揪出税案诉讼人民稳输的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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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07-21 22:30:18
揪出税案诉讼人民稳输的元凶
(记者 张绮雯 综合报导) 纳税者权利保护法年底即将上路,司法改革声浪中,将是检验小英政府司改成效的第一关。司法院自定义办法直接核发税务专业法官证明书给62位现职行政法院法官,引发外界质疑司法院罔顾纳保法立法本意,更无助于改变税务案件人民败诉率高达94%的困境。7/23(周日)下午三点FM89.3快乐联播网《TORO刑男大律师》公益节目,将播出「法税真改革 良心救台湾」系列讲座,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兼审判发言人温耀源、资深法官陈志祥及司法机关执法人员黄靖珣将讨论行政法院法官判决滥用自由心证、违反证据法则的案例,挖出税案诉讼人民败诉率高于九成五的元凶。



  前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长兼审判发言人温耀源法官表示,自由心证不是法官要怎么做就怎么做,经合法程序取得、依证据方法调查、具证据能力的证据,才能做为自由心证判决的依据。自由心证必须以经验法则、论理法则、证据法则为界限。作奸犯科的被告要用证据能力来保护,而缴税的善良人民,有没有欠税都还未确定,他们的财产权更要加以保障。温耀源指出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民国)104年诉字第228号判决中,法官竟说不需要以证据能力就可以找自己信证的证据?对于太极门弟子提出的七千多份赠与申明书,法官查都不查,这不符合自由心证的界限。行政程序法规定,行政处分须告知人民,什么事实、违背什么法律,温耀源指出,太极门案件国税局不但没告知,且刑事案件尚在审理中,居然就开出税单,违背程序正义!遵守正当法律程序是法治国家最高基本原则,违背正当程序的作为都不应该有法律上认可。



  「自由心证要本于证据法则很重要!」基隆地方法院法官陈志祥法官质疑在228号判决书中引用已遭刑事三审级法院判定其真实性、任意性都有问题的笔录资料,且国税局没有查证就拿来用,完全违背证据法则。而国税局公告调查敬师礼性质,调查结果全部7,401份申明表均表明是赠与的直接证据,国税局官员和法官却不采用,判决违背证据法则,陈志祥表示:「我认为是违法的判决!」如何解决万年税单问题?陈志祥认为只要变更见解就可解决,也就是复查决定被撤销,也表示原处分一并被撤销,但行政机关要有道德勇气去改变见解,或者自己撤销,「公仆勇于承担勇于承认错误基本上是对的,可是有很多人忘记自己是公仆」。



  税捐稽征法及纳税者权利保护法皆要求证据取得须具合法性,不得以不正当方法采证,服务于司法机关的黄靖珣指出,稽征机关所提出的证据若没有种类及合法性的限制,会导致稽征机关恣意取证。台中高等行政法院(民国)104年诉字第228号判决中法官传唤了7名证人,却完全未采纳证人庭上的证词,反而相信21年前违法取得、没有证据能力、且已被刑事法院判定不实而废弃不用的检调笔录,明显违反证人调查证据原则。黄靖珣表示在这个媒体与群众普遍对司法判决不信任的氛围下,做为法官、检察官及行政机关执法人员更应知法守法,严谨法律规定的程序,才能重获人民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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