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壓的癱哥為什麼不值得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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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 火星時間: 2013-10-08 10:31

不支持連生這樣做的人,最接受不了的是連壓過一個活生生的肉體,這無人性,太殘忍。這是爭論的焦點之一。

有人說大家不同情那個癱哥是因為看他前科累累不是個好人。但偶看他的記錄從2006年之後就沒再有犯罪記錄,現在也是兩個孩子的爸爸。偶不同情他不是因為他的前科。

如果是個沒帶頭盔沒穿皮夾的乖乖女,如果是個西裝革履的男人,如果是個白發蒼蒼的老太太,如果是這樣的人在車頭前面,哪怕不是在調節只是在看熱鬧,連生也不會這樣撞過去,至少會給出轟引擎之類的警告(事實上連也轟了),而這樣的helper or bystander也會避開。

但那個被碾的不是這樣的,不管他有沒有前科,至少在當時他是摩托車隊中的一員,他的形象和做為都不會讓連把他從GANG中SEPERATE出來。仔細看錄像,從他下車到被碾有十幾秒的時間,他始終站在車頭,他要調解應該到駕駛門旁邊去呀。去勸解那些砸窗刺胎的呀。

從連後來的舉動看,他很克制理智,沒有橫沖直撞,盡量避免傷害無辜,甚至在CHANCE大力擊打車窗毫無疑問會被實以暴力時都不再倒車逃走。這說明這位哥大的高材生有責任感擔當感,是個好公民。

再看被壓之前的幾秒鍾,連在啟動之前已經發出過警告,從其它騎手的反應可以看出,在連的車動之前,有人已經開始避開。遠處有個穿黒夾克的本來氣勢洶洶往前去,但突然步伐慢下來了,然後停住,他應該聽到連在轟引擎了,感覺到危險。此時有些接近車頭位置的車手開始移動。這個無賴當時並不是離車頭最進的,又不是跨在摩托上,自由站立的姿勢,如果他一開始就避開,完全有時間做得到。但他沒有這麼做,只能是說他夠膽大,在拿自己性命賭連不敢壓過來。這叫紂由自取,如果不說愚不可及的話。

#2: 作者: bcca時間: 2013-10-08 10:34

這種故意搞事的,和一般人道路沖突有本質不同

#3: 作者: 來玩兒時間: 2013-10-08 10:59

盡管我知道這種觀點在這裡要挨拍的,但還是想說: 無論他是一個什麽人,我都覺得他在這個事故中是值得同情的, 他畢竟沒有去攻擊lien,lien在開車的時侯按喇叭提醒也許會好很多.

在這裡討論的所有人,我相信都是書生,真有人把別人致殘過嗎? 我相信沒有,我也相信這對一個和平年代的普通人會是一輩子的心裡負擔,除非那個人當時真的正在要我的命.

#4: 作者: 火星時間: 2013-10-08 11:02

至於癱哥的律師,偶還是很佩服她的,很快就抓住了POINT:

癱哥在被撞時不在駕駛車輛。

這是很關鍵的一點。

至於在這之前他非法駕駛,那是另外一件事,可以告他非法駕駛。這與這起民事案的勝負有一定關聯,但辯方不能僅因此就會勝訴。

有人說你不非法駕駛,你連駕照都沒有,你如何出現於此,出現在高速公路上。我開始也這麼想。

但要知道即使沒有駕照、吊銷駕照的人也還是可以搭別人的車出現在高速上,行人在事故發生時也可以進入高速公路幫忙。

反之如果他是在駕車時被撞傷,那就不一樣了,因自身行為非法受的傷害很難獲民事賠償,尤其是在對方有reasonable grounding作出他的行為的時候。

#5: 作者: auitest1時間: 2013-10-08 11:05

他算自作自受嗎?

#6: 作者: 火星時間: 2013-10-08 11:07

來玩兒 寫道:
盡管我知道這種觀點在這裡要挨拍的,但還是想說: 無論他是一個什麽人,我都覺得他在這個事故中是值得同情的, 他畢竟沒有去攻擊lien,lien在開車的時侯按喇叭提醒也許會好很多.

在這裡討論的所有人,我相信都是書生,真有人把別人致殘過嗎? 我相信沒有,我也相信這對一個和平年代的普通人會是一輩子的心裡負擔,除非那個人當時真的正在要我的命.


可能用不值得同情,這樣的詞有點過了。

但起碼我認為連生不應該因為壓了他而收到指責。

#7: 作者: bcca時間: 2013-10-08 11:09

來玩兒 寫道:
盡管我知道這種觀點在這裡要挨拍的,但還是想說: 無論他是一個什麽人,我都覺得他在這個事故中是值得同情的, 他畢竟沒有去攻擊lien,lien在開車的時侯按喇叭提醒也許會好很多.

在這裡討論的所有人,我相信都是書生,真有人把別人致殘過嗎? 我相信沒有,我也相信這對一個和平年代的普通人會是一輩子的心裡負擔,除非那個人當時真的正在要我的命.


當時情況緊急根本沒時間想,只想逃命,而且面前的人都是一伙的,都是攻擊他的“敵人”
如果不逃他自己可能沒命。

#8: 作者: 來玩兒時間: 2013-10-08 11:14

火星 寫道:
來玩兒 寫道:
盡管我知道這種觀點在這裡要挨拍的,但還是想說: 無論他是一個什麽人,我都覺得他在這個事故中是值得同情的, 他畢竟沒有去攻擊lien,lien在開車的時侯按喇叭提醒也許會好很多.

在這裡討論的所有人,我相信都是書生,真有人把別人致殘過嗎? 我相信沒有,我也相信這對一個和平年代的普通人會是一輩子的心裡負擔,除非那個人當時真的正在要我的命.


可能用不值得同情,這樣的詞有點過了。

但起碼我認為連生不應該因為壓了他而收到指責。


每個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每個人為自己的生命被無視發出聲音都是無可厚非的.

#9: 作者: 火星時間: 2013-10-08 11:16

來玩兒 寫道:
火星 寫道:
來玩兒 寫道:
盡管我知道這種觀點在這裡要挨拍的,但還是想說: 無論他是一個什麽人,我都覺得他在這個事故中是值得同情的, 他畢竟沒有去攻擊lien,lien在開車的時侯按喇叭提醒也許會好很多.

在這裡討論的所有人,我相信都是書生,真有人把別人致殘過嗎? 我相信沒有,我也相信這對一個和平年代的普通人會是一輩子的心裡負擔,除非那個人當時真的正在要我的命.


可能用不值得同情,這樣的詞有點過了。

但起碼我認為連生不應該因為壓了他而收到指責。


每個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每個人為自己的生命被無視發出聲音都是無可厚非的.


對不起,偶想來想去還是同情不起來他。

#10: 作者: 來玩兒時間: 2013-10-08 11:17

火星 寫道:
來玩兒 寫道:
火星 寫道:
可能用不值得同情,這樣的詞有點過了。

但起碼我認為連生不應該因為壓了他而收到指責。


每個生命都是值得尊重的,每個人為自己的生命被無視發出聲音都是無可厚非的.


對不起,偶想來想去還是同情不起來他。


沒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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