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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蒙”對支付寶口令 領走1萬元紅包被抓(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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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縱目律師事務所律師王英占也向記者表示,盜竊其實是屬於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變他人所有的東西為自己所有,而嫌疑人的行為已構成盜竊罪,“嫌疑人在春節前後一直在操作口令試圖領取到本不屬於她的紅包。由此可見,嫌疑人在此案件中是具有主觀惡意,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另外,嫌疑人領走了王先生的1萬元紅包,在對方要求返還時未返還,還將其轉移為自己占有,已構成盜竊罪,且屬於盜竊數額較大,依法應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此外,四川省律師協會維權委員會委員馮駿律師還表示,雖然嫌疑人的行為已經涉嫌構成盜竊罪,但支付寶平台規則的漏洞也是造成嫌疑人得逞的一個重要因素。

“口令紅包會向不特定多數人進行推送,而口令是唯一的‘解鎖工具’,任何解開口令的人,都可能誤認為該紅包自己可以直接拿走,錯誤地理解自己的行為是正當合法的,而平台的規則又並沒有對紅包的最終歸屬權向社會大眾進行詳細的闡述和說明。”馮駿律師說,如是小金額的紅包,被紅包主人以外的人碰巧蒙對口令取走,紅包主人一般不予追究;但金額較大的紅包,主人一般不會輕易放棄,“報警後,公安機關會考慮‘蒙’對口令的人已經涉嫌盜竊罪。”

馮駿律師表示,從這一點來說,平台的管理者是難辭其咎的。“如果發生紅包最終難以被追回,平台的管理者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另一方面,如果最後法律判斷平台沒有明顯的相應過錯,在民事程序上不承擔相應賠償等責任,但其還是應當加強相應設置管理,盡量杜絕此類情況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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