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雅妮贴了被シ昆蛋司机在限速50路段超速开140撞死的医生的女儿发起的请愿签名的链接,因为该シ昆蛋司机被昏庸法官断案无罪!各位都去签名吧,多一个签名,多一份力量,也许今后会少一分交通危险,多一分交通安全。。现在签名人数已经超过3万。
www.change.org/p/david...-km-h-zone
所谓判无罪的思维逻辑或者推理逻辑,就是那个法官割裂了两种行为的前因后果的关联,将シ昆蛋司机超速行为想成了形而上学的,分块儿的,死板的机械运动,这种水平的法官对任何人类行为之于社会的无论是潜在的,间接的还是直接的危害这方面的理解能力是零,显得没头脑呀!
加西网有位网友认为如果没有被撞死的医生左转的话,那个超速的司机就是开140也不会酿成悲剧。。这位网友还说“
还好你不是法官,加拿大的法官绝大部分还是比较清醒,比较公正的。”
这真的叫人无语呀,显然法官就像是这么推理的,这不叫清醒,更不公正!如果司机遵守限速规则,开50,或者稍微多些,55,60的话,踩刹车会在很短距离内大幅度减速,降低冲撞力,也不至于将人撞死。看来无论法官,还是这位加西网友,不懂中学物理学过的速度快,冲撞力度加倍翻番增加这个简答的道理。
限速50公里的路段,那个シ昆蛋司机开140公里,这行为本身就是明知故犯式地蓄意危害道路安全,危害人身安全,危害社会呀!
加拿大这地方,脑子像法官像那位网友如此糊涂走偏的人太多啦哈。。什么叫就算超速140?不从遵守规则开始考虑,一切从结果反过来推断,这种思维就是二傻子脑子被驴蹄子踢过并且吃饱了撑的无聊非要整景的低学力的奇葩的思维逻辑!!!
@雅妮 形容的好,她说:
这种说法就是,黑帮在街上随便开枪都没关系,只要大家不上街,房子全装上防弹墙就没关系。
@狗尾续貂 介绍说那个超速的シ昆蛋司机Chung是超速惯犯,我们需要law and order!
一切不从遵守规则作为考虑的原点,一切从结果反过来推断,就像上面那位糖醋排骨网友似的思考问题,吧具有前因后果的行为断然机械地分开,这种思维盛行于加拿大从民间社会到教育体系到司法断案,属于是吃饱了撑的除了看蓝天白云雪山之外其它什么21世纪现代化物质文明都看不着而感到无聊而要整景猎奇弄出一堆包括性别自定义和大麻合法化在内的奇葩的二货东西!
开车不遵守规则本身,就是开启了交通隐患发生人身事故的行为的原点,是随时随地的。开车超速就是对社会的危害,说是制造交通事故的潜在危险算客气,应该就算是直接危害。中学物理就学过了速度快一倍,冲撞力大四倍,那个蛋司机开140,几乎是规定速度的3倍了,冲撞力就是开50公里时冲撞力的6倍。
作为一个法官判案,竟然不懂得前因后果,不懂得社会效应,不懂得社会教育意义,简直就是被驴子踢过脑袋昏庸的家伙!应该从司法界清除出去!加拿大各地这种昏庸奇葩思维的人很多的,有政客,有市长,有教师,有律师,有加西网友,还有这么个昏庸的法官。
顺便说说,
ICBC也应该增添新规则,对于列治文那个两次开车冲进店铺的老头,还有那个两次开车冲进饭馆的老太太,还有那一类一着急就把油门当刹车踩,然后踩着还不松开,使劲儿踩的那类司机,应该有专门法规对应,比如涨保费10倍-100倍,或者停止驾照10年,反正目的就是想方设法不让他们她们再开车。因为这类人(不是坏人,属于是驾车方面的残疾人)开车对人对己是有危害的,对生命有潜在威胁,随时随地的。。应从源头禁止的好。。
糖醋排骨 写道: |
几个屁民敲键盘批判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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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也是人, 也会有出错的时候。
这个案子就是应该上 Court of Appeal
让大法官来断公允。
千错万错就是ICBC,交警的错,这样惯犯,其实就不应该在给他开车了。。。。
Hstt 写道: |
千错万错就是ICBC,交警的错,这样惯犯,其实就不应该在给他开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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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这。我认识个人,在外省,出过几次车祸,过失方,后来没公司肯保了。
ICBC是不是给钱就保?
最主要是所谓的140有没有被证明,如果能证明确实超速很多 确实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这物理太差,数学无能才会得出开140撞车司机无大伤的结果,这是中国文科生的缺陷
煽情只是一种手段,不是事实的真相,专门骗无知人士
mmza 写道: |
最主要是所谓的140有没有被证明,如果能证明确实超速很多 确实应该承担一部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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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有技术鉴证和目击者证言,证明过路口时的车速是139,撞击时的速度是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