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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早上班,在Royal Oak夾Deer Lake,我在Roy Oak上由南向北過Deer Lake。我在右道第一,左道是輛凱迪拉克CTS。過路口後是兩道並一道,右道上有左向箭頭示意Merge. 我啟動時超過CTS大半個車頭,然後打左燈准備merge。不料左道上的CTS突然加速,把我硬擠了出去,我只好刹車制動,那個老外開過我時還憤怒的看我一眼。我跟在後面想來想去我沒什麼過錯,這時CTS還故意降慢車速。這下我火大了,一看對面沒車,一支油門就“超”他的。3.0,245匹馬力這時算是派上了用處,CTS還沒反映過來就被我超了過去。
這下子爽是爽了,但是有些不安。我到底那裡做的不對引起他的憤怒?在merge時,如果非主道上的車領先我的車位,我都會讓他先進來。我覺得這裡大多數司機都是這麼做的,merge和有”Yield" sign應該不同。非主道上的車不必停下來等主道上所有的車經過才能merge.
聲明一下,不是顯擺帖,如果我的確有錯,願意接受大家的指正。
TopSp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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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問你個問題,如果等紅燈,兩條lane,但過了紅燈後前面的有個明顯的並道標記,大多數是右道並到左道。如果你現在是處於右道的車,左道也有車,紅燈變綠燈後你怎麼開?
如果你是加速想超過左道的車先並入,那很遺憾,你沒有駕品。如果偶在左道的話,偶會教訓你的。
這不,今天偶就教訓了一個。紅燈還亮的時候,右道那輛QX35就慢慢往前挪了。本來想放它過去算了,但又一想,偶不能縱容這樣的壞習慣,偶有責任為大溫地區交通情況的改善以及司機駕駛習慣的優化出一份力。綠燈一輛,QX35竄了出去。偶當然跟上,但偶不和它比速度,偶就保持車頭和它的車位處於同一水平線。就這樣離並道的地方悅來越近,QX35咆哮起來加速,偶依然緊貼。其實如果它強行並的話,還是有機會的,而且偶也肯定會刹車讓它。但最終它在心理上敗了下來,因為它知道,如果真的發生碰撞,它全責。終於,它減速了,乖乖地跟在了偶後面。
在此提醒諸位,遇到類似的情況,右道的車應該讓左道的車,或遵循2-way stop sign的方式,具體情況要看當時的情形。但排在第一的左道車總比右道車要優先。
當然,如果你的車和右道的車相比差得太遠的話,還是忍了吧,不然會很受打擊的。。。
有情萬物皆可愛
han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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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個帖子中的回復如下。
這個故事很簡單嘛, 當一個aggressive driver 遇到另一個aggressive driver的時候, 講大道理是沒用的.
先是老中aggressive在平行等交通燈的時候, 想靠快速起步超車merge到左線去, 結果沒超過去, 心中憤慨: TMD, 你怎麼不讓我?
這時候, 老外aggressive在想: WTF, 你丫跟我玩速度? 沒門! 過不去了吧, 這回我還故意慢點開了, 你能把大爺我怎麼著?
然後老中aggressive終於怒了, 不管三七二十一, QTNND, 迎著反向路超過, 揚長而去, 心中一口悶氣終於抒出. 回到家後, 還要來到westca繼續aggressive一下, 非得要眾網友贊同這種aggressive才罷休. 那邊廂, 老外aggressive也不知在那個論壇也聊的熱火朝天, 正研究怎麼告這個老中aggressive危險駕駛呢.
這裡引用樓主本人的兩句話來做其思維上aggressive的例證:
TopSpin 寫到:
螞蟻上樹 寫到:
要我也不會讓,樓主的行為就是搶線,本身就很rude,你要是動作快擠進來就算了,只大半個車頭就想讓我讓你,憑啥啊?那個老外減速壓車是很mean,但你的舉動更是“瘋狂”,逆行超車?真是不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當回事!借道超車是有嚴格規定的,而且地上有明確的標志線(黃色虛線,或者一實一虛兩條黃線並且虛線在自己一側),不是對面沒車就可以借道!城市道路一般都不能借道超車,只有某些高速上有。典型的reckless driving。還有,merge和change lane的規矩是一樣的,都必須等到safe gap才能進。還是別在這抱怨了,多補補交規,下次開車和人賭氣的時候多想想家人,safe driving!
