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flying2u, 時間: 2010-10-23 22:07
老大因為在流協被刪貼惱羞成怒, 利用職權宣布罰款100盾, 完全沒有任何論壇法規支持, 俺代表廣大Lm投訴!
如果管理員處理不了, 將向法院投訴哈.
一旦法院受理, 100盾的訴訟費絕不拖欠.
(改為向牛管投訴哈!)
#2: 作者: 小純正·真, 時間: 2010-10-23 22:08
Sun管是涉案人,換一個~
#3: 作者: 油菜花, 時間: 2010-10-23 22:09
換2麥管吧。
#4: 作者: 人黃豬老, 時間: 2010-10-23 22:10
不行,向法院投訴前還必須在不眠夜寫10000字以上的說明,為蝦米不選擇采用暴力對抗之手段,而選擇法院投訴。
本院開張之初,法理方面的著作甚缺,聽說儂是文青……
#5: 作者: 飛魚, 時間: 2010-10-23 22:12
nottyl 寫道:
Sun管是涉案人,換一個~
到底是Sun管砍的,還是流協老大砍的?
#6: 作者: 春去春回來, 時間: 2010-10-23 22:13
飛魚 寫道:
nottyl 寫道:
Sun管是涉案人,換一個~
到底是Sun管砍的,還是流協老大砍的?
www.westca.com/Forums/...inese.html
#7: 作者: 油菜花, 時間: 2010-10-23 22:14
人黃豬老 寫道:
不行,向法院投訴前還必須在不眠夜寫10000字以上的說明,為蝦米不選擇采用暴力對抗之手段,而選擇法院投訴。
本院開張之初,法理方面的著作甚缺,聽說儂是文青……
豬老,這就是您的不對鳥。我們已經照您的吩咐依規矩辦事投訴鳥,您現在又出來個寫狀紙的門檻。趕明兒狀紙出來了您再來個滿100人簽名的要求,還有完沒完鳥。
幹脆的,說您管不管吧。您要是不管的話,那講不了說不起,江湖事只能江湖人來管鳥。
#8: 作者: 四維, 時間: 2010-10-23 22:14
人黃豬老 寫道:
不行,向法院投訴前還必須在不眠夜寫10000字以上的說明,為蝦米不選擇采用暴力對抗之手段,而選擇法院投訴。
本院開張之初,法理方面的著作甚缺,聽說儂是文青……
故意刁難那這是.
飛豬走了正當的程序地.
#9: 作者: flying2u, 時間: 2010-10-23 22:15
人黃豬老 寫道:
不行,向法院投訴前還必須在不眠夜寫10000字以上的說明,為蝦米不選擇采用暴力對抗之手段,而選擇法院投訴。
本院開張之初,法理方面的著作甚缺,聽說儂是文青……
MD, 法院想玩弄草民於鼓掌之中不是? 到底是玩文字游戲, 還是實實在在為加西論壇民主化做實事?
儂再故意刁難, 俺保證讓法院的公信力在一個周末玩完, 看你白忙活.
木有一萬字, 俺是文盲. 法院不為文盲做主莫? 寫進章程裡去啊, 反正法官們閒著也是閒著.
#10: 作者: election, 時間: 2010-10-23 22:17
飛主任,俺個人認為,您除了提出投訴以外,還要有標的:是希望罰盾,罰多少盾;是希望禁言,禁多久言;還是有其他要求木?
另外,流協好象要把無極交出去了,無極在那邊打包裹,准備管吃管住還有人幫他買3號尿布,現在如果無極這些旅店的福利一下子都沒有了,是不是也幫忙無極弄點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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