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報稅] 加華青嫉同學住豪宅 舉報海外資產
本報記者
退休後現於財務公司任顧問的陳蔭庭,擁有稅務會計師資格,曾於聯邦稅務局任職30多年、並有17年稅務刑事調查經驗。他透露目前接觸到兩個華人因海外資產問題,剛被稅務局罰款的案例。因此,華人有必要了解加拿大稅務局嚴查海外資產的背景及最新政策,避免不必要麻煩。
“這次來勢洶洶”
對於新實行的懸賞舉報問題,陳蔭庭指從華人的文化背景來看不易發生,一般華裔成年人會不屑於秘密舉報;但有一種趨勢值得注意,是一些青少年會因為嫉妒同學開名車、住豪宅等而舉報其家長。
加拿大稅務局嚴查海外資產行動引起華人社區關注,有人甚至認為此舉是針對中港台“太空人”。陳蔭庭澄清這一誤解,據他介紹,加拿大稅務局從1998年開始關注海外資產申報問題,本次行動主要是由於“避稅天堂”的問題日益突出。有富人將資產轉移至海外的“避稅天堂”,甚至公然叫囂不會向加拿大政府納稅,嚴重影響加拿大稅制的根本。
另外也是受到美國稅務局的影響,奧巴馬政府非常重視海外資產逃稅問題,而且治理也頗有成效,甚至於瑞士銀行都不得不予以配合。而且,美國國稅局的簡稱IRS這幾個字,常常讓許多人一聽就聞風喪膽,因IRS的人員是配備槍支的,且歷史上就有破獲重大案件的輝煌戰績。加拿大稅局常常遵循美國的行動,現在嚴查海外資產,並非是只針對中港台移民。
中港台合作打擊
但華人移民中的海外資產持有者,也不應抱有僥幸心態,認為不申報加拿大稅局也無從查證。一方面,新的海外資產申報表給稅務局查證,提供更詳細的信息,另一方面,加拿大與中港台政府都有稅務合作。除了與台灣的稅務協定還在商討中,加拿大與中國的《中加關於所得稅避免雙重徵稅和防止偷漏稅的協定》,早在1986年已經簽定;加拿大與香港政府也於2012年11月11日簽署稅務協定,根據該協定,締約雙方可相互交換資料。
陳蔭庭提醒華人移民在移民第二年後,就要開始申報海外資產,由於新表格內容復雜,最好諮詢專業會計師,以免漏報,導致最高可達5萬元罰款。至於故意瞞報者可能被刑事調查,如罪名成立,最高刑罰會被判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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