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有興趣投資房地產的人,最大的挑戰是怎樣最優化地運作有限的資本,追求最合理的回報,而不是嘗試什麼都想自己做.你可以在房地產相關的領域裡學習了解和自然地積累經驗,但別費時間想去精通每一行.那是得不償失.比如在加拿大最繁瑣難懂的是稅法.你可以嘗試去學習去鑽研,但最後如果不是去吃會計師這碗飯的話(老實說許多會計師在很多方面也沒完全啃得下來),還會是個一知半解而有可能耽誤你的決策.
個人的經驗是,要投資房地產,你就做個總決策人,去考慮在何時何地何種價格買下某個物業即可,其余的就交給各行專業人士去做.買賣房交給經紀,貸款交給銀行經理,租務找房客交給管理公司,稅務打理交給會計師,還有律師,驗房師,測量師等等等等.
這樣,在不斷的經營過程中,就會在你周圍形成一個專業團隊,遇到重信譽有能力的專業人員不要輕易地經常變換,就可以建立長期的互信關系,絕對有利於你今後不斷延續的事業發展.
聘用這樣一個專業團隊,表面的支出賬目是多了一部分,但極有可能在避免的損失和潛在的回報上有很大的不同.
舉二個例子.
一.去年九月,相熟的銀行貸款經理建議我立即予批貸款利息,拿到前三個月P-2.5,之後為P-0.625,六年約(封閉三年開放三年)的組合.現在回頭看,這讓買下的物業每月節省了許多利息開支,並且繼續節省下去.
二.我所有的投資物業都是交給出租物業管理公司,由他們做廣告,找租客,核對信用,每月查看物業內外,安排遷出遷入,檢查屋況扣放押金等等事宜,我覺得這幾個百分數的傭金是完全值得的.
首先由熟悉租務法律的物業代理公司出面,在租客的選擇和合同的議定上有權威性,加強了自我保護並且容易找到好租客.
其次,在發生糾紛和中斷合約後,能最大程度地要回自己的損失,租客面對的是個熟悉租務細則,保留了采取合法合理措施權利的管理公司,大大減少單方面毀約和故意破壞的可能性.
曾經有一個較大數額租金的租客因為買了房子想單方面終止租約,提出不要押金但立即搬走,在管理公司曉以利弊的談判後,達成空屋繼續付房租,直到他或我們找到新租客為止再加一個月房租賠嘗.
當然如果簽有租約在手,發生租客各種違約,逃逸,破壞等,作為個人,去租務法庭也一定勝訴,但不可預知的時間和租金損失有可能會是巨大的.在這個層面上考慮,聘用物業管理公司的好處是顯而易見的.
至於地產交易中打交道最多的地產經紀就更不能忽視了,他們是你最初行動的首要資訊來源,快,准和全面的信息就是你的決策推動力.
所以我想說的是,開發和珍惜你的投資房地產團隊,他們是你財富的組成部分.他們在賺取你傭金的同時,會給你帶來意想不到的收益,我們只要關心的是後面這部分就行.
一點經驗,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