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報稅] 超級慈善捐款抵稅計劃詳細介紹

加拿大政府向來非常支持民眾為慈善組織盡一份心力,並給予這些好善樂施的納稅人各種抵稅政策作為鼓勵。
2013年加拿大稅務局推出臨時抵免計劃——超級慈善捐款抵稅計劃(Super Donation Tax Credit)又稱作首次捐款超級抵稅計劃(First-Time Donor's Super Credit),鼓勵過去從未參與慈善捐款的民眾一起投身公益,奉獻愛心。
你符合資格申請嗎?
若是你和你的配偶從來沒有做過慈善捐款,那你正是這個臨時計劃瞄准的對象。若是你過去曾經以慈善捐款抵稅,但在2007年至今的5年內沒有使用過慈 善抵稅,也可以申請本年的超級捐款計劃的稅收抵免。值得注意的是,作為稅務局的臨時計劃,納稅人僅能在2013年至2017年的納稅年度中申請一次。
抵稅的金額與額度
過去稅務局對於慈善捐款的規定捐贈金額的頭$200元加元,有15%的不退款抵稅額度(Non-refundable Tax Credit),這部分能直接抵稅,但不能沖抵收入;超過$200的部分,29%可用來抵稅。而超級慈善抵稅額度則是在這個慈善抵稅基礎上,再加25%的 抵稅額度。
以捐款$500加元為例,不退款抵稅額度為 $30($200 x 15%)+ $87($300 x 29%);超級慈善捐款抵稅額度 $500 x 25%=$125,兩項抵稅計劃合並一起,共享有$242加元的抵稅金額。
超級慈善抵稅注意事項
捐贈該筆款項的時間在2013年3月20日以後。
2. 你可以將多家慈善機構的捐款額合並申報,但必須保留所有機構的正式收據,不能以支票存根等非正式收據替代。
3. 僅限應用在捐款金額的前$1000元,若是你捐贈了1萬元,很遺憾的,超過的部分僅能享有29%的抵稅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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