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第一人稱的代詞,指自己。無論書面語還是口語,都是使用頻度最高的幾個字之一。你是否知道,“我”最早指的是一種殺人的凶器呢?
“我”是會意字,從戈;甲骨文中的“我”字形如兵器。戈是古代常見的一種兵器。戈者,也,長六尺六寸,其刃橫出,可勾可擊,與矛專刺、殳專擊者不同,亦與戟之兼刺與勾者異。
戈盛行於商至戰國時期,秦以後逐漸消失。其突出部分名援,援上下皆刃,用以橫擊和鉤殺,勾割或啄刺敵人,因此,古代叫做勾兵或稱啄兵。後來從“戈”中引申出“殺”的含義,因此《說文》中又雲:“我,古殺字。”
“戈”還可代指戰爭,如幹戈,“偃武息戈,卑辭事漢。”可見“我”從單純指兵器,再到“殺”、“戰爭”等義是經過一定的歷史演變的。但何時開始指稱自己的呢?
“戈”在古代是一種很有代表性的武器,能夠激發大家的斗志。戈兵屬於國家的正規軍,《禮記·檀弓下》有大丈夫當“持幹戈以衛社稷”,因此武士常持戈以自恃。戰爭中持戈的軍隊稱“戈方”,與其他兵種相區別,“戈”便有了“我們”的意思。
西周時期,“我”開始代指自我,正式成為第一人稱代詞。但古代使用最多的還是“余”、“吾”,第二人稱也用“汝”、“爾”,而不是“你”。
“我”、你”這些現代交際經常使用的名詞是伴隨著元雜劇、明清小說以及近代白話文運動而逐步確立其地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