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中国官媒发文香港人真的在乎民主?
下为全文:
8 月 10 日早," 壹传媒 " 创办人黎智英等七人因涉嫌勾结外国势力,违反香港《国安法》被捕;晚间,前 " 港独 " 组织 " 香港众志 " 成员周庭因涉嫌违反香港国安法中的 " 煽惑分裂 " 罪,同被警方带走。
其实自 6 月 30 日香港国安法刊宪生效以来,已有多名人士因涉嫌违反该法遭警方逮捕。然而即使至今,香港内外仍有部分舆论将这些人的乱港言行视作行使港人的表达和集会自由,以 " 人权 " 为由反对警方执法。
香港国安法出台后,观察者网曾就外界的一些相关尖锐质疑,视频连线前任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本文为采访下篇,探讨港人的部分政治心态。
观察者网:在采访之前拜读了您的《香港人的政治心态》一书,这书集合了您上世纪末的部分论文研究。您在书里提到一句," 港人对西方文化的接受流于表面 "。我有一疑问,怎么理解 " 流于表面 " 这表述?
刘兆佳:港人和内地民众最大的不同是以为自己接受了西方文化,吸收了很多西方文化的精髓,而西方文化比内地、比中国文化先进。所以香港人对殖民地统治是没有羞耻之心的,反而引以为荣,自觉高内地同胞一等。
根据我自己对香港人的文化研究,其实香港人的内心还是蕴藏着很多传统文化特征的。也就是说,西方文化在香港仅是表面上的,在平时的交际仪态上看得比较明显,但是到了深层次,对西方文化背后那一套深层次的文化和价值观,特别是再深层次的文化宗教观诞生的历史背景,香港人未必能很清楚。
譬如举两个最简单的例子,一个民主,一个法治。
香港人觉得香港是法治社会,但是与此同时香港人的法治观真的跟西方那一套是有分别的。香港人之所以接受香港法治,只是觉得法治是有用的,是从实用的角度去看的。至于法治背后所隐藏着的人权观、宗教观和复杂的法律程序,他不是很清楚的。
为什么审案过程中控方有一些程序上的失误,法官就将疑犯释放?有的时候明明那个人犯了很大的罪行,法官为什么打出其他因素,轻轻放过他呢?对于这些背后的文化宗教因素,港人是不懂的。所以很多时候对于香港法官根据西方的法律程序作出的审判结果,他是不接受的。
此外,港人看法治,是看结果是否符合他的道德观,而他的道德观很中国化。如果有些案件,法庭的判决结果不符合他的中国道德观,便会质疑。比如以前都说杀人偿命,为什么有些人不用偿命?因为很多原因,其中可能涉及人权考虑和检控或司法程序出错。而不少香港人不把人权看作至高无上的事,不信天赋人权;很多人认为,人权就是社会为了奖励某些人而给他的特别权利,有些人对社会贡献大点,他就应该多点人权。这远不是西方所说的人人生而平等、天赋人权等观念。
再谈民主观。香港的民主实际上同样讲究实用。如果单纯看民主本身的价值,民主本身是不是有潜在的、独特的、本质性的特点,很多香港人是不明白的、亦不太理会。民主制度对他们来说主要是看它是否有用。民主制度会不会带来其他好处,会不会带来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繁荣稳定,诸如此类。如果带不来这些,香港人不会要它的,它本身也不是好到任何情况下都一定要保住。
香港人表面上,特别是在生活方式和表面行为上,好像很西化,但实际上很多香港人的价值观都是很传统中国人的,很多时候是用中国传统价值观去理解或者界定要不要接受西方带来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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