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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生活北美论坛 -> 流协

#1: 作者: 山巅一壶酒时间: 2010-10-23 23:46

1,作为一个普通网民,创建群组获批,我借这个机会对管理层表示感谢。

2,作为版主,哪怕只是个刚领证第一天的小小群主,我认为我删贴有我的理由。事情的经过和理由陈述如下:

2a 经过和理由:我注册了一个马甲“帮主”,作为群组骨干的公共帐户,发帖---本邦大事记,选择谢绝回帖模式,而非讨论贴。我个人认为,这一操作适用于所有普通网友,和以普通网友身份发言的管理人员。然而,出乎我的意料,老大很快跟了一帖 “李鬼”,我的理解,这不是一个管理行为,而只是一个滥用管理职权发言的普通网友行为,所以我经过认真的考虑,无论从维护管理人员形象还是从维护帖子的初始原貌出发,我决定删贴。此情况同样施加于后面sun管的“连老大的贴也敢删云云~~”贴。

3,作为当事人,我不认为我的理由就站得住脚,但既然有了处罚结果,且是在没有任何版规条款加以支持的情况下,本人委托律师飞主任全权代理我的case,依次向三级管理机构申述。

4,希望群组成员保持理智克制的态度,配合流程,并保有对申述结果最终采取行动的权利。

#2: 作者: 小岚时间: 2010-10-23 23:48

支持

#3: 作者: flying2u时间: 2010-10-23 23:50

urright 写道:
1,作为一个普通网民,创建群组获批,我借这个机会对管理层表示感谢。

2,作为版主,哪怕只是个刚领证第一天的小小群主,我认为我删贴有我的理由。事情的经过和理由陈述如下:

2a 经过和理由:我注册了一个马甲“帮主”,作为群组骨干的公共帐户,发帖---本邦大事记,选择谢绝回帖模式,而非讨论贴。我个人认为,这一操作适用于所有普通网友,和以普通网友身份发言的管理人员。然而,出乎我的意料,老大很快跟了一帖 “李鬼”,我的理解,这不是一个管理行为,而只是一个滥用管理职权发言的普通网友行为,所以我经过认真的考虑,无论从维护管理人员形象还是从维护帖子的初始原貌出发,我决定删贴。此情况同样施加于后面sun管的“连老大的贴也敢删云云~~”贴。

3,作为当事人,我不认为我的理由就站得住脚,但既然有了处罚结果,且是在没有任何版规条款加以支持的情况下,本人委托律师飞主任全权代理我的case,依次向三级管理机构申述。

4,希望群组成员保持理智克制的态度,配合流程,并保有对申述结果最终采取行动的权利。



"本人委托律师飞主任全权代理我的case,依次向三级管理机构申述。"

WKAO, 侬倒是轻松鸟. 俺算是掉坑里了.

也罢, 俺们走走这一过场.

#4: 作者: hanqo时间: 2010-10-23 23:51

先冷静,再反击.绝对支持.

#5: 作者: flying2u时间: 2010-10-23 23:52

另:

删贴对还是不对, 老大是受害者, 可以走程序向法院申诉嘛, 另案处理.

咱们是投诉无端罚款100盾, 无根无据.

请你作为当事人再重写一下投诉声明哈.

#6: 作者: cayenne时间: 2010-10-23 23:52

老大的“李鬼”代表啥意思?

#7: 作者: 山巅一壶酒时间: 2010-10-23 23:52

flying2u 写道:
urright 写道:
1,作为一个普通网民,创建群组获批,我借这个机会对管理层表示感谢。

2,作为版主,哪怕只是个刚领证第一天的小小群主,我认为我删贴有我的理由。事情的经过和理由陈述如下:

2a 经过和理由:我注册了一个马甲“帮主”,作为群组骨干的公共帐户,发帖---本邦大事记,选择谢绝回帖模式,而非讨论贴。我个人认为,这一操作适用于所有普通网友,和以普通网友身份发言的管理人员。然而,出乎我的意料,老大很快跟了一帖 “李鬼”,我的理解,这不是一个管理行为,而只是一个滥用管理职权发言的普通网友行为,所以我经过认真的考虑,无论从维护管理人员形象还是从维护帖子的初始原貌出发,我决定删贴。此情况同样施加于后面sun管的“连老大的贴也敢删云云~~”贴。

3,作为当事人,我不认为我的理由就站得住脚,但既然有了处罚结果,且是在没有任何版规条款加以支持的情况下,本人委托律师飞主任全权代理我的case,依次向三级管理机构申述。

4,希望群组成员保持理智克制的态度,配合流程,并保有对申述结果最终采取行动的权利。



"本人委托律师飞主任全权代理我的case,依次向三级管理机构申述。"

WKAO, 侬倒是轻松鸟. 俺算是掉坑里了.

也罢, 俺们走走这一过场.


靠,究竟是谁擦谁的pg,侬耍都耍了,给你个名正言顺岂不快哉! icon_mrgreen.gif

#8: 作者: 山巅一壶酒时间: 2010-10-23 23:54

cayenne 写道:
老大的“李鬼”代表啥意思?


就是爆马甲

#9: 作者: 四维时间: 2010-10-23 23:54

赞有理,有据,有节.

支持走完程序.

#10: 作者: 宁采臣时间: 2010-10-23 23:55

urright 写道:
1,作为一个普通网民,创建群组获批,我借这个机会对管理层表示感谢。

2,作为版主,哪怕只是个刚领证第一天的小小群主,我认为我删贴有我的理由。事情的经过和理由陈述如下:

2a 经过和理由:我注册了一个马甲“帮主”,作为群组骨干的公共帐户,发帖---本邦大事记,选择谢绝回帖模式,而非讨论贴。我个人认为,这一操作适用于所有普通网友,和以普通网友身份发言的管理人员。然而,出乎我的意料,老大很快跟了一帖 “李鬼”,我的理解,这不是一个管理行为,而只是一个滥用管理职权发言的普通网友行为,所以我经过认真的考虑,无论从维护管理人员形象还是从维护帖子的初始原貌出发,我决定删贴。此情况同样施加于后面sun管的“连老大的贴也敢删云云~~”贴。

3,作为当事人,我不认为我的理由就站得住脚,但既然有了处罚结果,且是在没有任何版规条款加以支持的情况下,本人委托律师飞主任全权代理我的case,依次向三级管理机构申述。

4,希望群组成员保持理智克制的态度,配合流程,并保有对申述结果最终采取行动的权利。


兄弟码字去鸟,刚上来...

飞主任那边的代办费跟人家商量了吗? icon_mrgree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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