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诺轩「音波功」袭警罪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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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作者: YEZiyezi时间: 2020-4-09 04:31

去年78日西九骚乱蔓延到旺角,时任立法会议员区诺轩在警方防缐前涉嫌用「大声公」(扬声器)近距离喊话,使得警察公共关系科警司高振邦右耳聽力受损,以及用「大声公」击打一名警员的长盾,区诺轩事後被控唡项袭警罪。经审讯後,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判官梁嘉琪昨天作出裁决指,即使无直接身体接触,但令对方忧虑受袭亦可构成袭击罪。梁官认为控方4名证人证供清晰,没有迴避问题及矛盾,是诚实可靠的证人,因而裁定区诺轩唡项袭警罪均罪成,但暂准他续以原有条件保释至本月24日,待索取社会服务令适切性报告後判刑。

现年32岁的被告区诺轩涉唡项袭警罪,控罪指他当日午夜约零时30分,在油麻地弥敦道与登打士街及咸美顿街交界袭击警员关志豪,另相若时间在弥敦道与咸美顿街交界袭击警察公共关系科传媒关系组警司高振邦。

就警司高振邦受袭,法官梁嘉琪指呈堂片段显示警司高振邦多次警告区诺轩勿用「大声公」在其耳边喊话,并用手拨开,明显表达不愿聽到「大声公」的声浪。但被告区诺轩仍然赍续,更反问「点解唔嘈得?」可见被告是有恶意,不可能真诚相信其行为是获允许。

声响可致警司聽力受损

梁官又留意到「大声公」的类型、体积、声浪威力会令人感到刺耳。且片段中显示,涉事「大声公」声响刺耳,长时间近距离朝耳边喊话确会造成不适,相信高振邦的供词没有夸大失实。她指「大声公」当时距高的耳朵约为27吋,属於近距离,区持续叫喊会使对方不适,因而判定是区诺轩用「大声公」导致高警司耳朵受损。

就袭击警员关志豪的控罪,梁官指被告区诺轩的行为有否令到关感到「惊」及忧虑的表现,会是构成控罪的元素。虽然关警员作供时未提到自己「惊」,但表示因区诺轩用扬声器敲打盾牌而令自己被吓到「呆咗」,没料到议员会作此举,担心对方会提升武力,故抓紧盾牌以防跌倒。梁官认为,此举充分反映关警员惊怕受武力侵犯,而他正面目睹区诺轩以「大声公」用力击向透明长盾,有此反应实属合理。根据呈堂片段,区诺轩所用力度、次数、神态语气等等,均证明关警员当时用力抓紧盾牌是忧虑受袭。

官指「毅进仔」称呼有针对性

至於被告区诺轩所用武力是否合法,辩方曾辩称他只是想吸引注意,与警方交涉,停止推进;用扬声器敲盾与一般拍拍他人身体以吸引注意,在性质上并无分别。梁官分析指此说不合理,因如要停止推进,应该找指挥官。区诺轩明知关警员要聽从上级,不可能做到其要求,又以「毅进仔」称呼关并击盾,带有针对性,非一般情况下可接纳的举动。

区诺轩被裁定罪成後,辩方开始求情,承认被告当时用语不恰当,现已感到抱歉;又称本案非一般袭警案,双方没有身体接触,被告亦无伤害警员意图,在同类案件中属较轻微,望法庭考虑处以非监禁式刑罚,以让区诺轩可往日本进修云云。区诺轩散庭离开时则表示,现阶段仍未决定是否上诉。

#2: 作者: sfiawongn时间: 2020-9-26 19:09

有排烦啦,区先生,此项罪名损失了良民的资格,对於将来有机会辨理移民时会遭到阻碍,因为入口国需要办理良民证,才准许入境是咖!到时你便会感觉後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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