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報稅] 捐款還能賺錢?加稅局說哪有這等好事
據這位網友介紹,四年前他聽了另一個朋友的介紹,給慈善組織捐款可以得到退稅回報,操作起來很簡單,你捐$1000,慈善組織給你開出$4000的退稅收據,這樣報稅時政府會根據$4000的退稅收據給你退稅,結果你不但拿回自己捐出的那$1000,另外還有幾百元的外快。這當然是好事,但這位網友也疑惑,慈善組織為什麼要這麼做?政府怎麼會那麼傻?不過看到朋友已經連續這樣做了幾年也沒出任何問題,錢都拿到手了,禁不住誘惑,也捐了4000,並且真的拿回了退稅。但是四年後稅局來了封信,告訴他必須如數退回。他說自己不知道怎麼辦才好。
據了解,近年來加拿大全國已經發生多起類似事件。加拿大稅務局曾經披露過一家“不擇手段”的慈善機構。這家Banyan Tree Foundation(榕樹基金會)的促捐手段包括:你捐2900元,基金會給你開1萬元的抵稅收據。政府的規定是,你捐1萬,政府給你退稅46.4%,也就是4640元。你實際上只捐了2900元,卻從政府那裡拿回了4640元,一來一去反倒賺了1740元。
在過去6年裡,榕樹基金會共開出了2.08億元捐款收據,騙走了政府近1億元的退稅。
騙局一旦被戳穿,占的便宜都是要吐出來的。稅務局已經開始了追回退稅的行動。打個比方,你捐了2900,得到了1萬的抵稅收據,並因此從政府那裡退回了4640元。現在,這4640元退稅政府要找你收回,你還要支付利息。你那2900元,這回是真捐了,連這部分的退稅也沒有了。更倒霉的,當初沒有錢捐款而向Banyan Tree貸款來捐的那些人,不僅退稅要被追回,還要償還貸款。也就是說,你貸款10萬元捐給榕樹下基金會,得到10萬的退稅收據,從政府那裡得到了46400元退稅,現在,不僅這46400元政府要收回,你還要連本帶息還貸款公司10萬貸款。
據專門從事稅務工作的稅務上訴師胡商介紹,此次加拿大查處的捐款退稅共涉及6萬余人,其中相當一部分是華人,尤其以新移民居多。許多人因為不了解加拿大相關法律,聽信高回報介紹最終上了當。
胡商說,高回報的捐款計劃可追溯到上世紀90年代。早期的運作比較簡單:納稅人按一定價格從一事先安排的商家購買藝術品,然後轉身按“市場價值”(原價的幾倍)捐獻給慈善機構。因而,當時稅局與納稅人之間糾紛的焦點,是集中在什麼是市場價值的定義上。稅局的立場是,藝術品的“市場價值”等於納稅人原買價,即只承認納稅人的實際付出。
難以置信的是,當這一糾紛2004年上訴到稅務法庭時,法庭竟然判決納稅人勝訴,還要求稅局賠償對方律師費。納稅人能占上風的主要原因,是因為聘請了一位藝術品鑒定專家出庭作證。法官認為,該專家的價值評估令人信服。這樣,在法庭的第一次較量中,稅局大敗。
然而,稅局在聯邦上訴法院的上訴程序中,徹底反敗為勝。納稅人在聯邦上訴法院敗北之後,要求上訴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拒絕受理。這樣,有關“市場價值”的辯論,就此告一段落。
近年來的慈善捐款計劃,在形式上有所更新。交易方增加了一個信托(trust),並且一般涉及兩個慈善機構。基本運作過程大致是這樣的,納稅人捐款(實際支出)$1000(以$1000為例)給第一個慈善機構,除獲得該機構的$1000捐款收據外,還可從信托獲得教材實物。然後,納稅人將該實物捐獻給第二個慈善機構,換取“市值”$5000的慈善捐款收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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