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表要求列明最近4年的所有地址,不能有間斷。那如果去美國玩,誰還記得住過哪間酒店啊,而且去旅游每天都換個地方住,這怎麼搞啊?
本來我想直接忽略掉,可是後來一想,我的居住計算表裡面清楚地填寫了我哪天哪天是離開加拿大的,所以估計不能不寫吧。
謝啦!
那不就和居住表對不上了嗎?明明不在加拿大,還寫著加拿大的住址。
本那比經略 寫道: |
莫非你旅游回來就直接搬家進新房了?:lol:
|
不是這個意思。
我是說,比如你從什麼時間到什麼時間住著一個地址,中間去了旅游,那麼就應該把什麼時間到去旅游的時間,寫家庭住址,然後旅游期間寫另外的地址,再然後從回來的時間再到搬新家的時間,還寫舊的家庭住址。
PS 好像你還沒有入籍。
你入籍了嗎?
我是覺得這個問題應該只要入過籍的人給個很肯定的答案啊。。。。
致青春 寫道: |
不是這個意思。
我是說,比如你從什麼時間到什麼時間住著一個地址,中間去了旅游,那麼就應該把什麼時間到去旅游的時間,寫家庭住址,然後旅游期間寫另外的地址,再然後從回來的時間再到搬新家的時間,還寫舊的家庭住址。
PS 好像你還沒有入籍。
|
偶換楓葉卡的時候,就是不把旅游的那個時間段寫進去,相信入籍也差不多吧。
如果一定要寫的話,就寫去旅游的國家即可,沒必要寫具體酒店。
加拿大政府比中國政府寬松多了,不把人當賊防著。。。:lo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