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告联系 | 繁体版 | 手机版 | 微信 | 微博 | 搜索:
欢迎您 游客 | 登录 | 免费注册 | 忘记了密码 | 社交账号注册或登录

首页

新闻资讯

论坛

温哥华地产

大温餐馆点评

温哥华汽车

温哥华教育

黄页/二手

旅游

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让用?一文读懂

QR Code
请用微信 扫一扫 扫描上面的二维码,然后点击页面右上角的 ... 图标,然后点击 发送给朋友分享到朋友圈,谢谢!
  ……对于具有明显经营活动特征的个人,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为其提供特约商户收款条码,并参照执行特约商户有关管理规定,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 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确有必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收款的,条码支付收款服务机构应当对相应收款人实行白名单管理……


  所以 ①“不得通过个人收款条码为其提供经营活动相关收款服务”和 ②“禁止个人静态收款条码被用于远程非面对面收款”是两个细则,都有限制要求。

  由此可见,前面那个新闻报道看似在澄清,其实也是在和稀泥,把两条细则混在了一起。明明是讲的A和B两件事情,它却试图用“因为B是对的,所以A是错的”来模糊处理。


  概念澄清

  那究竟该如何理解《通知》的这两条细则呢?

  首先我们需要澄清几个概念:

  收款码:指收钱的一方提供的二维码或条码(如微信右上角+号-收付款-二维码收款),付钱的一方扫这个码之后进行支付或转账。

  注意上面这两条细则规定是专门针对“收款码”的规定,而不是我们买东西时让商家扫我们的“付款码”,同样好友间的转账和红包、淘宝购物支付等场景也不受影响。

  然后是收款码的属性。

  一个是“个人码”与“商户码”,以微信为例的话,实名认证的用户都可以申请个人收款码,但如果要申请商户码的话,还需要在“微信支付商家助手”小程序中提交更多材料。


  

  还有一个是“静态码”与“动态码”,这个也比较容易理解,前者是固定不变、可以打印出来的放在店里收款的那种码,线下常见的都是这种;后者则是临时生成、动态变化的码,一般会有一个有效期。

  最后是收款码的收款场景。


  一个是“经营”与“非经营”,有固定门店的商家,毫无疑问是属于“经营”用户的范畴。

  关键是一些小商小贩、流动摊贩,是否属于《通知》中“具有明显经营特征的个人”?边界应该怎么划定?这块目前还是有一些模糊的,事实上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也还在研究制定相关标准。

  还有一个是“远程”与“面对面”,这个顾名思义,就不过多解释了。

  最终,这些属性和场景会有多个组合:

  

  如图所示,《通知》中的两条细则,分别对①个人码+经营性收款和②个人码+静态+远程收款这两类收款码属性+使用场景,进行了细致而又明确的限制。
不错的新闻,我要点赞     无评论不新闻,发表一下您的意见吧
注:
  • 新闻来源于其它媒体,内容不代表本站立场!
  • 在此页阅读全文
    猜您喜欢:
    您可能也喜欢:
    我来说两句:
    评论:
    安全校验码:
    请在此处输入图片中的数字
    The Captcha image
    Terms & Conditions    Privacy Policy    Political ADs    Activities Agreement    Contact Us    Sitemap    

    加西网为北美中文网传媒集团旗下网站

    页面生成: 0.0335 秒 and 7 DB Queries in 0.0029 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