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华欧洲议员再发声:中国40年没轰炸过任何人 美国却天天炸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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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 逍遥时间: 2021-6-18 16:37

欧洲议会议员华莱士(Mick Wallace)当地时间6月18日在其推特(Twitter)账号发布了一段自己在议会发言的视频。视频显示,在提到美国新海军陆战队司令日前宣布进行巨大结构调整以应对中国的内容时,华莱士连抛三问质疑美国遏制中国崛起。他还在推特上表示,“中国在过去40年里没有轰炸过任何人,而美国每天都在轰炸别国”。

华莱士问道:“美国究竟在什么时候认定中国会对其金融霸主地位构成威胁?”“美国和北约在遏制中国的道路上还要走多远?”“中国是欧盟最大贸易伙伴,欧盟某些方面的反华言论又有多少是真的?”

#2: 作者: 逍遥时间: 2021-6-18 16:38

华莱士称,有人提到中国在过去的20年里国防开支增加了8倍。“考虑到中国的人口是美国的4倍,但中国的国防支出只有美国的三分之一。”华莱士随后还称“如果你研究一下中国人把钱花在什么地方了,你就会同意他们的政策是防御而不是进攻”。

华莱士还在这条视频配文称,“美国遏制中国崛起的努力持续加剧,近乎歇斯底里。可悲的是,欧盟仍然支持美帝国主义。中国的军费开支是‘国防导向的’,只有美国军费的三分之一。中国40年来没有轰炸过任何人,而美国每天都在轰炸别国……”

值得一提的是,华莱士还将该视频置顶。

此前,华莱士当地时间5月5日也曾在其推特账号上发布发言视频。表示中国刚刚完成了人类历史上最伟大的减贫计划,而反观西方国家,无家可归者创造了新的记录。还现场发问:“为什么不选择合作?我感觉我们正被美国人牵着鼻子走。”

#3: 作者: 本坛第一毒舌时间: 2021-6-18 16:56

如果没有美国轰炸那些恐怖分子,恐怖分子就打到你这个欧洲议员的家门口了。

中国是没有轰炸,但中国偷了你的技术你的钱,你瞎吗?

#4: 作者: damnff时间: 2021-6-18 17:15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如果没有美国轰炸那些恐怖分子,恐怖分子就打到你这个欧洲议员的家门口了。

中国是没有轰炸,但中国偷了你的技术你的钱,你瞎吗?


既得利益者,视而不见的

#5: 作者: grinder时间: 2021-6-18 17:24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只负责埋头偷技术

#6: 作者: 三叔时间: 2021-6-18 17:35

本坛第一毒舌 写道:
如果没有美国轰炸那些恐怖分子,恐怖分子就打到你这个欧洲议员的家门口了。

中国是没有轰炸,但中国偷了你的技术你的钱,你瞎吗?



www.un.org/chinese/uni...rism/1.htm

团结起来消灭恐怖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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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导言

1. 会员国当然记得,在2004年,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在其报告(A/59/565)中建议我推动制定一个综合性全球反恐战略,以加强负责任的国家的反恐能力,促进法治,同时保护人权。2005年3月在马德里,在纪念造成1 600多名无辜者死伤的火车爆炸事件一周年之际,我接受了挑战,提出了这一战略的有关要点。这些要点包括五个支柱:说服人们不要诉诸恐怖主义或支助恐怖主义;剥夺恐怖主义分子实施攻击的手段;制止各国支助恐怖主义;发展各国的反恐能力;捍卫人权。接着在同一个月,在我题为《大自由:实现人人共享的发展、安全和人权》的报告(A/59/2005)中,我敦促各会员国根据这些要点通过一个战略。

2. 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第60/1号决议)中,会员国欢迎这些战略要点,并一致同意进一步发展这些要点。他们要求我就加强联合国系统协助各国反恐的能力,并改进联合国这方面工作的协调的问题提出建议。2005年12月,大会主席请我就能力建设提交一份报告,并为大会今后关于反恐战略的工作提出其他意见。

3. 根据这些要求,本报告提出全球反恐战略建议,重点是加强联合国打击恐怖主义能力的具体提议。在拟订这些建议时,我得到了反恐怖主义执行工作队的协助。该工作队是我在2005年设立的,目的是将涉及反恐问题的联合国系统各主要行动者及其伙伴聚集起来。该工作队是确保联合国各部、基金、方案、机构和其他有关实体为反恐工作作出充分贡献的第一步,同时应尽可能扩大协同增效效应,避免重复工作。

