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句话说得好:喜欢打狗的能是什么好人

四川崇州有一只未牵绳的家养犬,突然袭击了一个两岁小女孩。
正常人都觉得这事的处理逻辑是不是很简单?该抓抓,该关押关押,该处理处理,该赔偿赔偿啊。还可以趁此机会多警示一下那些道德水准低下的养狗人,更可以趁机完善法律法规啊。我们现在养狗规范化确实不够,像那种遛狗不牵绳的,我觉得就应该施以重典,只要处罚力度够了看谁还敢不牵绳呢?这种养狗人才是处理的焦点吧。
谁知道,一觉醒来,这个锅全国的流浪狗一起背了。它们被喊打喊杀,流浪猫狗都变得“罪大恶极”,很多人都不敢出门遛狗了,有不少人趁机借着“正义”的旗号正大光明捕杀狗,有人放言以后出门遇到狗见一个打死一个,还有人直接在狗粮的快递里下毒......我一看,连中华田园犬也在某些地方的禁养名单里了,我就感觉有些事也没有什么尺度,一些人一旦决定赶尽杀绝,他们总有办法。
事情越来越离谱,因为一个养狗人的错误,就大肆呼吁“一刀切抓狗运动”,无差别捕杀,真的有点令人发指了,尤其是“以禁养犬之名强行夺走抱在主人怀里毫无攻击性的小狗”和“校园流浪狗小黄——一只最相信人类的小狗被无情捕杀”,逐渐压垮很多人最后一道心理防线。

在有些地方,狗生真的不易,不亚于人生之难。
在有些地方,人性也真的可怕,不亚于恶犬之恶。
他们并不会明白“避免被狗伤害的最直接方法是管好人”。一拴绳,二文明,三不遗弃,这么简单的事做不到,还怪狗不好。
虽然我对这种“一狗伤人全国狗赎罪”的处理逻辑感到震惊,但也并不是很意外,他们这些人从来不是为正义而叫嚷,只是单纯地为了伤害他人、快乐自己而已。想想以前砸车的是不是他们,喜欢起哄带节奏的是不是他们,那现在眼看着能对猫猫狗狗“合法施暴”,他们哪能错过。
有人说这不合理啊!一车撞人,全国司机吊销驾照了吗?一人强奸,全国男人化学阉割了吗?一人不尽责把娃弄丢,全国人民禁止生孩子了吗?
但是我们争论这些逻辑也是没有意义的,有人就说了:他们不谈逻辑,他们就是因为恨狗,所以喊打喊杀。
我觉得他们又说错了。什么恨狗?还真不一定。
这种事真不能用爱狗vs.恨狗来定义,纯粹是恶vs.不恶的区别。
怎么区分正常人与恶人?
正常人:我虽然不养狗,但我不想伤害这些动物,也不伤害爱狗人士的感情。
恶人:反正我就要干点坏事,我不敢neng死人,我还不敢neng死几只狗吗?


分享: |
注: | 在此页阅读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