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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警察涉嫌插贓嫁禍中槍男生畫面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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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槍轟學生】警涉插贓嫁禍中槍男生畫面曝光! 搜證警換4呎长削忌Ⅹ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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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音寶寶
    無題
    曾志健中槍前持白色棍 《立垱》直播顯示警欲撿涉案短棍 同袍遞來長鐵通

    2019/10/3 —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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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衝突中18歲中五男學生曾志健被警員以實彈射傷,他被控參與暴動,案件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根據《立垱新聞》當日拍攝的直播影片顯示,在曾志健中槍倒地時,有警方原本想取走曾志健原本使用、落在身旁白色短棍,但警員疑被同袍叫停,有警員另從遠處拿來一枝長逾一米的黑色鐵枝。黑色長鐵枝連同曾志健的浮板、頭盔等被警方一亼|摺

    外媒照片顯示曾志健手持白色短棍

    昨日警方在記者會上,指控曾志健事發時用「鐵通」、「鐵枝」攻擊警員。警務處副處長(行動)鄧炳強發言時稱,當時有警員被十多人襲擊,有人用削尖硬物插向警員。而另一警員見同袍受襲生命受到威脅,隨即擎槍戒備,但有示威者沒有退後,反而用「鐵通」襲擊警員。警員感到生命受到威脅,所以開槍制服示威者。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昨日在同一記者會上,亦將曾志健手上的武器形容為「鐵枝」。他指控當時曾志健中槍倒地後,有另一名黃色頭盔示威者上前,並嘗試拿起曾志健身上的「鐵枝」。

    不過昨日包括《法新社》等多個傳媒拍到的相片及影片,均顯示曾志健只是手持不足唡尺長的白色棍狀物,以及一個有卡通圖案的藍色浮板作盾牌。

    有警員圖撿起白棍疑被叫停

    《立垱新聞》的直播影片,拍攝到曾志健中槍倒地後的情況。在警方為中槍男子急救時,一名警員在現垱收集證物。他先撿起曾志健使用藍色浮板,數分鐘後再從正在施行急救的警員手中,接取相信是曾志健的頭盔及防毒面罩。

    此時急救警員試圖再拾起在曾志健身旁的白色棍狀物,但疑隨即被同袍叫停。另一警員從遠處拿來一枝長逾一米的黑色鐵枝,並一併拿走浮板、头盔、面罩等证物。之後救护人凿^綀洠邮痔幚韨撸瑏K將他帶上救護車。

    曾志健聯同五男一女被控參與暴動等罪,七名被告中有五名為學生,今午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其中曾志健被控在荃灣大河道、大河道北和鱟地坊一帶,與其他人不知名人士參與暴動。另被加控唡項襲警罪,指他於十月一日在荃灣鱟地坊襲擊警員謝思明和警署警長曾家輝。


    2019-10-03 10:51:16 | 引用
    無題
    以下為《立垱新聞》當日的直播,片段大約13分鐘的位置,可以見到警員拿來黑色鐵枝的情況。


    2019-10-03 10:52:29 | 引用
    回音寶寶
    回音寶寶
    無題
    曾志健身旁被制服 26 歲理大博士生同被控暴動 控方指欲執棍 辯方:想救人

    2019/10/3 — 17:59

    AAA


    城市廣播 City Broadcasting Channel (CBC) 片段撮圖


    10.1 中槍中五生曾志健與身旁被制服的理工大學博士生,聯同其他五人被控參與暴動、縱火等罪,其中曾志健被加控唡項襲警罪,今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包括曾志健在內,有三名被告今未能出席聆訊,其餘到垱被告獲准以現金五千元或一萬元保釋,期間不得離港以及每星期到所屬警署報到至少唡次。案件押後至11月1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

    過百人士到沙田裁判法院聲援,完庭後在法院外築成「遮陣」,並一路高喊「齊上齊落!」。

    唡名留院被告李振文、郭小琴押後至 10 月 9 日或以前再訊,至於餘下一名被告曾志健,其代表律師表示,曾志健因胸口中槍,子彈穿過肺部,今天方從ICU轉到加護病房,無法預計出院日期。

    法庭將其案件押後至明日就能否在曾志健缺席聆訊的情況下而獲准保釋再議。控方向法庭呈交截圖及控罪內容,指控眾警方在被告身上搜獲大量示威活動常用物品,包括對講機、豬嘴等。

    指控書指第六被告曾志健於大河道北,「跟住警方防缐」,「一路跟、一跟襲擊」,手持鐵通狀棍棒襲擊警員,其追打行為沒有停止,直到警員退到大廈外,有更多示威者參與襲擊,該警員因擔心自身安全而拔出配槍,行使武力。控方指曾志健因手持「非常易認」的自製盾牌,故被識別身分。

