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General保险经纪, 时间: 2008-4-02 13:34
当大地回春,买房卖房旺季再次来临时,我建议每一位共管住宅(Strata)的屋主或租户给自己一份永远不会后悔的礼物---共管住宅屋主或租户家庭财产保险。
通常大多数人对财产保险的理解仅认为保险只保护自己的财产。孰不知在加拿大家庭财产保险不仅仅只包括财产,还提供包括个人责任,共管物业财产损失等。特别对非屋主自主物业屋主(即共管住宅出租)的保护就非常重要。当大楼或物业发生损坏时,屋主有责任支付共管物业保险不足部分或共管物业保险自负部分。
如果你有良好的财产保险,保险公司将支付通常最高$25,000共管物业保险自负部分。
做下简单计算,$25,000足够支付多少年的财产保险?
共管物业屋主也需要注意,他们对其访问及暂住者,住客,聘请的工人都负有法律责任。
地震险就是比较好的例子。想象一个有100个单位的大楼,物业保有1千2百万的大楼险。通常地震险都会有10%的自负部分。如果发生大地震,此大楼的自负部分将会是1百2十万。即每个屋主将平均承担$12,000.
综上所述,家庭财产保险尤其对共管物业屋主来说非常重要。现在对将来多一份保障,您和您的家人将会多一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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