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美美炫富] 郭美美"二進宮"要被判幾年?累犯
4月16日,上海鐵路運輸檢察院對郭某某、汪某某以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批准逮捕。而據此前上海警方通報,郭美美在刑滿釋放後的一年多時間裡,她利用自己“網紅”的“名聲”,在網絡平台大肆售賣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郭美美此次“二進宮”會對量刑產生什麼影響?後續法律程序又會如何?網易娛樂記者獨家聯系到四川無眾律師事務所主任李夢穎律師為大家解答。
一、出獄不到兩年又被抓,涉案金額超5000萬,郭美美這次要被判多久?
2015年9月,郭美美因犯開設賭場罪,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专题)5萬元。2019年7月,郭美美刑滿釋放。然而不到兩年的時間,郭美美就因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檢察院批捕。李夢穎律師表示郭美美案如果之後定罪量刑,會根據《中華人(专题)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五條的規定,在刑罰執行完畢後五年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認定為累犯,加重處罰。
“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條的規定,這類罪名會根據生產、銷售的金額,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的程度等量刑。情節相對輕微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比如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比如致人死亡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據警方通報,郭美美制售的“減肥藥”添加了“西布曲明”的違禁成分,會對身體造成傷害。警方在其生產和銷售窩點查獲有毒有害減肥類保健食品65000余粒、生產原料約34公斤、生產設備3台以及外包裝20000余件,涉案金額達5000萬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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