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礼貌回信求租客,却惹来大麻烦

日期: 2017-11-11
新闻主题: 买房租房

来源: 加西网

维多利亚市一个3房2卫独立屋业主,在挑选租客时,向备选租客礼貌回信,称“人口太多”而拒绝从而惹上大麻烦,被求租客以“歧视”为由告上BC省人权法庭。



求租客Abermathy太太以家庭状况“歧视”为由起诉,业主申请撤销。BC省人权法庭否决业主撤销诉讼申请,接受了立案并正在审理中。点击上图可进入诉状。


根据诉状,2017年4月12日,租客用邮件联系了房东,在邮件中,租客告诉房东,她家共6口人,包括4个8岁以下的孩子,还有1只猫和2只宠物猪。并解释是因为现业主需要自住而驱逐。

房东Stevenson先生当天就礼貌地回复了邮件,只是简单地称“对不起,对于这套独立屋来说,您家庭实在太大了”

租客回信解释现在就居住在3房1卫的独立屋里,孩子们还小,完全可以2个孩子住一间房间。Stevenson先生再回信称,实在对不起,但我真的没有兴趣,因为居住人数越多,对房子的磨损越大。这套房子比较新而且条件很好,我希望长期保持那样。

虽然最后Abernathy太太在其他地方找到了出租房,可是比Stevenson先生的房子每月贵了500加元。

根据BC省政府机构-住宅出租办公室(RTB)的指导纲领,业主不能因为租客有孩子而拒绝出租,但可以限定居住人口的数目。这正是和人权法规矛盾的地方,这也正是Stevenson先生主张的,可是BC省住房部却发出书面申明称Stevenson先生案例和住宅租赁法无关。

在业主和租客签署租赁合同时,RTB法案并没有条文设定每间房可以居住多少人数,但却特别指出,如果业主认为出租单位有不合理数目的居住人口时,业主有权书面提出并终结租约。

由于本案并未签署租约,所以BC省住房部书面申明称,本案是租约签署之前求租客被拒,所以RTB住宅租赁法并不适用本案

租客权益保护中心(Tenants Resource Advocacy Centre)的律师Lorna Armstrong则认为,虽然租户人数限定在法律上还是灰色地带,但现实却是非常清晰。业主和租客在签署租赁合同时,通常会决定一个居住人口数目。但业主绝不能因为是租客是家庭而拒绝,特别是当前住房高度紧张的前提下,带孩子的家庭很难找到合适的房子居住。所以,Armstrong律师建议,业主绝不能也无需对有孩家庭说,“你这是做梦,你不可能得到”, 只需要挑选最适合的租客即可,这样就不会让自己陷入歧视诉讼中。

加西网编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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