4. 一个真正的战略不能仅是列出一个个崇高目标,或不言而喻的内容。仅仅说我们力求防止今后再发生恐怖主义行为,或我们力求更好地应对恐怖袭击事件,不能算是一个战略。只有在战略能够指导我们实现我们的目标时,它才能成为名符其实的战略。为了团结起来消灭恐怖主义,我们需要一个可操作的战略,一个能够使我们共同合作打击恐怖主义的战略。如本文所述,我对这项战略的建议是力求通过强调劝阻、剥夺、制止、发展国家能力和捍卫人权等操作性要点,为大家提供指导,并将大家团结起来。所有这些要点的共同点是,国家和国际反恐都离不开法治。

5. 法治的核心是捍卫人权,这是联合国的核心价值,是我们工作的根本支柱。有效反恐和保护人权不是相互矛盾而是相辅相成的目标,故而捍卫人权对反恐战略的全面实施至关重要。因此,除关于人权问题本身的一节之外,本报告有关实质性问题的各节都强调了人权的核心作用。

6. 恐怖行为的受害者被剥夺了他们最基本的人权。因此,反恐战略必须重点关注受害者并促进他们的权利。此外,一个部分依靠劝阻、坚定基于人权和法治并且重点关注受害者的全球战略的执行,取决于民间社会的积极参与和领导作用。因此,本文件始终强调民间社会在促进真正的全球反恐战略方面可以发挥的作用。


二、说服各群体不要诉诸恐怖主义或支助恐怖主义
7. 我在马德里说过,联合国、会员国和民间社会必须联合起来,说服各不满团体不要将选择和支持恐怖主义作为一种策略。我们必须强化恐怖主义不可原谅和不可接受的观念,同时努力解决被恐怖分子利用的问题。我们知道,由于支持者逐渐减少支持,一些恐怖主义团体难以为继。因此我们必须努力分化恐怖分子和他们的直接支持者。我们必须防止温和派分子变成好战的极端分子防止好战的极端分子变成恐怖分子。

8. 会员国之间一直在讨论的一个问题就是恐怖主义是否可以追溯到一些所谓的“根源”。为了推进一个可操作的反恐战略,我希望会员国认识到,恐怖行为不是在一个社会和政治真空中发生的。不过让我们首先同意,恐怖主义不得有任何借口,一切恐怖主义都是不可接受的。但是让我们也同意,我们必须解决容易被恐怖分子利用的问题。

A. 恐怖主义是不可接受的
9. 联合国应传送一个明确、原则性和坚定不移的信息:恐怖主义是不可接受的。绝不允许恐怖分子为其行动制造借口。不管他们声称是为了推进什么事业,伸张什么冤屈,也绝无理由进行恐怖主义行动。在这方面,联合国必须占领道德的制高点。

10. 种种团体采取恐怖主义策略是因为他们认为这些策略行之有效,许多人至少是他们声称为之采取行动的那些人会赞成他们。因此,我们的主要任务是要减少恐怖主义在可能支持者中的诱惑力。为了限制那些可能诉诸恐怖主义的人数,我们必须十分明确地说明,任何事业,无论多么正义,都不能作为恐怖主义的借口。这包括人民为自决而进行的合法斗争。即使是《联合国宪章》中确定的这一基本权利,也不能作为蓄意杀害或残害平民和非战斗人员的借口。会员国在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上,第一次一致强烈谴责所有形式和表现的恐怖主义,无论由何人所为、在何地发生、其目的为何,因为恐怖主义是对国际和平与安全的最严重威胁之一。

11. 我敦促政治领导人更加一贯地利用联合国和其他论坛,通过建立一种真正的多边主义文化,进一步强化恐怖主义无理的信息。在这方面,安全理事会,包括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层次上,谴责恐怖行为仍然十分重要。同样地,大会,特别是在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层次上,谴责恐怖主义的力量尤其强大,因为这是全世界所有国家政府的共同声音。我还敦促区域组织利用一切机会,包括在区域首脑会议上,谴责恐怖主义。

12. 我还要呼吁全体会员国加入并实施13个关于预防和制止国际恐怖主义的全球文书。这些文书除了具有重大的实际意义外,还强调国际社会决不容忍恐怖活动,并随时准备与恐怖行为作斗争。我还敦促会员国尽快缔结关于国际恐怖主义的全面公约,这将强烈地显示国际团结,强化联合国的道德权威。全体会员国还应该全面执行安全理事会的反恐决议,特别是第1267(1999)号决议及其后续决议:第1373(2001)号决议和第1540(2004)号决议。

13. 说明恐怖主义不可接受的一个最有力的方法是将着眼点放在恐怖主义受害者的身上,并确保传播他们的声音。我们的目标应该是恢复平民的不可侵犯性,给予受害者正义、尊严和同情,从而减少恐怖主义的迷惑力。

