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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可以逃之夭夭的殺人犯尚且自首,林鄭闖出大禍不應辭職下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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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可以逃之夭夭的殺人犯尚且自首,林鄭闖出大禍不應辭職下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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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2月12日,保安局向立法會提交文件,正式提出修訂逃犯條例。同日,民建聯主席李慧瓊及副主席周浩鼎,陪同潘母召開記者會表達支持修例。潘母當時稱期望移交逃犯的新安排,可將疑犯遣送台灣受審,為女兒討回公道。

    林鄭月娥及官員曾於不同場合指,推動修例的第一個初心是要解決台灣殺人案。6月12日修例原定恢復二讀,立法會外爆發衝突,林鄭月娥於當日播出的電視台專訪中哽咽稱,家屬鍥而不捨申藬]運甘頸0簿志殖だ羆頁匭胝頁黿餼齜椒ǎ溉魏慰贍苄砸膊荒芊毆埂


    6 月中

    在龐大民意壓力下,特首林鄭月娥6月15日宣布暫緩修訂逃犯條例工作,她當日被問及如何向潘父母交代時,回答指已盡最大努力,希望對方釋懷,「我們也只能夠向潘生、潘太說,我們真的已盡了力,希望你能夠釋懷,知道特區政府是盡了很大努力」。

    《香港01》獲悉,潘父母並未因此放棄,而潘父更於6月26日再度致函林鄭月娥,明言對女兒遇害無法釋懷,懇求對方在修例引發的重大爭議後,考慮各種「過去存在客觀限制不可行」的方法,再次盡力為其女兒討回公道。

    據悉,潘父在信中提及四個方法,包括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以及勸說疑犯到台灣自首。他稱疑犯最快10月中獲釋,期望特首、律政司司長及保安局局長能特事特辦、突破框架處理。

    記者曾就6月底致函特首一事,向潘父查詢,他不願回應。

    潘曉穎父母6月底去信特首提及的四個解決方法:

    1. 以「單次個案處理」方式,賦權香港法庭審理單一個案

    2. 港府以「行政指令方式」單次移交疑犯

    3. 賦予香港法庭域外法權

    4. 勸說疑犯到台灣自首


    2019-10-18

    陳同佳獄中洗禮 管浩鳴證個多月前決定回台自首



    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死女友潘曉穎後潛逃回港,因洗黑錢罪被判入獄29個月,扣減刑期後最快本月23日(下周三)獲釋。據《星島日報》引述消息指有牧師勸服陳同佳到台灣自首。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傍晚會見傳媒,表示已勸服與身在獄中的陳同佳,於獲釋後到台灣自首,又稱陳同佳不但口頭承諾會自首,而是有簽署台灣委託書。

    管浩鳴向傳媒表示,陳同佳於香港被捕時已承認殺人,相信他並非逃避,但只是因一時害怕而回港。管浩鳴於6個月前開始探望陳同佳,初期感覺陳有忐忑,經過長時間傾談及勸導,對方態度有所改變。管浩鳴又指陳同佳家人亦希望他回台有公平審訊,而非逃避事情,因此陳同佳於個多月前決定同意回台自首。管指有就日後台灣判刑的情況與陳商討,陳亦表示理解,另外他亦與律師翻查案例,有近期同類案件被告需判囚十二、三年,陳亦有心理湑r該娑允嗄暌隕系男唐塚賦氯銜約鶴齟硎攏郵苄唐諞嗍怯Ω茫虼訟M緇岣墓隕淼幕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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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評論

    回音寶寶
    無題
    當日,林鄭以陳同佳案為藉口,強推送中條例,一場鬧劇告終,卻為香港帶來一場百年不遇的大災難。天災難料,但人禍其實可免。林鄭玩弄手段自以為送中得計,加上一班建制人士盲目跟風慫恿,視民意如無物的政府及政客,在事件中碰個焦頭爛額。林鄭一直都堅持沒有別的方法可以處理陳同佳案,於是不惜冒險修例,終於卻是以撤回條例收場。其魯莽、不智、專橫、剛愎,為香港帶來一連串致命的併发症:删l崴毫選⒕犅俾洹⒐倜穸粵ⅰ⒎ㄖ瘟璩佟⑽試鶚А廡┲旅膩惴⒅ⅲ巡皇淺坊靨趵塗梢粵聳攏膊皇淺率顯敢飧疤ㄗ允拙塗梢閱ㄉ貳A亂岳矗頡杆橢小固趵鸕姆綺ǎ溝妝┞讀蘇詮苤紊細鞣礁髏嫻暮詘 — 潘朵拉盒子一旦打開,問題就一個接著一個湧出來。

    如果陳氏最終真的赴台自首,香港市民樂見;起碼一人做事一人當,做法值得肯定。反觀以林鄭為首的管治班子,自今還沒有一個人為「己亥風波」問責下台,試問這不是無恥是什麼?報道說陳氏為修例事件引發軒然大波而感到內疚,這是人性應有的反應,更難得願意自首,以具體而負責任的行動解決事件。反觀林鄭及其管治班子卻恬不知恥,犯下大錯卻依然居高位食俸祿,林鄭還厚顏地說特首下台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還強調自己仍然有熱誠、有承擔為香港市民服務。

    以陳氏赴台自首之舉,反襯林鄭的死不認錯、有責不問;唡相對比,真是令人啼笑皆非。陳氏倘真的自首,經公平審判後服刑,公義將得以彰顯;而林鄭以一己之錯而為香港帶來史無前例的巨大災難,試問又將要通過一種怎樣的程序,才可以真真正正還香港市民一個公道?

    都說「一失足成千古恨」,又說「後悔莫及」,復雲「早知今日,何必當初」;這些話都不是衝著陳氏而說的,而是衝著林鄭而說的!林鄭禍港罪大惡極,卻只委過於他人,企圖轉移視缐;錯而不改、滿口謊言,則其人格之卑下,當又在甘願自首的殺人嫌犯之下了。

    2019-10-18 09:19:53 | 引用
    無題
    這要修例,既然是和台灣有關的案件,那就搞個送台條例不就行了,幹嘛把中國扯進來?

    林鄭這個共產黨員就是香港的千古罪人!死不足惜!icon_evil.gif

    2019-10-18 12:55:12 | 引用
    本呐比經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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