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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以下证明是假新闻:

不过,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假新闻的出现 icon_mrgree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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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了!医生院外施救是非法行医!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法官的回答没有错。我们也无法责怪孕妇和家属,人家也是在利用法律。错的是这个扯淡的法律。

我的心哇凉哇凉,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改变不了这个扯淡的法律,我们就必须改变自己。以后出了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就不再是医生了。大街上血流成河,也与我们无关了,因为法官都说,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是非法行医,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了。

6月23日二审公告后,李芊不服,重新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南京市卫生局、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都无人应答。

如果我们有良心,尽力吧
 
点击: 0 | 评论: 23 | 分类: 缺省 | 论坛: 温哥华不眠夜 | 论坛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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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评论

lixing
无题
这是太荒唐了。

2014-09-13 09:11:48 | 引用
无题
grinder 写道:
Caribou 写道:
是假新闻吧?。。。


为什么这么说?
有图
有名有姓
由地点、时间


这样的图你也信?

2014-09-13 09:42:40 | 引用
火星
下雨不愁
无题
Welcome to earth!

2014-09-13 10:47:19 | 引用
无题
既然是假新闻,为何还传播,删贴。

2014-09-13 11:04:25 | 引用
auitest1
Caribou
无题
auitest1 写道:
既然是假新闻,为何还传播,删贴。


像疫苗接种。。。。。。。

2014-09-13 11:14:14 | 引用
Re: 中国式悲哀!南京法官又要红了
落汤鸡同学转帖过了,假新闻。

www.westca.com/Forums/...inese.html

2014-09-13 11:22:15 | 引用
lancet
Great Wall
无题
auitest1 写道:
既然是假新闻,为何还传播,删贴。


因为看到中国的负面新闻太兴奋了,忘记经过大脑思考一下儿就发出来了 icon_mrgreen.gif

2014-09-13 11:27:57 | 引用
无题
Great Wall 写道:
自带五分们又忘吃药了? f_exin.gif


小弟弟,看医生了吗?上网要慎重

南京彭宇案还没让你吐够啊?

2014-09-13 13:14:30 | 引用
grinder
绝不用力
Re: 中国式悲哀!南京法官又要红了
急救和行医是有区别的吧???。。。。。。

如果在履行中,医生在轮船,飞机,火车等移动运输工具中,上面的医务室按照车长,机长,船长的指令(jurisdiction)进行救护是由以上授权官员的命令为准的,他们的命令是有法定执行权限的。。。。偶记得有这样的条款!

这样,这医生的行为不应该是非法行医。。。。。偶认为是假新闻!

相关费用应有旅行保险支付,如无保险,应该自己负担。。。。偶不知道火车票里是否有保险包括,但有些长途公交过去有强制买保险的情况!! icon_mrgreen.gif icon_mrgreen.gif



Matrix 写道:
更正,以下证明是假新闻:

不过,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会有这种假新闻的出现 icon_mrgreen.gi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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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住了!医生院外施救是非法行医!

李芊,女,河北保定人,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妇产科执业医师,执业地点北京大学第三医院。

2014年1月21日,李芊从上海乘坐火车到北京,刚上车,列车广播有一孕妇急产,需要妇产科医生帮助。李芊医生毫不犹豫地跑到孕妇身边,帮助孕妇生产,胎儿产下后,李芊还陪同孕妇和胎儿到了南京市某区级医院。胎儿被送到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李芊扣下,并且把李芊告到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等费用共计人民币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中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李芊的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法官:“是不是医生离开医院就不可以救人了?”|法官的回答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在执业地点之外的行医即是非法,需要承担民事和刑事责任。”

律师再次质问:“在紧急的特殊情况下,医生在大街上遇见急救病人,是否应当放弃良心,不予施救?”法官回答:“法律面前没有特殊。”

我们不能责怪法官,法官的回答没有错。我们也无法责怪孕妇和家属,人家也是在利用法律。错的是这个扯淡的法律。

我的心哇凉哇凉,作为一名医生,我们改变不了这个扯淡的法律,我们就必须改变自己。以后出了医院的大门口,我们就不再是医生了。大街上血流成河,也与我们无关了,因为法官都说,在执业地点之外行医就是非法行医,需要承担责任。这个责任我们承担不了。

6月23日二审公告后,李芊不服,重新申请行政复议。但是,南京市卫生局、江苏省卫生计生委和国家卫生计生委,都无人应答。

如果我们有良心,尽力吧

2014-09-13 16:56:46 | 引用
无题
如果是真新闻的话,那个家属太不是东西了。你怎么不想想,如果没有医生,病人有可能当场死亡。何况当时的环境,医生啥条件都没有,即使造成不良的后果,也不能全怪医生啊。。。icon_rolleyes.gif

2014-09-13 17:01:26 | 引用
本那比经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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