14. 联合国对此深有感受,因为三年前联合国曾在巴格达的恐怖攻击中失去亲爱的同事。本组织可以也应该促进国际团结,支持受害者,包括探讨向恐怖行为的受害者及其直系亲属提供援助的可能性。我敦促会员国建立促进受害者及其家属权利的援助系统,尽一切可能使他们重新融入社会,帮助他们重新过上有尊严的丰满生活。联合国有关实体可应邀帮助会员国建立这种系统,包括帮助起草立法,供其审议。

15. 但我们必须记住,受害者并不仅仅是那些直接受恐怖袭击影响的人。受害者还包括许多因政治、经济和社会混乱而间接受到影响的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由于没有安全网,格外受这些混乱的影响,在发展中国家尤其如此。

16. 恐怖主义影响我们大家,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必须参与打击恐怖主义。在这方面,民间社会和宗教领袖可以发挥重要的作用。民间社会已针对地雷、艾滋病毒/艾滋病、环境退化、招募儿童兵和战争罪犯不受惩罚开展声势浩大的运动。我希望看见同样声势浩大的反恐怖主义的全球运动。我赞扬马德里俱乐部这一前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组成的致力于在全世界加强民主的独立团体在2005年组织了关于民主在打击恐怖主义中所起作用的国际会议。我对新的跨国举措,诸如民间社会参加2005年3月在马德里举行的民主、恐怖主义和安全问题国际首脑会议后形成的公民反恐网络,也倍感鼓舞。

17. 这种全球斗争要在国际、区域和地方各级展开,着重受害者的困境,并强调恐怖主义的其他具体的有害影响,包括经济严重损失,发展努力受挫和法治受到削弱等。大众媒体也可作出重大贡献,使公众注意恐怖主义的后果、其对受害者的影响,以及受害者可以得到的援助,同时适当注意隐私权和顾及造成第二次伤害的危险。

18. 民间社会的活动需要设法使那些确有冤屈的人认识到还存在着别的非暴力对策,而且事实证明在多数情况下,这种对策更为有效。最近历史上有很多非暴力对抗运动引起重大变革的事例。这种成功事例值得进一步强调。

19. 联合国可以帮助开展民间社会的活动,例如通过联合国教育、科学及文化组织(教科文组织)的“和平文化”倡议。我还要在秘书处内部建立协调中心,支持民间社会团体协力对付恐怖主义问题。


二、说服各群体不要诉诸恐怖主义或支助恐怖主义
B. 我们必须处理那些容易被恐怖主义份子利用的状况
20. 任何全面反恐战略都必须包括一个长期组成部分,处理那些容易被恐怖主义份子利用来建立或者扩大其权力基础的状况。然而,这些状况绝不能成为实施恐怖主义行为的藉口或者理由,而且也不应因为这个长期组成部分而转移我们的注意力,忽略我们为预防和打击恐怖主义可以采取的许多重要短期措施。即使这些状况保持不变,恐怖主义活动依然可能升级、减少或者消失。我敦促全世界研究机构对恐怖主义的内在动态演变投入更多的努力进行研究。

21. 联合国及国际社会应当处理以下可能容易被恐怖分子利用的状况:

1. 极端的意识形态和将受害者非人化
22. 恐怖主义需要把受害者视为非人类一员。极端的、排他性的意识形态完全无视他人的价值和尊严,将他人描述为应该灭绝的次等人,这是他们用来动员和招兵买马的必要手段。这种极端的意识形态煽动一种推崇暴力和不容忍的文化,使恐怖主义团体从其基本群众得到更多的支持。

23. 联合国深知那些宣扬极端主义世界观的人的危险性。实施种族灭绝行为和暴行的人,也正是否认他人为人类一员的人。安全理事会所作出的一项重大努力,是通过了第1624(2005)号决议,其中除其他外,呼吁会员国履行其依据国际人权法承担的义务,防止在其境内发生煽动恐怖主义的行为,并将这种行为定为刑事犯罪行为,以防止教育、文化以及宗教机构受到颠覆。

24. 在这方面,民间社会也必须发挥突出作用,揭穿那些美化大规模屠杀和舍身殉道行为的偏激民族主义及仇外宣传信息。正如恐怖分子每天都在利用媒体一样,我们也必须迎接挑战,针对那些表达仇恨的宣传,多讲受害者的故事,多讲恐怖主义行为如何造成社区四分五裂,多讲那些冒着生命危险坚持日常工作的人们的勇气,多讲联合国所代表的价值观念。

25. 大众媒体还可研究那些对报道恐怖主义活动的记者实行自愿行为守则的国家的经验,例如禁止采访恐怖分子。联合国随时准备在这个问题上与记者协会及新闻自由组织合作,包括(如果有这个愿望)召开国际会议,以便对这个问题进行审议。而会员国则必须对采取措施促进记者安全的必要性给予充分关注。

