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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年前 中華民國如何被逐出聯合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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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0年前的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擁有中國代表權席位。當年,這份歷史決議是如何通過做出的呢?https://t.co/9z4BAyiNdd— DW 中文- 德國之聲 (@dw_chinese) October 25, 2021


  50年前,中華人民共和國依照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擁有中國代表權席位。當年,這份歷史決議是如何通過做出的呢?

  根據聯合國官方網頁所錄的有關"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的合法權利"的2758號決議,1971年10月25日,聯合國第1976次全體會議上通過,"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的代表是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決定: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利,承認她的政府的代表為中國在聯合國組織的唯一合法代表並立即把蔣介石的代表從它在聯合國組織及其所屬一切機構中所非法占據的席位上驅逐出去"。


  當時在這一決議舉行投票之前,中華民國代表已經宣布,退出聯合國。台灣前駐美代表陳錫藩曾經回顧說,"就是說,我們中華民國保持了一個顏面,我們先宣布退出。在聯合國記錄上,我們是宣布退出。但是我們退出之後,這個案子還是繼續表決的,表決就是我們剛才所說的,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代表中國,中華民國就出去了。"

  1945年,46個國家代表在美國舊金山舉行會議,通過了《聯合國憲章》時,中華民國是安全理事會五個常任理事國之一。

  1949年10月1日,在國共內戰中獲勝的中國共產黨建立中華人民共和國,與退守台灣的中華民國互相抗爭,"兩個中國"的政權並立格局形成,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之後便以各種方式試圖取得中華民國政府所擁有的聯合國"中國"席位。

  自1950年開始,蘇聯等國家在歷次聯合國會議上提出"中國代表權問題",認為應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取代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及安理會的席位。由於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蘇聯的盟友關系,美國仍承認並協助中華民國保衛其代表權,並采取了所謂"緩議"的策略。

  台灣前駐美代表陳錫藩說,"這個問題每年在聯合國討論的時候呢,就由第三個國家提出:今年不討論,這叫'緩議案'。英文叫做moratorium。就是說,今年不討論。每次這個議案都獲得通過,不討論。到第二年呢,再來一個'不討論'。一年一年不討論,到1960年的時候,美國認為,形勢不能維持這樣一種'不討論'的方式。"


  自1950年代中期起,幾乎每年的聯合國大會都要辯論中華民國的會籍相關問題。在美國的影響下,支持中華民國的力量都占有優勢。

  1960年之後,多個國家開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外交關系。與此同時,不斷有新的國家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大會的主導權開始從原先的親美國家逐漸向親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轉變。由此,美國建議采取一種新策略,提出了所謂"重要議題案"。


  根據《聯合國憲章》,有些關系重大的國際事務可以被稱為"重要問題"議案。這類議案如果要在聯合國獲得通過,需要獲得三分之二的多數。而普通議案只需獲得半數以上支持即可。美國希望將"中國代表權問題"確認為這樣一個"重要問題",以此保住中華民國在聯合國的席位。

  然而,要將"中國代表權問題"列為"重要問題",同樣需要在聯合國獲得半數以上的支持。1971年,由於美國對華政策的改變,這一議案未能獲得通過。陳錫藩回顧說,"當時尼克松急於從越南撤出來,當時美國討論的是怎樣實現'光榮的和平','peace with honor', 怎樣撤出來而又保存顏面。美國認為,中共是北越背後真正的支持者。所以,尼克松要拉攏中共解決越南的問題,希望中共能夠幫忙,促成美國與北越達成停戰協定。"

  與此同時,中蘇關系走向決裂。1969年,中蘇邊境發生了嚴重的武裝沖突--"珍寶島事件"。在此背景下,中國美國有了談判的基礎。1971年,美國總統國家安全事務助理基辛格秘密訪問了中國

  1971年4月23日,美國密使羅伯特·墨菲(Robert Murphy)赴台灣蔣介石討論聯合國"雙重代表權",蔣秘密表示在保留中華民國安理會席位的條件下,可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同時存在於聯合國當中。

  同一年7月15日,阿爾巴尼亞、阿爾及利亞等國向聯合國提出決議草案"兩阿提案",即後來表決通過的2758號決議案;17個成員國提出將"恢復中華人民共和國在聯合國組織中的合法權利"問題加入第26屆聯合國大會的議事日程,並聲稱"能代表中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聯合國的創始國和安全理事會的常任理事國,其依法所應占有的席位自從1949年以來就被系統操縱排除在聯合國以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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