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國華人微信亂懟胡噴 這次賠慘了

日期: 2021-10-23
新聞主題: 北美移民

來源: 加西網

 (加西網綜合)本來用於交流信息的微信華人朋友圈, 但有些人喜歡懟天懟地懟空氣,有些人不負責任地傳播一些未經證實的事情。近期加拿大有華人因為涉嫌造謠,被加拿大法官裁定賠償,再加上自己付出的律師費,損失達20萬加幣。

真的一時噴的痛快,後果慘重。



根據安省高院法庭文件,案子中原告B先生是加拿大公民,之前在中國從事醫生職業,於30多年前移民加拿大。在加拿大,他曾擔任社會工作者,並擔任多倫多社區與文化中心的首席執行官和加拿大華人全國代表大會的聯合主席。並以其對多倫多華人社區的貢獻而獲得很多人認可和各種榮譽。

則被告A先生是多倫多居民,一名自雇承包商,在多倫多華人社區非常活躍。

有意思的是兩人並不相識。



但2019年2月至2019年5月,被告A在微信上發布了一系列關於B先生的信息,聲稱其欺騙各級政府,性侵婦女以及勒索多倫多華人社區成員。



B先生在多次要求A先生從微信中刪除相關言論並遭到拒絕後,於2019年4月15日以誹謗罪對A先生提起訴訟,要求其賠償35萬加元。

而A先生則在法庭上自我辯護,承認在微信上發表這些言論,並稱是為了“維護公眾利益”。

法官於 2020 年 12 月 9 日裁定被告A先生誹謗罪名成立,A先生在微信上關於B先生的言論,是無中生有,純屬誹謗。被告A先生需支付原告3.5萬加元賠償金,以及1.5萬加元的律師費。

同時,法官宣布永久禁止A先生在互聯網上或以任何其他方式發布針對原告B先生的誹謗性言論。

2021年3月,法官駁回了A先生的上訴,要求其支付了7000加元的律師費,同時要賠償原告4000加元的律師費。
但是,A先生又作出了違反法庭禁令的行為,繼續發表有關B先生曾經販賣英女王勳章的言論。

B先生向安省高級法院再次提起A先生視法庭禁令的訴訟。

法院再裁定A先生藐視法庭罪成立,判決其向B先生支付3.5萬加元賠償金,以及1.9萬加元的律師費,同時要求A先生刪除所有對B先生的誹謗言論,並向其公開道歉。

有律師表示,A先生被判藐視法庭,屬於刑事罪,搞不好可能要面臨牢獄之災。

經過兩次判決之後,A先生需要向B先生支付7萬加元的損失費,4.5萬加元的律師費,共計超過11萬加元。

再加上A先生自己聘請律師的費用,要為自己作為健盤鋏,買單超過了20萬加元。

目前此案理論上A先生仍可以繼續上訴,但是否受理要由上訴法庭裁定。

你說說,何必呢!

無論是網站還是手機App,都不是可以隨意用來誹謗中傷他人的地方。溫哥華就曾經發生過一例著名網紅造謠報復前男友被判賠20萬的事情。

溫哥華一對男女戀愛7個月分手,前任網紅女友涉嫌在上網發帖對前任進行攻擊報仇,被法官裁定罰款20萬加元!

BC省最高法院表示這起案件讓法院意識到,互聯網可以用作損害聲譽的極其有效的工具。這起案件就是這種情況。

溫村男子布蘭登·魯克(Brandon Rook)和他的前任女友諾埃爾·哈爾克勞(Noelle Halcrow)之間的案件涉及“誹謗性帖子”,法官裁定女方意圖傷害男方,並損害其聲譽。


(網絡)

布蘭登·魯克(Brandon Rook)是溫哥華資源行業高管兼業務顧問,對前女友諾埃爾·哈爾克勞(Noelle Halcrow)提起了訴訟。

這位前任女友曾是Parfums Christian Dior的前雇員,自稱是社交媒體的網紅,她在一年左右和男友兩次分手後,開始利用自己的網紅身份,在網上發帖子攻擊前任男友。



兩人於2015年8月開始約會,並於同月第一次分手。然後,又在2016年2月重聚,又在2016年7月再次分手。

這段關系總共持續了不到7個月。但是在兩人最後一次分手兩個月後,網上冒出了一些攻擊男方的帖子,並整整持續了一年。

女方在Instagram上的Rook在線和The Dirty等網站上肆無忌憚指男方酗酒、騙子和攜帶性病。

她的帖子宣稱男方“眾所周知的作弊者,還為此感到驕傲!傳播性病,”,並指男方“把性病傳播給其他人”等等 。

她還在帖子列上相關一些標簽包括#drunk,#loser,#stdspreader,#loserlife,#drunkagain,#uncaring。

盡管上面這些帖子聽上去可惡,但女方在Bid Biz Report,Encyclopedia Dramatica和Cheaters網站等網站上撰文攻擊男方的文章就更加惡毒。

雖然女方一直表示不是她上傳的這些帖子,但是調查證據證實她的電腦和這些帖子有關聯,並且她與前任之間也就這些帖子進行的文字討論,進一步證實了她對此負責。

法官最後裁定,男方魯克可以獲得$ 175,000的一般賠償金和$ 25,000的加重賠償金。

由於調查和刪除這些網上仇恨的帖子,男方在名譽顧問上花費了將近30,000元;法官也裁定男方有權收回這筆費用。

該裁決還伴隨著一項法院命令,禁止任何人在網上發布任何誹謗性的信息。

所以,分手即使不快樂,也要理智,否則最後的結果更加令人心碎。



REF:
https://www.canlii.org/en/on/onsc/doc/2020/2020onsc7056/2...
https://www.bccourts.ca/jdb-txt/sc/19/22/2019BCSC2253.htm





本文章來自於 加西網 (溫哥華門戶網)
https://www.westca.com

這份報導的網址是:
https://www.westca.com/News/article/sid=860791/lang=tchines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