26. 联合国还可协助安排来自不同宗教的受到敬重的代表举行具有高可见度的建设性对话,戳穿恐怖主义团体关于全球正处于一场善与恶的大战的宣传,并更强烈地表明杀害平民的行为与任何宗教都是背道而驰的。同时,我们必须警惕诋毁任何宗教的行为。关于不同文明联盟的倡仪令我感到鼓舞,我热切期待它的最后报告。

27. 最后,联合国应当通过教育来促进宗教和族裔间容忍,为此帮助各国为其全体公民提供一种鼓励以自由思想、容忍以及开明温和态度替代好战和极端主义的教育。

2. 暴力冲突
28. 在地方或区域暴力冲突中出现了许多恐怖主义团体,其中有的为远方的恐怖主义领导者摇旗呐喊。特别是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冲突,经常会形成易为恐怖分子所利用的状况。但是不论多难处理,都不能任由这种状况继续恶化。此外,在外国占领或被视为外国占领的环境中经常发生自杀式恐怖主义事件。因此,成功解决冲突并重视在外国占领或被视为外国占领的环境中所出现的问题,长远来看应会有助于遏制恐怖主义的蔓延。

29. 联合国长期以来一直致力于预防和解决武装冲突。2005年《人类安全报告》 指出,自1992年以来武装冲突大减40%,这部分归功于联合国增加了维持和平、预防及和平建设活动。本组织维持和平的资源在世界上独一无二,必须继续加强。在预防方面的一个例子是政治事务部和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开发署)开展的题为“建设预防冲突的国家能力”的联合方案。我对此类联合举措表示赞赏,并且敦促联合国各相关实体继续协助各国针对可能爆发的地方或区域暴力冲突建立预警系统和制定指标。

30. 同样,联合国通过我的斡旋并在政治事务部的支助下,在调解国内冲突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如威胁、挑战和改革问题高级别小组在其报告中指出,过去15年中通过协商解决的内战比过去200年解决的还要多。但是小组也指出,联合国的斡旋外交和调解工作都还可以改进和加强。因此,我热烈欢迎最近为加强联合国冲突调解能力而采取的举措,包括在政治事务部设立一个调解支助股,帮助查找最佳做法和支援外地的调解努力。

31. 一旦签订了一项和平协定,我们必须保证协定能得以执行。目前几乎有50%停止内战的国家在5年内又重新陷入暴力局面。这是无法接受的,会员国为此成立了建设和平委员会,其任务是确保停止冲突的社会得到持久和平。我欢迎这一举措,并敦促会员国批准并为建设和平支助办公室和建设和平基金提供一个健全的财务和组织基础。

3. 治理不善、缺乏民权、人权受践踏
32. 恐怖主义往往滋生在人权受到侵犯、政治和公民权利被削减的环境之中。恐怖分子的确可以利用侵犯人权的事件为自己争取支持。而迫害和政府暴力镇压经常导致反对运动走向激化。如果缺乏表达不满和改变政策的非暴力途径,可能会使某些团体诉诸于暴力手段和恐怖主义。

33. 曾发生的事件表明,政府在打击恐怖主义时如果过度使用武力,不分青红皂白地镇压,可能会有加强公众对恐怖分子的支持基础的危险。此类措施往往会引起暴力反击,损害反恐怖措施的合法性,让恐怖分子得益。因此,我呼吁各国政府避免过度使用武力,并遵守国际人权法律。

34. 联合国在促进善政、法治和人权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敦促开发署增加它目前用来促进善政的援助,以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期将对恐怖主义的关切纳入民主治理规划之中。我还欢迎会员国在世界首脑会议上作出的关于设立人权理事会以及加强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事处(人权高专办)业务能力的决定。我敦促会员国支持高级专员在世界各地建设人权能力的努力。

4. 宗教和族裔歧视、政治排斥以及社会经济边缘化
35. 因族裔或宗教信仰而受排斥或歧视,以及许多国家未能融合少数群体或移民,会导致怨恨,包括产生孤立感和边缘化的情绪,加重在极端团体中寻找社会交往的倾向,这些都有利于恐怖分子招募新血。一些发达国家里的青年人、特别是第二代移民尤其如此,因为他们感到自己是外来人,缺乏平等的机会。我敦促那些具有多元文化社会的国家反思自己的融合政策。

36. 因族裔、宗教或原籍而受到排斥的人,往往还会受到政治及经济和社会上的排斥。在社会和经济方面,应特别关注青年人失业问题。就全球而言,青年人失业可能性是成年人的3倍。在某些国家,青年失业率居高不下,令人忧虑。各方面的排斥加起来,会形成一种很容易引爆的局面。边缘化、孤立感以及因此产生的受害感会助长极端主义,而极端主义又很容易被恐怖主义所利用。

