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我們認識到中國的巨大機遇,並非常重視在那裡的關系。然而,我們不相信港交所為我們提供亞洲最好的長期定位,或中國最好的上市/交易平台。我們重視與上海證券交易所的互利合作關系,上海證券交易所是我們獲得許多中國機會的首選和直接渠道。
翻譯過來就是三個字“您配嗎”?
第二條:您的提案將受到一些金融監管機構以及政府實體的全面審查,例如英國企業法案,美國CFIUS程序以及意大利的“黃金權力”制度。毫無疑問,您不同尋常的董事會結構以及您與香港政府的關系會使問題復雜化。因此,您斷言交易的實施將是“迅速和確定的”根本不可信。
忽悠老子,你還嫩了點。
第三條:我們注意到,您提議的四分之三的代價是香港交易所股票,這對我們的股東來說是一個根本不同且吸引力較小的投資主張。我們認為您的股票代價的價值本質上是不確定的。香港的持續情況增加了這種不確定性。
香港目前這個爛樣子,SB才要你的股票。
第四條:無論上述考慮因素如何,甚至假設您的提案都是可交付的,其價值也遠遠低於收購倫交所的適當估值,特別是與我們通過計劃收購Refinitiv所產生的重大價值相比。在你眼裡,你爸爸我就值這點錢?一般來說,大多數企業拒絕收購都會以第四條理由作為回絕,這樣既保全了自己的面子,也不會讓對方太難堪。如果對方真心想要收購,也可以在此基礎上在進行加價,雙方還有繼續談判的可能。但是,第一條、第二條這樣的理由,本來就傷人不說,更關鍵的是擊碎了香港一直以來對自己的金融、法律體系等的迷之自信。從這方面來說,英國人也算是很實誠了。
怎麼可能賣,一個剛被老爸發現出是冒牌兒子的富二代,基本是過街老鼠人人喊打,平時的合作伙伴馬上露出嘴臉,迅速切割
過上一年半載等港交所變成公私合營,再回頭看看樓主這個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