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旅客攔機獲超標賠償 航空公司被指助長不良風氣

文章內容
wszjason 2012-05-05 00:58:03
前天傍晚,一架由深圳經停南京至哈爾濱的航班,由於雷雨天氣備降浦東機場,留在上海過夜。昨天中午,由於不滿長時間被滯留機場,以及不接受航空公司的賠償方案,約20名情緒激動的旅客不肯上飛機,並沖進了機場跑道,使其他航班無法正常起降。所幸工作人員及時進入現場處置,約5分鍾後,過激旅客被帶離,事件未對浦東機場航班正常運行造成影響。

  近年來,國內民航旅客霸機、沖擊機場和航空器的事件屢見不鮮。機場方面提醒,旅客應理性維權,切莫采取過激行動。業內專家也表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聚眾擾亂民用航空站,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最高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回放

  前晚雷雨造成航班一誤再誤

  4月10日晚,從深圳經停南京飛往哈爾濱的深圳航空ZH9817航班,原定於當天18:50抵達南京,卻因南京天氣原因,於20:00備降浦東機場。該航班滿載,共有161名旅客。

  降落浦東機場後,上海同樣遭遇雷雨,該航班遲遲不能出港。在大雨暫時停頓時,浦東機場上空飛機流量過大,該航班又一次失去出港機會。

  該航班有100多位旅客以南京為目的地,這些旅客見航班無法起飛,選擇搭乘地面交通工具繼續行程,從上海前往南京。至24:00,該航班還有40名旅客滯留,這些旅客大多需要前往東北。深圳航空於當天24:00以後安排這些旅客至賓館休息。

  20名旅客一怒之下“攔飛機”

  昨天,深圳航空計劃於11時補班飛行,該航班仍然按照原定航路,由南京飛往哈爾濱。

  在辦理登機手續時,40名旅客對在上海停留一夜表示不滿,要求深圳航空賠償損失。深圳航空未予以答應,而是勸說這些旅客登機,以便航班利用空域資源趕緊出港。 據上海機場介紹,這些旅客在遠機位下擺渡車准備登機的過程中,又因賠償問題與深圳航空發生糾紛,部分旅客情緒激動,不願登上飛機。未登機的約20名旅客擺脫現場安檢人員勸阻,沖至臨近的E滑行道F8道口附近。此時,一架進港的艾提哈德航空公司EY862航班沿E滑行道滑行至該道口約200米左右時,機組人員觀察到前方異常情況,主動停止滑行,並與塔台聯系,塔台指示該航空器原地等待。

  11:28,機場指揮中心接到安檢和塔台報告,即派人員前往處置,經勸說,部分旅客於11:33回到停機位,隨後由航空公司擺渡至候機樓。從機場接報至整個事件處置結束,約5分鍾。被攔停的艾提哈德航空公司的EY862航班於11:35繼續正常滑行。

  幸未影響浦東機場運行

  上海機場介紹說,由於處置及時,整個事件未對浦東機場航班正常運行造成影響。

  但據統計,事發後T2航站樓內,有部分出港航班發生延誤,如原定於11:20由浦東飛往名古屋的國航CA405航班,一直晚點至12:53才起飛;原定於11:40飛往莫斯科的俄航SU209航班,也延誤了51分鍾。不過據業內人士分析,這些航班延誤也有流量控制的原因,不一定都是由攔機事件造成的。

  昨天14:30,記者趕到浦東機場T2航站樓時,各公司起降航班已基本正常,值機櫃台前秩序井然,機場未出現航班大面積延誤情況。

  航空公司賠償旅客每人千元

  據介紹,沖進跑道攔飛機的旅客回到候機樓後繼續與深航談判。下午時分,旅客與航空公司終於達成一致,深航代理方國航決定,給每人發放1000元現金予以補償。隨後,旅客同意登機,ZH9817航班得以按計劃起飛,經停南京後飛赴哈爾濱。

  在接受賠償金時,不少旅客聲稱,自己沖跑道攔飛機,不是為了多要賠償,而是為了討個說法。但航空公司由一開始不願賠償,到後來逐漸將賠償價碼由500元加到1000元時,這些旅客的態度也逐漸松動。

  業內人士表示,根據民航條例規定,由天氣原因等不可抗力造成的航班延誤,航空公司可以不予賠償。即使航空公司願意賠償,延誤4小時以上的賠償價碼通常是500元,國航此次代深航向每人賠償1000元,屬於“大手筆”,可能為了息事寧人,避免事態進一步走向惡化。

  分析

  旅客為何能沖進跑道?

