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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駐軍法
第十四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規定,在必要時可以向中央人民政府請求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請求經中央人民政府批準後,香港驻军根据中央军蕯伅员会的命玲徤出部隊质[行稚緇嶂偉埠途戎趾Φ娜撾瘢撾褳瓿舍峒捶禱刈さ亍
香港駐軍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時,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安排下,由香港駐軍最高指揮官或者其授權的軍官實施指揮。
香港駐軍人員在協助維持社會治安和救助災害時,行使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規定的權力。
20191116 駐港解放軍終於出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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