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報稅] 稅務知識:家庭辦公費用 抵稅有條件
家庭辦公費用通常包括水、電、煤氣、清潔衛生、房子的日常維修保養的費用以及辦公雜費、地稅、房屋保險、按揭利息、租金等。抵扣時必須按照一個合理的比例,一般以辦公面積百分比為基准。
但是,若納稅人是雇員,只是因工作性質需要在家裡辦公,其按揭利息、地稅及房屋保險不能抵扣。但納稅人若是領傭金的雇員,地稅及房屋保險就可以抵扣。若納稅人是自己生意,則無上述限制。而且用於生意的辦公費用還可以包括部分房屋的折舊。一旦報了折舊,要是以後買房時產生資本增值,就無法全部享受“主要居屋”增值免稅的優惠,並且以前折舊的部分必須算做收入。如果納稅人住的是租屋,租金的部分能直接作為家庭辦公費用。
若納稅人經營的是有限公司,如果住的是租屋的話,由有限公司承擔部分租金;如果是自己的房屋,則按比例承擔上述的費用或公司與個人簽訂辦公室租用協議,由公司支付租金。公司報稅時抵扣租金,而個人報稅時申報房租收入,同時抵扣相關的費用。
(系列之17)


分享: |
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