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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冬野 要为缉毒警察的死负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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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来聊聊宋冬野被举报的事。


  这是一个非常难下笔的话题,除非我像别人那样写《涉毒艺人宋X野复出捞钱?别忘了那些牺牲的缉毒警察》。

  看到某媒体做的一个调查《吸毒艺人复出捞金,你能接受吗?》选项A:完全不接受!选项B:重新做人可以,重新做明星不行!选项C:对吸毒艺人零容忍!选项D:以上全选。


  

  问大家能不能接受,但是四个选项里没有一个是“能接受”,高级了。

  我可以理解出题者的心情,这种大是大非的事情,你怎么可以接受?!从源头下手,不给被调查者任何犯错的机会,大爱无疆。

  眼看着我们的公共空间又回到了充斥着大是大非的年代。目前,宋冬野的微博“因违反社区公约”,已经被禁言。在此之前,他发了一条微博《我需要说一些话》,里边说:

  “一场合理、合法、经过严格审批并通过的演出,由于一些恶意的、恨人不死的举报而被强行取消,众多工作人员、乐队成员的辛勤努力直接化为泡影,几千名观众的期待再次瞬间落空,这是我完全不能理解的事:到底是相关法律和法规算数,还是个别人只言片语的举报算数。”

  宋冬野的叫屈没有得到大多数网友的谅解,反而收获了猛烈的炮火:

  宋冬野只是失去了一场演出,而缉毒警察和家属则随时面临一场永别。

  谁让你干艺人的?你要无病呻吟就去工地搬砖去,累的你连毒都不想吸。


  让演是恩赐,不让演也没理由抱怨吧。

  宋老师,你说有没有一种可能就是,您这辈子把音乐当一兴趣爱好,在家吹拉弹唱只要不扰民应该没有人举报你。找一份和音乐无关的工作,也基本能生活。您就非要跑到台前来做艺人,那群众举报,也就真的不怪群众了。

  养活自己的方法很多种,是你自己没有管好自己把演艺道路走死了,怨不得谁,如果真的热爱自己的音乐,就不该犯错,所以就换条路走走吧。


  在宋冬野的复出和缉毒警察的死亡之间画上一条粗重的连接线,这种论证方式赢得了多数网友的赞同和拥护,但是它真的是合理的吗?当我说“它真的是合理的吗”,我不是要为宋冬野辩护,因为有句话叫“真理越辩越明”。如果这种论证方式真是合理的,那么越推敲它只会越有力。如果说反对推敲,那么只能说他不是真心拥护这条真理。

  大家仔细考虑一下,如果对我上面这段话没有异议的话,我们往下走。补充说明一下,在这篇文章里,我不想煽动谁,不想迎合谁,我只是想对当前大众的语言模式和思维模式做一点分析。

  宋冬野自己觉得自己很冤枉,他说:“我没有杀害缉毒警察,也恰是缉毒警察曾告诉我:吸食毒品属于违法行为,贩毒才是犯罪行为,吸食毒品者是受害者,不是加害者。”

  宋冬野的话有很大的bug,从公关战术角度而言,这段话和他说的其他很多话一样,都是很傻很天真。

  首先,他援引的缉毒警察的话无法得到证实,没人知道是不是他编的。其次,如果说普通的吸食毒品者还能以受害者自居,那么吸毒是作为公众人物的宋冬野,不能把自己当成普通人。最后,你是没杀害缉毒警察,但你想说啥?

  在我看来,宋冬野那篇《我需要说一些话》是情绪失控、进退失据的,很多话可以想但不能说,哪怕说也可以说得更漂亮一点。

  但是至少有一句话,我觉得宋冬野说的是有道理的,就是我上面引用过的那段,这里再复制一遍:到底是相关法律和法规算数,还是个别人只言片语的举报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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