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 香港发生了什么?港大老师从头解释 |
文:梁启智(在香港中文大学上班。职责是透过推动公民与社会参与,促进学生的成长。这是一份好工作。)
问题1:香港发生什么事了?
答:香港人现在正以和平方式争取一个平等和开放的普选方桉。《基本法》规定香港的行政长官最终由普选产生,而人大常委于2007年也决定了香港最早可于2017年实行普选,现在香港人对普选的期望正正是基于这些承诺。现时香港的行政长官由一个1200人的选举委员会选举产生,候选人只要得到当中601人的支持便可以当选,整个过程和香港的民意没有必然关系。
许多人认为这1200人不能代表所有的香港人,因此要求改变选举制度。然而人大常委于2014年8月31日的决定却列明日后就算实行一人一票普选行政长官,参选人也一定要先经由同样是这1200人出任的提名委员会筛选,要得到当中的过半数支持才可以成为正式候选人。换言之,香港人争取普选是因为觉得这1200人没有代表性,现在改革的方桉不单止没有换走这1200人,反而给予他们更多的特权,香港人感到被忽悠了。
问题2:我不明白。这1200人的委员会到底是什麽的一回事?
答:这1200人的正式名称是选举委员会,而人大常委则决定要让他们成为普选行政长官时的提名委员会。这1200人的代表性是现时争议的其中一个核心。首先,香港现时有超过350万选民可以在立法会和区议会选举当中投票,但是可以直接参与产生选举委员会的选民却不足24万。也就是说,一开始就已经有300多万人是这个选举委员会所代表不了的。
再细看选举委员会的组成,则发现它的代表性是极不平均的。举个例,委员会当中有30人是教育界的代表,由中小学的教职员选出,而登记在教育界的选民共有81831人。委员会当中又有60人是渔农界的代表,香港是一个现代城市,渔农业只占人口和经济产量很少的部分,现在只有4千多人的工作是和渔农业相关的,但渔农界的代表却竟然比教育界多一倍。更大问题的是这4千多名渔农业工作者其实是没有资格投票选出那60个代表的,只有政府认可的158个「投票人」才有资格。为什麽选举委员会的代表组成要这样分配,谁才有资格成为「投票人」,基本上都是上届政府说了算,这点就足以决定这个委员会的组成不可能是公平的。
选举委员会当中有不少界别是以行业划分的,例如饮食界、旅游界和出版小组等等,但这并不代表从事这些行业的人都可以参与,而是只有这些行业的老板可以参与。这种安排产生了两个问题。首先,有意种票的人可以给钱开设很多间的空殻公司,便能够增加在选举委员会的影响力。第二,选举委员会明显地向商界倾斜了,参选行政长官必须要先讨好商界而不是香港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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