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至5000塊——這是普通學生參與暴亂的酬勞。錢多少,取決於參加游行的規模、在隊伍中的位置、暴力程度、是否襲擊警察等,女性示威者的酬勞高於男性。
3萬——這是一個13歲小暴徒參加幾次暴亂活動後所獲酬勞。這些錢,幫助他換了新款iPhone手機、游戲機、名牌運動鞋等。他打算叫親弟弟一起做……
1.5萬——這是《反蒙面法》出台以後,為避免“勇武”暴徒可能退縮的情況,參加暴力活動者的酬勞,大幅提高至每天1.5萬塊。
500萬——這是“勇武”核心成員收到資金以後,通過網絡或街頭招募的形式組織激進青年加入,將傭金的小部分給下面的“勇武”暴徒後,自己獨占的“大頭”。兩個月,淨賺超500萬。
01
香港青年“入局”,為錢?為信仰?
在參加“反修例”暴亂活動的人群裡,香港青年群體是主力。
沒有社會閱歷、年輕易沖動、長期被本土通識教育及“黃媒”“黃師”洗腦,加上近年香港民生問題突出、青年生活壓力加劇等各種現實因素,都是促成香港青年走上街頭,參與暴力活動的重要原因。
去年,香港游樂場協會開展“香港青少年生活狀況”調查顯示,香港青少年的精神健康狀態非常不理想,有30%-40%的受訪者,抑郁或焦慮指數,屬中等至極度嚴重。
不滿、迷惘、焦慮、憤怒……這一團團“火種”經人用力一煽,迅速成燎原之勢。那一只只幕後黑手,正在用大量的資金,加緊“火上澆油”。
香港,正在被焚燒!
02
“地下錢莊”的老板都有誰?
這個“地下錢莊”就是美西方反華勢力、香港本土反對派勢力禍港亂港的金庫。其股權關系復雜,具體講,主要有“一大四小”五個“股東”。
“一大股東”即為美國的一些非政府組織(簡稱NGO)及金融資本集團。
“大股東”在香港又物色具體的組織及合適的人選,充當其“經理人”,構成了其龐大繁雜的“股權體系”。之所以雄踞“大股東”位置,那是因為修例風波中一半以上的暴力活動資金均來源於此。
“四小股東”分別為專門成立的612人道支持基金會、香港的大學學生會、香港教會、小團體募捐。
由於“捐贈”模式太過明顯,幕後“金主”必須用更隱蔽的方式輸送“黑金”。而通過金融及資本運作的方式,正是美國所擅長的伎倆,具備條件又能充當“馬前卒”的“經理人”,就是“叛國亂港四人幫”之首——黎智英。
美國金融資本集團在修例風波初期,通過買入黎智英壹傳媒集團股票,使股票不足兩周暴漲了131.71%。再由壹傳媒高位拋售,套現大量“黑金”。9月中旬,美國金融集團故技重施,再套現後,推動修例風波愈演愈烈。
實際上,美國“大股東”與黎智英之間的資金流轉,早已駕輕就熟、配合默契。多年來,黎智英按照西方授意,多次以捐款名義,向亂港組織及相關人士輸送“黑金”,操控反對派政黨和亂港分子,總金額早已過億。
其他的先不說, 下次政法委請早早通知, 好讓我跟隊買入壹傳媒的股票. 多謝!
拆局: 如果是真的.
港交所CEO是國內"控制" 的. 李小加是中共的"自己人"
主席又是親中的史美倫.
加上壹傳媒這樣哄抬股價已經違反法例.
香港政府 DQ 黃之峰絕不手軟 又何來不對付長久以來的敵人黎智英?
是不是很奇怪呢?
不過政法委有好料, 早早通知各界, 順便賺一筆並可對付黎智英.
這麼長的纏腳布,這麼詳細,全天候不停發帖,全部精確搜集又輸入又編輯又整理又精確截圖。。。你說你一個人做,沒有總後台向你輸送。。。。好吧!
lcheung123 寫道: |
這麼長的纏腳布,這麼詳細,全天候不停發帖,全部精確搜集又輸入又編輯又整理又精確截圖。。。你說你一個人做,沒有總後台向你輸送。。。。好吧!
|
來自中共政法委的. 我還未貼完.
文學城那邊已經有貼, 加西不可以落後於人.
你要幫我向政法委申請些經費, 那些小粉紅偷懶, 沒有第一時間把揭露外國敵對勢力的情報公諸於世.
謝謝!
你的標題或消息有誤。撫恤金是給戰死的。給殺人的是獎金或酬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