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SA] 加國800萬TFSA戶口 今年提高上限
聯邦政府於2009年1月起推出TFSA,每人每年最高可供款5,000元,收益完全免稅,相當受到國人歡迎。從今年1月1日開始,TFSA每年的供款免稅上限由原來的5,000元提高至5,500元。目前已有超過800萬人開戶,供款已逾600億元。
CRA資料顯示,存入TFSA的錢不可以用來抵扣當年的個人應稅收入,但是存入TFSA後產生的投資收益,包括資本利得,都無需繳稅,即使取出時也不必繳稅。
可以在任何時候以任何理由從TFSA賬戶中取款。從TFSA賬戶內取款、獲得的收益,都不計入個人的應稅收入。
據CRA表示,據統計,最常導致TFSA罰款有四大原因:首先存戶不清楚提存規則。例如,當年自TFSA帳戶存入5000元,無論之後提款多少,這5000元額度要到次年才能補回,當年再存入便屬於超額供款,超額部分每月會有1%的罰款。 TFSA超額部分的計算是按照當月超額的最高金額來計算,而RRSP超額值的計算是按月底的價值計算。
其次,是存戶在超過一個以上TFSA帳戶之間進行轉賬;第三是利用自動櫃員機或網上銀行自信貸額度(Line of Credit)轉賬;最後一個原因是銀行提存日期或金額記錄出錯,都是存款超額可能的原因。
CRA表示,與全體開戶人數820萬相較,違規者不到1%,比率已逐年降低。據統計,2011年有3.3萬人被要求補繳罰款,有9,500人的補稅額被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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