超車就是暫時逆行,是不是屬於“瘋狂”你可以另開一個帖子討論。我超車時的確是一氣之下的舉動,但是說我是reckless driving有點過了吧。代碼:
(過了嗎?你一氣之下的反方向超車, 難道不是reckless driving)
ICBC的精神的確是主張忍讓 aggressive driver, 但請理解主張不代表規定。我不認為不忍讓aggressive driver 就是錯誤的。舉個例子,這裡的警察局主張遇到搶劫時不要反抗,老老實實交錢。但是你不能說遇上搶劫時反抗就是錯誤的。我們都是成人,我們應該有自己選擇的自由並對自己行為負責的能力。
我今天選擇了超車,是違背了ICBC的忍讓精神,但是我不覺得就是錯誤的。代碼:
(沒錯嗎?你搞清楚馬路中間分隔線是實線還是虛線了嗎?你確定你沒有違規?)
抱怨不是我發帖的目的,主要想和大家探討。不過謝謝你提醒我要惦記家人。也許下次我就會做不同的選擇。
開篇中你是這麼說的:
TopSpin 寫到:
聲明一下,不是顯擺帖,如果我的確有錯,願意接受大家的指正。
而你的確有錯, 大家一一指出了, 你不願意接受, 又一一反駁回去, 我先給你小節一下:
1, 你在駕駛交通工具的時候, 沒有心平氣和, 錯.
2, 跨越實線反方向超車, 你違規, 錯.
3, 你覺得別人的思維應該和你的一致, 大錯! 比如, 你覺得別人應該讓你先merge進來, 因為通常情況下你都會讓別的車merge進來, 大錯.
4, 你認為人若犯你, 你必犯人, 錯. ******咬你一口, 你是不是回咬過去?
5, 網友花費時間精力好言相勸, 你不但聽不進去, 還要爭個尺長寸短, 大錯而特錯.
你的其它錯誤還有待熱心的朋友補充, 不謝.
Comment by hanqo — 2009-03-10 10:10:07 - 引用
以上兩個帖子的當事人,正好都是這個論壇的。大家設想一下如果他們兩個在同一個起跑線,會發生什麼?
討論兩個當事人的對錯,一點意義都沒有了。萬幸的是,他們都平安坐在這裡發帖。
我覺得開車跟車好壞,馬力大小,起步快慢都沒有什麼關系。行車也如江湖,要有大俠風范,不能仗著車好或者駕駛技藝高超藐視他人。記住一句話,我們在share road。 不是在搶 road。“走自己的路,讓別人無路可走” 不適合開車。 你的親人和朋友不會因為你搶了一次風頭而誇你是英雄,他們更希望你每一次駕駛都會平安到達目的地。
Comment by hanqo — 2009-03-10 10:25:51 - 引用
路試的時候不都要考communication嗎?就是到了這種confuse的時候如何跟其他driver溝通。如果merge的時候人家沒有讓的意思,就merge到他後面好了。
Comment by 還是無聊人 — 2009-03-10 10:29:41 - 引用
如果阿牛和TopSpin碰到一塊,我賭阿牛勝,狹路相逢,勇者勝,阿牛的車不如TopSpin的值錢,因此阿牛肯定不怕
Comment by Castro — 2009-03-10 10:31:04 - 引用
不管碰到他們倆誰,我都讓。彪不過他們啊。
Comment by hanqo — 2009-03-10 10:36:09 - 引用
問題是阿牛的車可以趕上Top版的車嗎?
Comment by Sunmax — 2009-03-10 10:38:01 - 引用
非常欣賞TOPSPIN和A牛這種力求上進的開車風格
我信奉的開車教條就是: 狹路相逢, 勇者勝.
心情好時,烤肉拉都讓她; 心情更好時, 除911不爭, 其他都爭.
Comment by 一箭穿心 — 2009-03-10 10:38:34 - 引用
問題的關鍵是萬一撞上,誰的責任? :lol:
Comment by 本那比經略 — 2009-03-10 10:43:18 - 引用
他不敢撞得,他修車的錢夠你換部車了,嘿嘿
Comment by Castro — 2009-03-10 10:46:00 - 引用
問題的關鍵是萬一撞上,誰的責任? :lol:
還在計較責任呢?
我是新driver,我可能一點資格都沒有評論。不過從我的觀點來看,似乎是你有絕對的道路使用權。但是,話說得不好聽一點,如果萬一真撞車了,車可以修可以買,人可以修可以買嗎?計較責任還有意義嗎?你以一生的幸福來換取人家在ICBC的全責,你覺得你賺到了還是出口氣爽了?
Comment by hanqo — 2009-03-10 11:09:36 -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