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想看汽車爆炸10歲男放火燒4輛車
雪佛蘭小汽車。男孩稱:看電視上的爆炸覺得很刺激,於是點火燒車,想看車爆炸飛起來。根據《刑法》規定,不滿16周歲的人犯放火罪不予刑事處罰,責令其家長加以管教。火災事故給他人造成損失的,其家長或監護人應該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網友評論延伸閱讀“熊孩子”問題背後是教養缺失
好奇心強、淘氣頑皮、求知欲和探索欲強烈,對於正值熱切與世界聯通的孩子來說,這並不稀奇,也絕不是什麼毛病。但如果這種好奇沒有規則,這種頑皮不守規矩,這種探索是以破壞秩序為代價的,那熊孩子也就出現了。在網絡空間,“熊孩子”從一個褒義詞至少是中性詞被進一步標簽為貶義詞,與其“斗智斗勇”之後的挫敗不能不說是原因之一。打不得、罵不管用、講道理又根本聽不懂,而且憑著自身弱小又占盡道德優勢,網友們的“苦大仇深”真不是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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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聞沒人評論怎麼行,我來說幾句
4月18日,廣東陽江。石灣村舊寨2輛小汽車著火,附近還有一車尾部有輕微燒過痕跡。警方調查發現,幾起火災均是居住在附近的一個10歲男孩放火所致。該男孩還承認,在4月11日,曾點燃了一輛白色網友評論延伸閱讀“熊孩子”問題背後是教養缺失
好奇心強、淘氣頑皮、求知欲和探索欲強烈,對於正值熱切與世界聯通的孩子來說,這並不稀奇,也絕不是什麼毛病。但如果這種好奇沒有規則,這種頑皮不守規矩,這種探索是以破壞秩序為代價的,那熊孩子也就出現了。在網絡空間,“熊孩子”從一個褒義詞至少是中性詞被進一步標簽為貶義詞,與其“斗智斗勇”之後的挫敗不能不說是原因之一。打不得、罵不管用、講道理又根本聽不懂,而且憑著自身弱小又占盡道德優勢,網友們的“苦大仇深”真不是空穴來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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