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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國店員反擊劫匪 將面臨14年牢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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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西網報道:安省的一名店員用嫌犯自己的球棒擊退了一名潛在的劫匪,他面臨著嚴重襲擊的指控。


彼得伯勒警察局在今年一月的一份新聞稿中表示,2024 年 1 月 5 日凌晨 2 點 30 分左右,警察被叫到King Street 和 Bethune Street 地區的一家便利店。

到達後,警察得知男店員正在幫助一名顧客,這時第二名男子進入商店索要錢財並揮舞著棒球棍。



(來源:監控錄像)

隨後發生了一場打斗,店員被球棒擊中,然後從嫌疑人手中搶走了球棒。 嫌疑人隨後逃離了商店。

警方稱店員跟著嫌疑人走出商店,在人行道上用棒球棒擊打他幾次。嫌疑人頭部受傷,被送進多倫多一家醫院接受治療。

這名22歲的店員在現場接受了EMS的治療。

警方之後對於37歲的男性嫌疑人發出了逮捕令,罪名是搶劫、持武器襲擊和持有武器。

目前這名嫌疑人已承認犯有搶劫罪,被判處18個月的監禁。

警方也逮捕了22歲的店員,並指控他嚴重毆打。


目前,已證實事發便利店為一家Circle K 商店,22歲的店員是來自印度國際學生特傑什瓦爾·卡利亞(Tejeshwar Kalia)。


卡利亞聲稱自己只是出於自衛,在頭部被擊中後擔心自己的生命安全。但他因嚴重襲擊可能面臨長達14年的監禁。


目前一些人認為針對他的案件是安省嚴重的司法不公。

卡利亞在目前已經刪除的一則GoFundMe籌款中表示:“在彼得伯勒市中心的 Circle K 夜班工作時,我發現自己處於一種悲慘的境地:一個人試圖威脅和搶劫我,對我發動了猛烈的暴力,導致我的頭部和脊柱遭受了三次痛苦的打擊”。

他稱:“在絕望的自衛行為中,我進行了反擊,導致了我現在的法律處境。這些指控給我帶來了巨大的經濟負擔,使我無法工作,積蓄也耗盡了”。


卡利亞的法律團隊希望該事件的監控錄像能夠幫助他洗清罪名。

Ref: https://www.blogto.com/city/2024/04/12k-raised-ontario-st...
1     已經有 57 人參與評論了, 我也來說幾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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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57 人參與評論    (其它新聞評論)
    評論17 游客 [七.西.莽.二] 2024-04-12 12:54
    屌彭丽滛旚屄
    評論16 游客 [七.西.莽.二] 2024-04-12 12:54
    屌习近平老馁x魧
    評論15 游客 [岱.此.強.御] 2024-04-12 00:57
    屌彭丽滛旚屄
    評論14 游客 [岱.此.強.御] 2024-04-12 00:56
    屌习近平老馁x魧
    評論13 yau8 2024-04-09 13:33
    本壇第一毒舌 寫道: yau8 寫道: 確實,不能說你說的沒道理。但問題搶劫犯還在旁邊,剛剛發生的事未經結束。除非跑遠。相當於槍在對著你,必須開槍,而不是等著證據確鑿對方已經開了槍。要向老美警察看齊。只能先發制人。 加拿大法律鼓勵搶劫犯,槍完還可以在你面前晃來晃去,因為無證據證明危險,哈哈 如果對方有槍那就不一樣了,因為對方隨時可能開槍,所以必須幹到他趴下。但對方沒槍,而且手裡也沒武器,也沒處於進攻狀態,對方已經跑了,再追出去打真沒必要。 所以,事情還正在發生,...  [更多...]
    評論12 本壇第一毒舌 2024-04-09 13:18
    yau8 寫道:
    確實,不能說你說的沒道理。但問題搶劫犯還在旁邊,剛剛發生的事未經結束。除非跑遠。相當於槍在對著你,必須開槍,而不是等著證據確鑿對方已經開了槍。要向老美警察看齊。只能先發制人。

    加拿大法律鼓勵搶劫犯,槍完還可以在你面前晃來晃去,因為無證據證明危險,哈哈

    如果對方有槍那就不一樣了,因為對方隨時可能開槍,所以必須幹到他趴下。但對方沒槍,而且手裡也沒武器,也沒處於進攻狀態,對方已經跑了,再追出去打真沒必要。
    評論11 yau8 2024-04-09 13:13
    本壇第一毒舌 寫道:
    yau8 寫道:
    既然第一次被打頭,就可能人家殺回來,難道要的等第二被打死了,才能再還擊?

    可能殺回來不代表已經殺回來,難道認為別人可能殺回來,就該把這個人打到殘廢甚至送命?


    確實,不能說你說的沒道理。但問題搶劫犯還在旁邊,剛剛發生的事未經結束。除非跑遠。相當於槍在對著你,必須開槍,而不是等著證據確鑿對方已經開了槍。要向老美警察看齊。只能先發制人。

    加拿大法律鼓勵搶劫犯,槍完還可以在你面前晃來晃去,因為無證據證明危險,哈哈
    評論10 本壇第一毒舌 2024-04-09 11:53
    yau8 寫道:
    既然第一次被打頭,就可能人家殺回來,難道要的等第二被打死了,才能再還擊?

    可能殺回來不代表已經殺回來,難道認為別人可能殺回來,就該把這個人打到殘廢甚至送命?
    評論9 yau8 2024-04-09 10:33
    本壇第一毒舌 寫道:
    這個我認為是防衛過當,在店裡怎麼打都沒問題,但追出去打就沒那必要了


    既然第一次被打頭,就可能人家殺回來,難道要的等第二被打死了,才能再還擊?
    評論8 jerry8888 2024-04-09 10:25
    店員可以說是在被擊打頭部後神志不清導致的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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