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航空提前10分钟起飞 被大学生告了 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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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大学生起诉海南航空提前10分钟起飞”一事引发关注。该名大学生胡栋诚表示,目前已收下海南航空赔偿的住宿费用,“将在海航修改运输总条件、双方无异议后,再签署调解书。”

6月26日,海南航空方面表示,关于运输总条件的修订工作正在推进中,预计将于7月30日前完成。胡栋诚的行为获得不少网民点赞,“社会进步需要这样较真的人”。

航班提前10分钟起飞海航以“未超15分钟”拒赔


综合媒体《南方都市报》、《澎湃新闻》报道,来自广东的胡栋诚介绍,自己原计划于4月3日7时40分搭乘海南航空从深圳飞往呼和浩特的HU7731航班。“我原定在石厦站乘坐首班地铁,于6时44分到达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在无托运行李且有易安检的情况下,我很确定自己能在7时20分的截止登机时间前赶上飞机。”






3月25日,胡栋诚接到海航通知,航班起飞时间提前至7时30分。他称,这样会导致截止值机和截止登机的时间也相应提早10分钟,认为存在误机风险。当天,他向海南航空提出免费退改签或报销登机前一晚的住宿费用、打车费等,海航以“未超15分钟”为由拒绝。




据公开资料显示,《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旅客、行李国内运输总条件》“客票变更”一栏显示,“航班取消、航班出港延误/提前超过15分钟、航程改变、舱位等级变更及承运人无法运行原航班等情形,可按照相关规定办理非自愿变更。”

当事人起诉海航获赔海航承诺将修改运输条款

申诉未果后,胡栋诚向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递交诉状,起诉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我在诉讼请求中写明了要求海航赔偿我前一晚住宿费103.84元(人民币),并承担诉讼费,更重要的是确认海航运输总条件中的格式条款无效。”5月7日,宝安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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