37. 联合国通过制定处理发展和人道主义关切问题以及安全、政治和人权问题的规范并加强这方面的业务能力,能在帮助各国处理各种排斥现象方面发挥关键作用。我们必须致力于促进发展和社会包容性的工作,因为这本身就是很重要的事情,但同时我们也知道,如果我们成功地使那些受到边缘化的人得到更多的包容、有更多的机会,对打击恐怖主义也会附带产生很大的积极影响。

三、剥夺恐怖分子实施袭击的手段
38. 恐怖分子实施袭击需要具备一定的手段。获取和转移资金、获取武器、招募和培训干部及通过互联网等手段进行联络对于恐怖分子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寻找最容易接近预定目标的方法,越来越多地谋求造成更大的影响——不论是在死亡人数方面,还是在媒体报道方面都是如此。阻止他们获取这些手段和接近目标有助于防止未来袭击的发生。

A. 阻断财路
39. 恐怖分子从多个渠道获取资金并且通过正规和非正规渠道转移资金。有些恐怖团体可能通过种植和贩运毒品来取得活动资金,而通过分散式网络活动的恐怖分子一度通过正规渠道和合法来源,例如私营企业和慈善机构筹集和转移资金,现在他们正在转而采用较难监测的手段,例如由递送员携带现金等方式转移资金。此外,我们不能忽视资金需求量较小的恐怖主义行为——“低预算”恐怖主义行为。为制止这种恐怖主义,必须着重从一开始就打消潜在恐怖分子走上恐怖主义道路的念头——这在本报告上一节已有阐述。另一方面,既有的反洗钱和制止资助恐怖主义的手段可能更适合于对付以毒品为资金来源的恐怖主义和全球网络。

40. 对资金流动情况进行跟踪不仅有助于预防袭击事件的发生,还可以为进一步调查提供有益信息。安全理事会第1373(2001)号决议要求所有国家采取必要措施,杜绝资助恐怖主义的行为。安全理事会还敦促所有会员国执行金融行动工作组关于制止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九条特别建议,我愿意参与这项呼吁。九条建议载有重要的规定,其中涉及开展国际合作,及处理恐怖分子滥用慈善机构和非正规手段非法转移资金的问题。我还要敦促尚未加入和执行《联合国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公约》及其议定书的所有国家加入并执行该公约及其议定书,这对阻断恐怖主义财路会产生一定影响。

41. 《制止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的国际公约》是打击向恐怖主义提供资助行为的核心文书,有必要予以突出强调。截至2006年4月23日,已有153个国家加入该公约。虽然相对于2001年9月11日袭击事件发生后的149个有所增加,但是仍有38个会员国尚未加入。我敦促尚未加入该公约的所有会员国毫不例外地加入该公约并充分执行公约的各项条款。

42. 联合国金融制裁系统可以成为确保采取有效行动打击资助恐怖主义行为的重要工具。安全理事会长期以来对基地组织和有关实体的成员实行了武器和旅行禁令和金融制裁并且特别通过安理会第1267(1999)号决议所设委员会监测各项制裁措施的执行情况。为确保上述制裁措施精准无误,并得到充分执行,同时为加强制裁制度的问责制和透明度,还要做更多的工作。我促请各会员国审议制裁委员会分析支助和制裁监测组的第四次报告所载的各项提议。此外,我们还要确保安理会第1267(1999)号决议所设委员会和反恐怖主义委员会的制度相辅相成。

三、剥夺恐怖分子实施袭击的手段
B. 剥夺获取武器,包括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渠道
43. 恐怖分子在获得策划暴行所需的资金后,下一步就是考虑可以使用的实用手段——如何获取武器。虽然迄今为止,多数恐怖袭击中使用的武器是常规武器,但是谁也不能忽视恐怖分子使用核、生、化武器或放射性武器可能造成的巨大破坏力。若干恐怖团体表示决心获得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有些恐怖团体甚至已经使用了此类武器,幸亏未造成灾难性后果。国际社会必须严肃认真地剥夺恐怖分子获取这些武器的渠道。

1. 常规武器
44. 安全理事会已经禁止向基地组织、塔利班及其成员提供武器,最近第1617(2005)号决议对此予以重申,第1373(2001)号决议吁请各国杜绝向恐怖主义提供武器的做法,但是对常规武器的管控仍然存在漏洞。必须做出进一步努力,包括制定新的国际常规武器管控文书,呼吁更多国家加入和更充分地执行现有文书。我们必须促使各国加入《打击非法制造和贩运枪支及其零部件和弹药的议定书》,我敦促各会员国抓紧执行《从各个方面防止、打击和消除小武器和轻武器非法贸易的行动纲领》和《使各国能及时可靠地查明和追踪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国际文书》。我还敦促各会员国推动采取必要的立法措施和其他措施,包括使用经核定的最终用户证书,确保对非法小武器和轻武器的出口和过境实行有效控制。