  旅客在跑道上攔飛機,原本只是在電影裡才能看到的畫面。昨日這一事件發生後,不少人質疑:“機場保安和航空公司都在做些什麼?旅客怎麼能夠一路暢通無阻來到機坪上? ”

  據了解,造成這一情況,主要是因為ZH9817補飛航班停在浦東T2航站樓的遠機位,旅客必須乘坐擺渡車才能上飛機。在擺渡車到飛機之間,便是連接著跑道的停機坪,期間並沒有工作人員強制監督旅客必須按指定線路排隊登機。這些旅客就是抓住這一漏洞,乘工作人員不注意,沖進跑道,做出上述驚人一幕。

  但據旅客王小姐介紹,他們中有一些人並沒乘坐擺渡車,而是直接從候機樓走到停機坪。一路上,登機口的工作人員一直跟隨,並不停勸阻。不過,該說法沒有得到機場方面的證實。

  旅客當時為何如此激動?

  據旅客奚小姐介紹,他們知道沖進跑道攔飛機的行為不妥,但也是迫於無奈,“從前一晚7:30到第二天中午11:00,深航始終沒有給出明確起飛時間,只是讓我們無期限等待。我們沖到深航飛機下,只是希望機長給我們一個說法。 ”

  另一些當事旅客也證實,航班於10日晚備降浦東機場後,機組通知他們只需拿隨身行李即可,飛機稍後會再次起飛。但他們在C222—C223登機口等到第二天凌晨,期間又登過一次機,飛機卻始終沒有要起飛的跡象,詢問工作人員,得到的答復也始終是“快了,快了”,沒有確切說法。

  等到凌晨2點多,航空公司見起飛無望,將一行人拉到川沙附近的一個賓館,等旅客安頓好躺到床上,已接近凌晨4點了。

  昨天上午9點,這些旅客回到浦東機場等待登機,深航櫃台人員說,飛機大概10:00可以起飛。“但我們一直等到11:00,依然沒有登機,工作人員的解釋竟是機組在整理機艙。 ”

  旅客王小姐說,她的大伯剛去世,“我在出差途中訂了機票,想趕回哈爾濱奔喪,卻遇到這樣的情況。 ”由於溝通不順利,又沒有得到滿意答復,20多名情緒激動的旅客便在登機過程中,走到一旁的滑行跑道上。 “如果航空公司能夠告訴我們確切的起飛時間,不要總是敷衍了事,也許我們不會這樣沖動。 ”

  飛機為何停了一夜還不飛?

  據悉,旅客的不滿主要集中在航空公司始終沒給出航班確切的起飛時間,實際上,深航也不知道該航班究竟什麼時候才能起飛。

  ZH9817航班原定於由深圳經停南京飛往哈爾濱,並無計劃在上海停靠。但南京出現雷雨天氣後,機組決定備降浦東機場。不料,上海地區隨後也出現雷雨天氣,等到雷止雨停,排隊起飛的飛機太多,空管部門對航班進行流量控制,ZH9817航班失去了當晚起飛的機會,只能留在上海過夜。

  據滬上一名飛行員介紹,4月10日21:30左右,浦東機場內一度有64架航班在等待起飛,即使按5分鍾一架的速度放行,也需至第二天凌晨才能消化完。 “ZH9817航班不是浦東機場的定期航班,在排隊時難免吃點虧,第一天晚上飛不了,只能等到第二天上午再找機會補飛。 ”

  由於是補飛航班,地勤人員在提供善後服務時,也容易出現推諉或者不到位情況。 “很多民航旅客過激維權事件,都出自補飛航班。有關部門亟需組織航空公司建立一套完善的保障體系與解決方案,防止此類事件再發生。 ”業內人士說。

  網友觀點

  多數網友指責“沖跑道”行為

  昨日,上海機場與深圳航空均在各自微博上通報這一事件,並引發大批網友轉發、評論,大部分網友都對旅客“沖進跑道維權”的做法表示指責。

  有網友表示,“震驚了,這些人不顧公共安全不說,怎麼連自己的安危也不顧了! ”“這已經算是威脅航空器和旅客生命安全的行為了,應該予以嚴懲。 ”還有網友戲稱,“真是丟臉丟到國際上了,估計艾提哈德航空的機長一輩子也想不到會遇到這種情況。 ”

  昨天下午,微博網友,也是當事旅客之一的“@貓的書窩”發帖表示,“幾十人沖到跑道上的確是錯誤的,事後也有人在反省,我也按照要求刪除了相關的微博和照片。無論這件事情最終的結果如何,我們都已經受到深刻的教訓,一個人的言行要代表很多東西!也請大家體諒。 ”

  賠償千元被指助長不良風氣

  昨天,深航的代理方國航向每位旅客賠償1000元,開創了國內航班延誤支付四位數賠償金的先河。國航財務稱,根據公司標准,航班延誤4小時以上,最多賠償500元,這次是公司領導特批,才予以雙倍賠償。

