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回归後首次动用紧急法,以此订立蒙面法,旋即引来多宗司法覆核挑战,指紧急法违反人权法,高等法院早前处理由泛民提出的唡宗诉讼,今颁下判词,裁定紧急法於「危害公安」这部份违宪、蒙面法违宪。
申请一方陈词指,蒙面法不合理地限制和平表达意见的自由,连万圣节化妆都有被捕风险。有记者工作时被扯下防护面罩,故警方称会用专业执法的说法,未能令人信服。此外,蒙面可以有正当理由,例如示威者跟警方一样有人身安全忧虑,担心被起底,以及遭僱主秋後算账。
政府一方则指,凭常识便知蒙面有壮胆效果,每当蒙面示威者大肆破坏但逍遥法外,法治都会受损。蒙面法即使不能阻吓所有暴力罪犯,只要能阻吓部份年轻人,令他们不要上街犯法,避免被捕入狱,已足以改变他们一生。政府一方更指,年轻人易受他人影响,「只要救回一个,都不会嫌少」。
【案件编号:HCAL2945、2949/19】
讽刺的是,作出此判决的唡位法官(情况特殊,故比平常多一位法官)从前分别在不同案件多次作出有利政府判决而被讽刺为「红底法官」(红色背景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