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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个短视频信息就被盗走?这类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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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5月10日,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国内首例短视频平台“爬虫案”。 (人民视觉/图)

  有人利用黑客技术盗取全国1500万副车牌号资源,帮助买家车主“秒杀”想要的号码, 扰乱了全国交警部门对车牌的发放和管理秩序。


  “‘网络爬虫’作为一项技术手段本身并不违法,但未经许可进入被害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即属于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中的‘侵入’行为。”

  一名主播正对着镜头展示销售的玉石——那是数块色泽通透的弥勒佛。

  直播间同时在线的人数超过了1400人。不少人一边看着直播,一边发弹幕询问:“五百多的佛公还有么”“平安扣耳钉要一对”“今天晚上有没有和田玉”……

  玉石直播尚未结束,不少留言的用户已经收到了定制的私信:内容和“捡漏”珠宝玉石有关,提醒对方可以加微信进一步沟通。

  事实上,直播进行时,一张登记着直播间用户UID、账号、账号名称、性别和弹幕内容的表格也在不断更新。这是由某获客软件自动更新的。一名在互联网上销售该软件的人员称,该软件可以“精准采集各行业精准用户” “直播间弹幕询价采集”“轻松构建私域流量,操作方便易上手”……

  2022年5月10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的案件。

  被告人丁某是前述获客软件的代理之一,该获客软件是一种爬虫软件,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非法获取了短视频平台的后台数据。法院认为,丁某已构成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当庭判处丁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两年,并处罚金3万元。在缓刑期间,丁某被禁止从事互联网相关经营活动。


  提供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罪是刑法修正案(七)新增的罪名,此前已有多人因此罪名获刑。案件承办法官、梁溪法院刑庭副庭长黎鹏对南方周末记者称,短视频平台近几年才兴起,丁某案则是全国首例以此罪名定罪的短视频平台网络“爬虫”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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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名代理人被采取强制措施


  丁某案发,始于2021年9月。

  某信息公司员工在互联网上发现有人在兜售一款获客软件,对方在演示获取用户信息的过程中,非法获取了总公司旗下短视频平台的后台数据。该员工购买该软件后,再次印证它可以“爬取”自己公司后台数据和直播间用户的相关信息,随即报警。

  该获客软件,本质上是一种爬虫软件。“它实际上是对计算机系统数据记录的爬取。”黎鹏解释,用户在直播间内的言论会变成数字信息,记录在服务器后台,而该爬虫软件通过技术手段,绕过了短视频平台的安全机制,从服务器后台获得了相关数据,再据此进行其他操作。

  黎鹏说,因该信息公司的办公地位于无锡市梁溪区,因此向公安机关报案后,案件由无锡市公安局梁溪分局侦查。

  侦查时,警方发现售卖该软件的某信息咨询公司老板丁某及销售人员有重大作案嫌疑。

  经查,2019年,丁某成立了自己的信息咨询公司,后公司因经营不善处于停业状态。2021年中,丁某从丁某某(另案处理)处以9800元的价格购进获客软件成为代理商,利用该软件可以入侵某些短视频平台的服务器,通过关键词搜索可以快速抓取平台信息,主要包括用户名、UID、签名及评论等,再通过软件把UID转换成二维码,来精准定位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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