45. 单兵便携式防空系统已经被恐怖分子采用。增加恐怖分子获取此种系统的难度并防止他们使用这类武器符合所有会员国的利益。我敦促各会员国支持当前在国际、区域和国家层面上为打击和防止单兵便携式防空系统的非法转让做出的努力,鼓励各会员国颁布或完善法律和程序,禁止此类武器转让给非国家最终用户,确保此类武器的出口对象仅限于政府或经政府授权的代理人。我还要敦促各会员国更多地参与联合国在管理下提高透明度的机制,特别是联合国常规武器登记册,并向这些机制作出准确的汇报,我支持做出各种努力,将登记册的范围扩大到小武器和轻武器。

46. 在陷于冲突或易发生冲突的国家和地区,小武器和轻武器的扩散加强了恐怖分子的供应链。为防止恐怖分子在冲突区获取武器,必须对小武器和弹药实行更加严格的控制,推出更为有效的解除武装、复员和重返社会方案。我敦促安全理事会考虑更加迅速地实行更为严格的武器禁运。

2. 核、生、化武器或放射性武器
47. 核、生、化武器或放射性武器恐怖袭击将带来破坏力深远的影响。这样的袭击不仅导致大量死亡和破坏,而且可能使世界经济重创瘫痪,使千百万人陷入赤贫。它对婴儿死亡率也有链环影响,可能使发展中世界爆发第二波死亡。

48. 我们的共同目标必须是保障核、生、化武器或放射性武器的安全,尽可能消除这些武器,并对与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相关的两用材料实施有效的国内和出口管制。虽然在管制各类危险材料、确保其用于和平目的方面存在突出挑战,但国际原子能机构(原子能机构)和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等联合国组织一直与会员国协作因应这些挑战。必须加强此项重要工作。

49. 同样,各国应依据相关国际条约强化现有的不扩散机制,建立有效工具,防止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和导弹的扩散。正如2005年2月举行的国际打击恐怖主义会议通过的《利雅得宣言》等文书所强调的那样,除其他外,需要加强国际措施,防止恐怖分子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并支持联合国在此方面发挥作用。各国必须全面执行安全理事会第1540(2004)号决议,颁布和切实执行有效的国内法律和管控措施,防止非国家行为者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我还促请会员国采取大会关于防止恐怖分子获取大规模毁灭性武器的措施的第60/78号决议和关于防止放射恐怖主义的危险的第60/73号决议中细列的步骤。

50. 大多数国家已向安全理事会第1540(2004)号决议所设委员会报告了它们为遵循第1540号决议要求,包括有关国内和出口管制及促进国际合作的要求而规划的步骤的现况。但截至2006年4月20日,仍有62个国家尚未向委员会提交报告。我促请这些国家不加拖延地提交报告。这些报告有助于查明并消除这一机制中可能被恐怖分子利用的漏洞。

51. 最近通过的《制止核恐怖主义行为国际公约》旨在协助各国根据原子能机构提供的保障措施保障核材料的安全,从而阻止恐怖团体掌握核材料并处理危机后局势协助该公约的通过是多边防止核恐怖主义的工作的一大进展。我吁请所有国家成为公约缔约国并全面执行公约。经修订的《核材料实物保护公约》也同样如此。我并赞扬全球减少威胁倡议及其带来的有益工作。

3. 生物恐怖主义挑战
52. 所受关注不足、急需国际社会新思维的一个最重大恐怖主义威胁是恐怖分子使用生物武器。与计算机技术一样,生物技术的发展突飞猛进。这些进展带来了前景光明的突破,而且是我们设法消除那些每年导致1 400多万人死亡的传染病的主要战线之一。但这些进展如果被那些试图研制人造疾病和人造病原的人员用来搞破坏,则可能带来无法估量的危害。

53. 眼下,我们发现我们自己正处于与1950年代某一时期相似的时刻。那时,富有远见的公民、科学家、外交官和国际公务员认识到核能正反两方面的巨大潜在影响。当时的挑战是如何驾驭核能,将它引向民用目的,并最大限度地限制核能用于核武器制造和扩散。成果便是原子能机构及《不扩散核武器条约》的最终诞生。对生物技术双重用途这一两难问题的回答会大不一样,但找到这种回答的策略必须与那时一样雄心勃勃。

54. 防止生物恐怖主义,需要有针对这一威胁的特性的创新解决办法。生物技术不同于核技术。这是一个数亿美元的实业,不久,全世界便将有成千上万个实验室在此领域活动。甚至连在小实验室工作的学生也将有能力操纵基因。因此,制止把生物技术用于恐怖目的,这方面的办法将更加类似于打击赛博犯罪的措施,而不同于控制核扩散的工作。

