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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患尿毒症後將父母告了 如今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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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年12月26日,長沙大雪。


  劉嘉妮在朋友圈分享了從高樓拍攝的雪景視頻,配上文案。但實際上,她並不喜歡冬天。因為患尿毒症,她的腳呈X形,無法穿褲裝。天氣再冷,她都得光著腿,套上長裙,去醫院透析。

  每周三次的透析已經持續七年。


  被診斷為尿毒症晚期後,嘉妮遭到家人的輪番“拋棄”,先後在公安局、救助站暫住過一段時間。後來,父母雙方達成調解,分別承擔她的醫藥費和生活費,之後她一個人在出租屋獨居至今。

  2019年6月,劉嘉妮以“遺棄罪”向新化縣人民法院提起自訴。兩個月後,法院以“缺乏罪證”為由不予受理。

  得知法律無法幫她“懲罰”父母後,劉嘉妮沒有太多想法,只希望他們能“認識到自己的錯誤”。

  漂泊

  劉嘉妮對童年的印象是孤獨、自閉。

  一歲八個月大時,嘉妮的父母離婚,撫養權歸父親劉傑,母親李華則去了無錫。劉傑常年在外打工,嘉妮一直與姑姑一家在湖南新化生活。

  

  (湖南新化)


  2011年,嘉妮長大至十歲,李華將女兒接回了無錫。據嘉妮回憶,當時母親已經再婚,有了一個小女兒,“她說那時候我太瘦了,只有27斤 ,可能她條件好,想把我帶過去。”

  根據劉嘉妮自訴狀中的描述,當時是父親劉傑“為逃避撫養小孩的責任,提出要求變更撫養關系”,而李華在征得小孩同意後願意親自將其撫養成人,無需劉傑負擔生活費和教育費。

  回到母親身邊後,嘉妮卻仍然感覺不到幸福。“她命令我拖地洗碗,做各種家務,我不喜歡做,她可能就打我。”除此之外,李華還會以不准吃飯、不准在家睡覺來懲罰女兒。


  初中住校後,嘉妮變得很怕回家,每周五放學,她要在門口徘徊一會兒才會敲門。

  

  (談起自己的遭遇,嘉妮很難過)

  2015年下半年,嘉妮覺得膝蓋異常疼痛。李華得知後,沒有將女兒帶去醫院,而是買了一個腿型矯正器,但情況並未好轉。

  疼痛持續了近一年後,嘉妮的雙腳發腫,皮膚潰爛,甚至流膿。

  初二的一天,她腿上持續潰爛,直至黏住了褲子。經老師聯系,李華才將她送到醫院。但這時,嘉妮已被確診為尿毒症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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