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教中的“荤腥”,可能跟你想象中的不一样 | 温哥华时尚奢侈品中心

白龙王许道长
白龙王许道长 于 2024-2-17 17:45 写道:
熟知道教的善信可能知道,道教分全真道和正一道。全真道士常年素食,正一道士规定“四不吃”。

“四不吃”指的是张天师当年定下的“牛肉、狗肉、乌鱼、大雁”这四大荤食不能吃。其余养殖的食用家畜肉类,以及饮酒,都是被允许的。

尽管如此,每到初一、十五,或有法事、节日,为了洁净身心,都会要求斋戒,而其中很重要的一项就是素食。

宗教之中所说的荤腥,可能跟你想象中的不太一样。大众所理解的荤指的是大肉、血食,腥指的是虾、鱼这些海产品。

而在道教,肉类血食其实是属于腥类食物。

“荤”是草字头,荤食其实是指一些特定的植物,一切浊人气血的植物都称之为荤。

《云笈七签》中明确记载有五种属于荤的植物:韭菜、大蒜、芸薹(tái)、胡荽(suī,香菜)、薤(xiè,小葱)。


其中,同种植物不同生长时期、不同部位、不同种等等...也都属于荤食。比如韭黄、韭苔、大葱、洋葱、藠头,也都包括在其中。这些属于我们日常之中蕞容易遇到的几种属于荤的植物。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几种荤菜具有强烈气味,但并不是具有强烈气味或者刺激性味道的植物都属于荤菜。比如鱼腥草,味道很腥,但是清热解毒,属于素菜。

同样,姜、芥、椒,这些也不属于荤腥。

有些比较严格的戒律中规定:除了戒荤腥之外,还要戒刺激及调味剂。

那上述所说的强烈气味和刺激性味道的植物,也包括一些没提到的,就都不能吃了。

在比较严格的戒律中,虽然它们不能吃,但也不属于荤腥的范畴。因为这些东西本质上来说是清的,就是清洁,清静的清。甚至于辣椒类的,是可以明目的,均不属于荤菜。

“腥”是月字旁,指的就是海洋或者陆地的动物的血肉之食。哪怕是除了“四不吃”以外的腥食,过量食用也容易燥火生欲、心神不静。

为什么把这荤腥放在一块儿去说呢?

荤和腥,植物和动物,是因为它吃到人体之中产生的作用是一致的,就是干扰气血。

我们平日诵经求的是清洁,在神前求的也是清洁。需要在诵念经典、行法事科仪之时,若食用荤腥之物,容易秽口亵神。对于大众来说,若是前来上香还愿、做法科仪,当天也需遵守这些规定。

更有甚者,还愿之时,宰杀一些动物,或者是供荤腥的东西,这些都不太合适。推荐还愿、供奉的时候还是使用道教的“五供”,即香烛、鲜花、供灯、引用水、食用蔬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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