55. 许多会员国把生物武器视为有国家支持的威胁,因而认为对付这一威胁的良剂是《生物武器公约》。不错,该公约确需加强,而且我希望即将召开的第六次审议大会取得进展。但我们仍需其他措施来应对非国家行为者的问题。

56. 国际社会已通过《生物武器公约》后续进程开始对话,民间社会也为处理两用问题作出了创新努力。红十字国际委员会努力提请政府、业界和科学界关注这一问题。国际遗传工程和生物技术中心与各国科学院协作,起草了生物技术领域科学家行为守则。

57. 这些努力应予称赞,但除非形成合力,不然,它们的影响将是零散的。我们现在需要的是一个论坛,把政府、业界、科学界、公共卫生和安保部门及大众等各个利益攸关方都集中于一个由下至上建立的共同方案,以确保生物技术发展用于公共利益,使世界各国公平分享惠益。这样一项举措必须确保不会作出任何妨碍人们受益于这一技术的潜在积极作用的行动。联合国地位适宜,便于协调和推动这样一个论坛,把众多相关行为者汇聚一堂。我促请会员国在不久的将来审议这一提议。
三、剥夺恐怖分子实施袭击的手段
C. 阻止恐怖主义分子利用因特网招募成员和通信
58. 恐怖主义组织要依靠通信手段,来寻求支持和招募成员。我们必须卡断他们的这种渠道,特别是阻止他们利用因特网,后者已成为恐怖主义组织招募成员、散布信息和宣传鼓动日益重要的工具。1998年,全世界仅有不到20个恐怖主义网站。而到2005年,据专家估计,这一数字已猛增至数千个。而且,对最近一些重大恐怖主义袭击的支持似乎都来自于因特网上的内容。

59. 因特网的例子最能说明恐怖主义活动可以真正地跨国化;各国的反恐思路和措施也必须相应跨国化。那些处心积虑要利用网络空间搞恐怖主义的人可以在全世界几乎任何地方进行活动。各国的对策措施之间的差异也给恐怖主义分子以可乘之机——如果在某一国家的活动受阻,恐怖主义分子只需搬到另一个国家便可以了。因此,因特网有可能成为恐怖主义的虚拟安全区,不受国家边界的限制。

60. 各国已开始确认并制定一些可能的措施,以应对这一问题。2005年信息社会世界首脑会议通过的《突尼斯议程》强调打击互联网上形形色色的恐怖主义的重要性,同时尊重人权并遵守参照国际法规定的其它义务。

61. 安全理事会第1624(2005)号决议为将煽动恐怖主义行为和招募恐怖主义组织成员的行为、包括通过因特网进行的此种行为定罪提供了依据。各会员国现在必须向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报告自己为执行该决议而采取的步骤。委员会应当继续帮助各国政府建立这方面的能力,包括进行协调,以便总结最佳做法和根据各国自身的需要确定优先事项。一些会员国尚未采取必要步骤,以阻止恐怖主义分子利用信息和通信技术煽动和开展恐怖主义活动,这些会员国应采取这些步骤。联合国可以提供技术援助,帮助各国制定适当的法律和建立这方面的法律能力,并同会员国合作,探索可否采取其他可能的行动,阻止恐怖主义分子利用因特网。


三、剥夺恐怖分子实施袭击的手段
D. 阻止恐怖主义分子出入境
62. 国际恐怖主义的活动大多仍要依赖实体交通——即利用通常的交通手段前往另一国,以达散布信息,招募新成员,提供爆炸培训或转移资金的目的。我们必须采取更有力的措施,弥补交通运输方面的安保漏洞,并帮助各国制定有关工具,打击盗窃身份和伪造旅行证件的活动。按照安全理事会第1373(2001)号决议,反恐怖主义委员会正在同各国合作,帮助它们制定实施有关法律和行政措施,以阻止恐怖主义分子出入境,这方面的工作应继续开展。

63. 国际社会必须打击通过非法伪造证件牟利的活动,因为这种活动为恐怖主义分子实现其目标大开方便之门。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民航组织)最近启动了一个援助项目,旨在帮助约70个国家改进护照,使之达到基本安全要求,此举是朝正确方向迈出的一步。国际刑事警察组织(刑警组织)的被窃和遗失旅行证件数据库也是这方面一项非常有效的工具,尤其是有助于拦截试图越境的恐怖主义分子。我敦促刑警组织进一步做好数据库的工作,同时敦促各会员国充分利用这一工具,特别是通过该数据库相互交流有关信息,并允许在实地办案的执法官员,包括在过境点的官员使用这些信息。

