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常理財] 加貧者愈貧富者愈富 皆拜物業所賜
加通社
調查比較2012年以二人或以上或一人組成的家庭單位與往年經通脹調整的數字。加國家庭負債由2005年的8,646億元增至1.34兆元,其中約1兆用作置業。淨財富中位數較2005年及1999年分別增加44.5%及約80%,升至24.38萬元。擁物業者有關物業的中位值為30萬元,較2005年及1999年分別增長46.6%及83.2%。
報告並繼續發現財富不均的情況,最富有兩成家庭的淨財富占全國整體的67.4%,但已較2005年的69.2%微跌。最富有的四成家庭則占整體的88.9%,即其余六成僅占11.1%。最窮的兩成家庭的淨財富中位數由1999年約1,300元跌至1,100元。最富有兩成家庭的有關數字則由2005年的98.14萬元升至138萬元。
整體而言,加人資產總值升至9.4兆元,主要住宅的價值占整體資產的三分一,退休金資產則占整體的三成。出租物業、別墅、以「時間共享」(Timeshare)物業及商業物業等房地產資產占約一成。
單親家庭收入最低
報告證實年齡、家庭單位類別及全國地區的淨財富存在極大差別。家中最高收入者介乎55至64歲家庭的淨財富達53.36萬元,為全國家庭最高者,高於整體一倍多。單親家庭則僅有3.7萬元,為全國最低。
以地區而言,卑詩省的家庭淨財富中位數最高,達34.4萬元,其次為沙省(27.14萬元)、亞省(26.75萬元)及安省(26.57萬元)。卑詩省的有關增幅最大,1999年時僅以15.07萬元居全國第四。愛德華王子島以15.03萬元居全國最低,紐芬蘭及拉布拉多省(Newfoundland and Labrador)則以16.79萬元居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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