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作者: 熱評新聞, 時間: 2019-8-23 09:39
來源: 加西網
(加西網綜合)由於在本拿比工廠抗議橫山油管(Trans Mountain)管道擴建項目,Emily Carr大學屢獲殊榮的華裔女詩人和副教授被判處最長的監禁。
BC省最高法院法官Kenneth Affleck於8月16日判處Rita Wong28天的監禁。
((圖: Diane Lake, Facebook))
Rita Wong於2008年8月24日在本拿比橫山油管Westridge海運碼頭舉行和平抗議。其他抗議者此前也被判處7至14天的罰款或監禁。
而Rita Wong這次被判28天的監禁,也是所有抗議者被判最長的監禁。
2018年11月,Wong和Mairy Beam被指控違反法院禁止阻止本拿比橫山物業入口的禁令。法官阿弗萊克指他們對法庭輕微藐視法庭的裁決。
阿弗萊克是批准現有禁令的法官。
(圖:CTV)
作為三本書的作者,Wong獲得了亞洲加拿大作家研討會新興作家獎和Dorothy Livesay詩歌獎。
Rita Wong於8月24日在本拿比Westridge海運碼頭被捕。
(圖:網絡)
Wong在推特上發表聲明表示:“由於氣候變化導致第二年連續發生山火,BC省已經處於緊急狀態:生命處於危險之中,健康面臨危險,數千人流離失所 -所以我定於2018年8月24日在橫山管道項目的Westridge海運碼頭前,以唱歌、祈禱的形式抗議半個小時。“
Here is a link to her public statement: https://t.co/4vi92Oysq4
— rita wong (@rrrwong) August 20, 2019
她表示: “我這樣做是因為我們處於氣候緊急狀態,由於聯邦政府已經放棄了保護我們的責任,盡管他們完全了解緊急情況,但仍有必要采取行動。從地質角度考慮我們目前正在經歷的氣候變化速度,我們即將面臨危險 ,我們正在以驚人的速度失去物種,並且由於人類造成的氣候危機而面臨大規模滅絕。這是我試圖阻止的無法彌補的傷害,法院、官方和公司也有責任阻止這種傷害。“
目前, Rita Wong目前正在服刑。 GoFundMe活動也在4天內為她籌集了17,000元,以幫助支付她的法律費用,現在已經不再接受進一步捐款。
(圖:GoFundM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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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作者: 游客, 時間: 2019-8-23 09:55
這是正確的判決,因為法律必須遵守。
#3: 作者: 游客, 時間: 2019-8-23 09:59
她也可以再上訴啊,這就是司法獨立的好,她也可以要求賠償,不是有權就什麼都可以,香港現在就是要捍衛這個
#4: 作者: 糖醋排骨, 時間: 2019-8-23 10:04
聖母表覺得自己可以凌駕法律之上,當然也可能是為自己之後有資本繼續光環加身添加環保斗士的加料
#5: 作者: 游客, 時間: 2019-8-23 10:21
關你毛事,一句話
#6: 作者: 本呐比經略, 時間: 2019-8-23 10:32
奇怪,法庭可以判決,人民難道不可以抗議嗎?只要沒破壞公物傷害他人,為啥要逮捕?
#7: 作者: 呱唧呱唧, 時間: 2019-8-23 10:57
算是行為藝術?
#8: 作者: 福大豬, 時間: 2019-8-23 17:09
在獄中正好安靜的寫詩
#9: 作者: 靈猴, 時間: 2019-8-23 20:12
她寫過什麼詩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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