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冠希“艷照門”事件
2008年爆炸性的新聞無非是陳冠希的艷門照,一時間各種聲音充斥在香港的大街小巷,甚至已經席卷了大陸的全部地區……包括世界。現在都還有人在熱議“艷照門”,可見這件事對大家的影響有多大!第一次知道陳冠希,是在《頭文字D》裡的那個帥氣小伙子,那個英挺的賽車手高橋涼介!之後,他的歌唱功夫、演藝功夫開始進入我們的視野---原來,這家伙這麼牛!可是他的緋聞真是一大籮筐的蹦出來業外,所相伴的女星也是一個比一個靚,甚至為了爭搶鍾欣桐而與余文樂在某個頒獎晚會的後台大打出手。陳冠希事件完整照片多大上百張,裡面
張柏芝、鍾欣桐銷魂人體藝術照寫真高清無馬賽克。
溫哥華當地時間2月23日,“艷照門”案主角陳冠希在溫哥華出庭作證,強調自己很享受私隱生活陳冠希在庭上一再強調,自己是一個十分享受私隱生活的人,這些照片都是自己拍的,或是女朋友拍的,拍的時候女方完全知情,是自願的,沒有被迫成分。他承認在1300多張照片當中,有40多張照片是女友所拍,通過光碟存入他的電腦中。
陳冠希說,除了在當場給照片中的女友觀看外,從來沒有將這些照片示人,也沒有向任何人透露過自己拍有這些照片。他說,如過有第三者知道,這些從2001年便開始拍攝的照片不可能到2008年才被廣泛流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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