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雖已結束罷工,但要參與教育政策制定的司法訴訟仍在繼續進行
今年夏季,不列顛・哥倫比亞省公立學校的教師們舉行了有史以來持續時間最長的罷工,能讓他們堅持的原因之一是此前兩次贏得針對省政府的官司。現在教師罷工雖然結束了,但歷時12年的司法訴訟仍未結束。
這一法律訴訟可以追溯到2002年省政府通過的27號和28號法案,其中不僅將教育列為社會基本服務的范疇,意即屬於被嚴格限制罷工的行業, 還規定教師工會不得將班級人數、構成,以及師生比例等列入勞資談判內容。
教師工會從那以後就一直在試圖通過法律途徑推翻省政府的立法。2011年,法官蘇珊・德裡芬作出裁決,認為28號法案違憲,教師有權以班級人數、構成,及員工比例作為談判內容。但次年,政府的回應是通過新的立法,並再次刪除合同條款。工會則又發起第二次法律挑戰,並在今年一月再次贏得訴訟。省法院裁決教師有權就這些內容與省政府談判。
這也是為什麼教師工會這次罷工期間,屢次打出法院裁決的招牌,並據此要求減少班級人數,增加英語作為第二語言的教師人數。此外,教師工會還提出,省政府在2013至2014學年按每位學生8,654元撥出經費,這低於阿爾伯塔省的10,111元,更低於安省的11,266元。
省政府在這次學校復課後,星期二向高等法院提起上訴。省總理克裡斯蒂・克拉克說,她有信心贏得上訴。
有評論認為這是省府試圖保住教育政策的決定權。省政府在上訴書中也說,“涉及到需要刪除的那些條款,不只事關在12年義務教育中應投資多少錢的問題,也涉及到教育經費應該怎樣花,誰做出決定”。
教育政策與教師的權利
工會則堅持他們應該有參與教育政策決定的權利。他們說,“省政府上訴絕不僅是關於政府在與教師工會簽署勞資協議時能力的大小,而是涉及到教師們是否能受到加拿大權利和自由憲章的保護。”
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教育社會學家,曾任省教育部副部長的查爾斯・昂格萊德教授說,上訴法院現在面臨的是教育政策決定權應該歸誰的嚴峻問題。他說:“法院將不得不界定什麼才算是教育政策,而這並沒有一個明確的答案”。他舉例說,到底給教師多少備課時間才算合適,工會認為這涉及到教師的工作量和工作條件問題,而政府則認為教師必須按照教育法承擔應有的責任。
克裡斯蒂・克拉克的立法
這一司法訴訟圍繞的省教育法案原本就是由現任省總理的克裡斯蒂・克拉克提出的。當年她擔任教育部長時刪除了勞資協議中涉及課堂結構、班級人數和人員編制比例的條文。
工會所屬的教師們從2013年6月舊的勞資合同到期後,就一直在呼吁簽署新的合同。他們在3月份投票決定采取行動,並在4月開始輪流罷工,之後不斷擴大規模,到六月份全面罷工,誓言要堅持到談判取得成果。最終在新學期開學三個星期之後的9月22日才復課。
在整個罷工期間,教師工會主席吉姆・伊克爾也一直提到法院的裁決,並指責政府不服從法院裁決。雙方在談判中也曾就班級人數等問題是否留在勞資協議中存在爭論,但最終雙方都同意暫時擱置爭議,先敲定其它的條款。雖然許多教師對新的勞資合同從總體上仍表示不滿,但最後為期6年的合同仍在工會獲得表決通過。
卑詩省教師工會上一任主席戴維・澤姆斯基並不認為省政府會贏得上訴。 他說:“省總理說她有信心贏得上訴,當年她出台這一法案時也是有信心的吧。現在她的法案已經被法院否定兩次。我不知她的信心來自哪裡。
昂格萊德教授預計,高等法院會為此舉辦幾天的聽證會,然後在幾個月後作出裁決。而無論裁決的結果有利於哪一方,此案都很可能在再上訴到加拿大最高法院。RC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