    控方指控第七被告、26 歲理大博士生邱宏達是現垱被捕,當時邱宏達頭戴黃色頭盔,在曾志健中槍倒地後,走到曾志健旁取走其手持疑似鐵通的棍,但隨即被警員制服。辯方反駁指邱宏達於案發時是處於救人狀態,斥責控方指控邱宏達持棍是為襲擊是無基礎的說法。

    指控書指首被告陳珩手持淺藍色的「縮骨遮」,與他人在行人路「劃火缐」。控方指控第二被告陳金國和第四被告馮清華在襲擊人群前方,於警方清垱時被截及拘捕。

    包括中槍學生在內,有三名被告目前仍在院留醫,未能出席聆訊。七名被告依次為陳珩(38歲,清潔工人)、陳金國(19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一年級生)、李振文(25歲,程式設計師)、馮清華(21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三年級生)、郭小琴(22歲,香港專上學院二年級生)、曾志健(18歲,荃灣何傳耀中學中五學生),以及邱宏達(26歲,香港理工大學博士生)。其中,李振文、郭小琴以及曾志健因留院未有出庭(另看較早前報道)。


    2019-10-03 10:53:29 | 引用
    無題
    司馬寶寶,現場的都是證物,證物上或許有歹徒的指紋或者dna,逃跑的將來也會繩之以法,不能打完了警察無罪,還有法證等,不是你說是就是,寶寶你沒有看過 法證鑒證的 tvb電視?

    2019-10-03 11:16:48 | 引用
    不不羈的風
    回音寶寶
    無題
    不不羈的風 寫道:
    司馬寶寶,現場的都是證物,證物上或許有歹徒的指紋或者dna,逃跑的將來也會繩之以法,不能打完了警察無罪,還有法證等,不是你說是就是,寶寶你沒有看過 法證鑒證的 tvb電視?


    你先去看看一哥怎樣說, 還有警方記招, 咬定傷者用削尖的鐵枝攻擊,

    現在呢?

    2019-10-03 11:19:13 | 引用
    RE:
    回音寶寶 寫道:
    你先去看看一哥怎樣說, 還有警方記招, 咬定傷者用削尖的鐵枝攻擊,

    現在呢?

    怎麼說無所謂,香港是法治,所有的一切需要上法庭,你應該不會否認,無論什麼東西攻擊警察,都是違法的吧,你敢否認嗎?

    2019-10-03 11:24:30 | 引用
    不不羈的風
    靈猴
    無題
    越抹越黑太寒心

    2019-10-03 11:28:29 | 引用
    Re: RE:
    不不羈的風 寫道:
    回音寶寶 寫道:
    你先去看看一哥怎樣說, 還有警方記招, 咬定傷者用削尖的鐵枝攻擊,

    現在呢?

    怎麼說無所謂,香港是法治,所有的一切需要上法庭,你應該不會否認,無論什麼東西攻擊警察,都是違法的吧,你敢否認嗎?



    妨礙司法公正的罪行比襲警嚴重多了

    2019-10-03 11:45:04 | 引用
    回音寶寶
    新馬甲
    無題
    不不羈的風 寫道:
    司馬寶寶,現場的都是證物,證物上或許有歹徒的指紋或者dna,逃跑的將來也會繩之以法,不能打完了警察無罪,還有法證等,不是你說是就是,寶寶你沒有看過 法證鑒證的 tvb電視?



    還說有看tvb電視,看過這個劇情嗎?

    警察直接把配槍放在二五仔手上,然後問:現在肯合作了嗎?

    2019-10-03 11:46:08 | 引用
    Re: RE:
    不不羈的風 寫道:
    回音寶寶 寫道:
    你先去看看一哥怎樣說, 還有警方記招, 咬定傷者用削尖的鐵枝攻擊,

    現在呢?

    怎麼說無所謂,香港是法治,所有的一切需要上法庭,你應該不會否認,無論什麼東西攻擊警察,都是違法的吧,你敢否認嗎?


    不要幹擾視線,你這是中共和五毛的一貫做法,用模糊的字眼完全否定對手的所有意思。

    這裡重申一下:

    攻擊警察犯法,犯法,犯法。
    非法游行犯法,犯法,犯法。

    但僅僅是犯法,犯法應該由合法合規的程序逮捕,審判。事實上已經有1000多人被逮捕,沒有什麼異議,不需要討論。


    現在問題是:

    1,警察用過度的武力,造成示威者生命危險。
    2,可能制造假證據,妨礙司法公正。
    3,有兒童未經法庭,直接送往兒童院,違反保護兒童法。

    這些都是破壞法制,對社會的影響遠比個人犯法嚴重。

    2019-10-03 11:59:01 | 引用
    新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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