  此事經披露後,在網上引起熱議,不少網友表示,國航的“大手筆”雖然解決了這次麻煩,但卻可能為國內航空公司今後在處理類似問題時留下隱患。 “既然有賠償條例,就應該按規定執行,擅自提高價碼不會息事寧人,只會讓旅客覺得 ‘會哭的孩子有奶喝’,助長跟風鬧事的不良風氣。 ”

  長久以來,我國民航企業在處理旅客糾紛時都有一個誤區:旅客不鬧就不管,旅客一鬧就塞錢。一次次的霸機事件,也讓旅客有了這樣的誤解:鬧得越凶,航空公司派來的官就越大,最後獲得的賠償金也越多。

  2010年,中國航協曾下發《航空運輸服務質量不正常航班承運人服務和補償規范 (試行)》,規定飛機延誤4—8小時,航空公司需向旅客提供價值300元的購票折扣補償,或是200元現金。不過這只是行業的自律性文件,並無具有法律效力。

  對此,有不少業內人士呼吁,民航部門應該建立統一的航班延誤事件處理機制和賠償標准,以免航空公司因各自為政,惱了旅客,傷了自己。

  各方聲音

  管理部門:旅客沖進跑道最多可判5年

  “這原本是一場因航班延誤而維權的行為,最終因情緒失控而采取過激行為,可能會涉嫌刑事犯罪。”昨日,民航管理部門有關人士在談及這一事件時表示,旅客沖進跑道影響其他航班正常起降的事件,在中國民航史上絕無僅有。由於該行為涉嫌違反《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和《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屬於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能被姑息和原諒。

  根據 《民用航空安全保衛條例》第16條規定:機場內禁止下列行為:攀(鑽)越、損毀機場防護圍欄及其他安全防護設施;無機場控制區通行證進入機場控制區;隨意穿越航空器跑道、滑行道;強行登、占航空器;擾亂機場秩序的其他行為。少數旅客的不理智行為違反了這一條規定的,將依照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規定處罰;情節較重的,可依照《刑法》相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91條也明確規定:聚眾擾亂車站、碼頭、民用航空站、商場、公園、影劇院、展覽會、運動場或者其他公共場所秩序,聚眾堵塞交通或者破壞交通秩序,抗拒、阻礙國家治安管理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情節嚴重的,對首要分子,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昨日,公安部門介入深航旅客沖跑道事件。但由於事件未造成影響,且當事雙方願意繼續溝通解決,公安部門對旅客進行口頭教育後,並未予以處罰。

  律師:信息不透明致航企難被信任

  是什麼原因導致一場原本理在旅客方,最終卻演變為一場鬧劇?上海漢商律師事務所的孫彬彬律師告訴記者,除了旅客尚未調整好自己的情緒,不懂法外,此事與航空公司有很大關系。

  孫彬彬表示,由於航空公司現在有的延誤賠償限額(尤其是涉及天氣、管制原因)是極低的,只有幾百元,通常無法滿足旅客的賠償要求。這也就印證了現場幾名旅客的說法,就是對於賠償金額尚未談妥。

  早在2004年7月,深圳航空公司就推出國內首個航班延誤現金補償標准。其中規定,因工程機務、航班計劃、運輸服務、空勤人員4種屬於深航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誤,延誤時間4(含)到8小時,補償不超過旅客所持機票票面價值的30%;延誤8小時(含)以上,補償不超過旅客所持機票票面價值的100%。延誤超過4小時,深航免費安排住宿休息。但補償內容也規定,導致航班延誤的其他因素,如天氣、突發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檢、旅客自身原因,不在補償之列。

  “極少有航空公司將自己本身原因導致延誤告知乘客,天氣因素、航空管制成為用得最多的借口。 ”孫彬彬說,正是由於旅客們聽了這種解釋太多,已經對航空公司缺少信任,導致矛盾激化。但無論如何,以“沖上跑道”來維權,是絕對錯誤的,這不僅影響了機場正常秩序,也威脅到人的生命。孫彬彬同時表示,機場方面也要做好相應的應急預案,以免事情重演。

 
QR Code
請用微信 掃一掃 掃描上面的二維碼,然後點擊頁面右上角的 ... 圖標,然後點擊 發送給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謝謝!
分享:
分享到微信

文章評論

現在還沒有任何評論,歡迎您發表您的看法或者回復。

發表評論

The images, logos, trademarks used on this site and all forwarded content are the property of their respective owners.
We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comments posted by our visitors, as they are the property of the poster.
All other content of this website is copyrighted by 加西網

加西網為北美中文網傳媒集團旗下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