上的日期和旅行記錄上的出入境日期應該合乎邏輯,很多人忽視了這一點,比如說,你如果在境外旅行的同時,還在境內有上學或者工作,那就有矛盾了,雖然可能有個別例外。

看起來簡單,其實要填的好也沒有那麼簡單。尤其是有公民身份的家人陪住的,雙方的旅行記錄都要計算,而且必須吻合才行。不想暈菜的話,還是找專家吧!

tiger1.gif tiger1.gif

#10: 作者: 簾卷東風時間: 2015-12-18 21:45

說的比較清楚!多謝樓主




移民生活北美論壇 -> 生活互助


output generated using printer-friendly topic mod, 所有的時間均為 美國太平洋時間

分頁: 1, 2  下一頁    :| |:
1頁,共2

Powered by phpBB 2.0.8
Content received from: 加西網 (溫哥華門戶網), https://www.westc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