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報稅] 稅務知識知多些:配偶剩余抵稅額可轉移
如果配偶是低收入的一方,並且擁有沒有用完的抵稅額,那麼剩余的抵稅額可以轉移給另一方。此類可轉移的抵稅額最常見的有學費和教育抵稅額,最大轉讓額為5000元。還有,在報稅時可以把全家發生的所有醫療費用夫妻的一方來抵扣(通常收入低的一方較劃算)。另外,退休金抵稅額(Pension Credit)和老人免稅額(Age Credit)也可以轉讓給配偶,如果有未用完的免稅額的話,要等到65歲之後。
如果有RRSP的額度,可以用自己的額度給配偶購買RRSP,報稅時可以用來抵沖自己的收入。對家庭來說,給配偶購買RRSP有可能給將來節省可觀的稅款。若夫妻一方收入相對較高,並且擁有一個好的退休計劃,給配偶買RRSP可以在將來平均夫妻雙方的收入,以避免較高稅率,並且充分利用雙方所擁有的各種免稅額。
如果夫妻雙方都有收入,在投資時最好用收入低的一方,這樣投資的收入算給低收入的一方,那麼交的稅收相對就可以少一些。
不過,家庭稅務也有不利之處。比如會失去一些以家庭收入來計算的退稅,如安省的銷售額退稅(Sales Tax Credit)和貨服稅(GST)退稅。(系列之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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