64. 同样,我们必须加强对基地组织和塔利班的制裁制度所规定的旅行禁令,使其更行之有效,因为其实际效力似乎并不尽如人意。刑警组织和联合国共同颁布了若干特别通知,列出在安全理事会对塔利班、基地组织及其关联组织实施的制裁制度下应受旅行禁令限制的人员名单,这是非常有益的措施,各会员国应加以广泛传达,以便提高意识和使这一旅行禁令更行之有效。我鼓励安全理事会及所有会员国采取必要措施,进一步加强这一旅行禁令。

65. 我们还必须采取措施,加强边界管控,特别是在边界线漫长、界定不清且往往多山的发展中国家。联合国系统的部分成员,包括世界银行已在采取措施,支持各国、各地区以及国际上对边界管理系统、设施及机构进行的改革和现代化。我敦促在该领域进一步开展工作,并在此强调,有关国家须为改进边界管理措施提供政治上的支持。

三、剥夺恐怖分子实施袭击的手段
E. 阻止恐怖主义分子接触或进入袭击目标,阻止其取得攻击的预期效果
66. 现代恐怖主义最为恶毒的一面是在公众场所、包括旅游和休闲场所蓄意制造大量人员伤亡的事件。然而,恐怖主义分子因发现其目的难以达到而被迫放弃预定袭击对象的情况也不乏其例。因此,我们必须采取措施,加强对软目标的保护,以及受恐怖袭击威胁的平民的安全保障。另外,我们也不能忘记,保障和平时期安保人员的安全,使其免受类似袭击,也非常重要。

67. 我们还必须确保,在发生恐怖袭击时,特别是在应对多处同步或一处连续发动的袭击时,必须采用最专业的救生措施。我们采取的应对行动必须能够阻止恐怖主义分子达到其散布恐怖的目的——我们在采取应对行动时必须显示我们具有掌控力。我们还必须让公众了解袭击对有关的无辜平民和社区造成的实际影响。

68. 培养各国自身能力,使其能够加强对软目标的保护并确保采取最新的应对措施,是至关重要的。我将在本报告后几个章节中着重介绍有关具体举措。作为对国家所作努力的补充,还可以同各社区及私营部门结成伙伴关系,一同开展各种行动,从而减少风险。

#7: 作者: 三叔时间: 2021-6-18 17:35

四、遏制国家支助恐怖团体
69. 2005年世界首脑会议成果再次吁请各国不要组织、资助、鼓励恐怖活动,不为恐怖活动提供训练或其他支助,并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本国领土不会被用来进行此类活动。会员国如能按照《联合国宪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安全理事会通过的各项决定履行义务,这一呼吁就是得到了响应。安全理事会本身应密切监测其各项决议的执行情况,并确保所有国家依国际法行事,以缉查任何便利或参与资助、策划或实施恐怖行为的个人,不向其提供安全避护所,并将其绳之以法。

70. 国际社会已经采取若干重要步骤,为制止恐怖主义蔓延的共同行动奠定坚实法律基础,包括通过了关于防止和打击国际恐怖主义的13项国际文书,以及安全理事会第1267(1999)、1373(2001)、1540(2004)、1566(2004)和1624(2005)号决议。为了加强安全理事会在这一领域中的权威和作用,安理会处理恐怖主义问题的各机构应制定可衡量各国工作的问责制和遵守标准,以便区分那些被视为有能力但没有意愿履行义务的国家和那些无能力履行义务的国家。

71. 所有国家都必须防止恐怖主义团体在其领土上开办训练中心,使可能被招募的人员接触到危险的意识形态甚至更危险的技能。没有能力这样做的国家应同国际社会合作,发展这种能力并促进法治的运作。这还意味着各国必须确保难民地位不被恐怖分子滥用,而且不承认可以用政治动机为理由拒绝引渡被指控的恐怖分子的请求。不过,必须确保反恐努力不损害真正的寻求避护者和难民的权利。

72. 安全理事会已经对若干被发现藏匿和协助恐怖分子的国家实施制裁。这种制裁在阻止一些国家继续赞助恐怖主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这一坚定路线必须予以保持并加强。

73. 联合国不时被请求调查恐怖行为,特别是在第三方涉嫌参与的情况下。如果今后各国请求开展这种调查,会员国应适当考虑为这种活动提供资源和支助的最佳机制。安全理事会应立即采取行动,针对那些煽动或帮助实施恐怖行为的国家或其国民,作出一切必要决定,包括根据《宪章》第七章逐案作出决定。

#8: 作者: guokybh时间: 2021-6-18 22:12

这种人不是拿了中国的钱,就是和中国有利益关系

#9: 作者: 大砖生时间: 2021-6-18 22:16

有些煞笔,不轰不行的

#10: 作者: lcheung123时间: 2021-6-18 22:19

guokybh 写道:
这种人不是拿了中国的钱,就是和中国有利益关系


加西反中的那批会不会拿了轮子的钱或者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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