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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 一個33歲的女人第五次起訴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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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寧順花即將第五次站上原告席,4月23日,她提起的離婚訴訟將進行審理。過去四年半,四次訴訟都失敗了,寧順花說:“我就想要個自由身”。

  離家四年半後,寧順花第五次提起離婚訴訟。


  今年3月1日,她下了出租車,像特務一樣四處查看,確定沒人盯梢,才快步走進衡陽縣法院。新麻煩出現了,不給拿上次判決的生效書,有這份文件她才能再次起訴。

  承辦法官在電話裡語氣生硬,讓她緩一緩,別總數著日子起訴,“小姑娘怎麼不聽勸呢。”

  寧順花不聽,就怕“緩一緩,法院以為感情還沒破裂”。她火了,在法院大廳高聲鬧,“憑什麼不給我?”

  因案件相識的另一個法官過來解圍,幫她拿到生效書,語氣緩和地建議,推遲一個月起訴,可以避免刺激陳定華——她法律意義上的丈夫,屆時他可以幫忙遞交訴狀。她接受了這個提議。

  這就是寧順花,一個自稱“吃軟不吃硬”的湖南女人。兩天後,3月3日,她依舊提起了訴訟,不知從何走漏風聲,第二天弟弟打來電話,說陳定華知道她再次起訴,又發來恐嚇信息。


  對寧順花來說,過去四年多,丈夫陳定華成了寧家的噩夢:他拳打過自己的父親,用刀背砍傷弟弟,言語恐嚇更不計其數;他威脅要剁去寧順花的手,挖去雙眼,請人用迷信下詛咒;他還曾帶人將她從出租車拽出去,掐住脖子不讓求救,扯著長發往路基上撞。寧順花昏迷醒來,兩個男人正將她抬入汽車,附近村民以為販賣人口,憤怒地制止了暴行。

  因為上述種種行徑,陳定華至今五次被警方行拘。但他似乎無所畏懼。寧順花記得,有次開庭,他走到自己面前說:“和你斗,其樂無窮。”


  

  寧順花的傷情鑒定。

  不安的女人

  “提這個名字我都會發抖。”寧順花聲音都在顫動,身子驟然一緊,像兔子遇到天敵。剛過33歲生日,她身形依舊挺拔,大眼睛,挺鼻梁,皮膚很白,白色T恤,牛仔褲,小白鞋,到晚上套上小西裝或牛仔外套;跑起來時,像小姑娘那樣小幅擺臂。小碼T恤在她身上看起來還有些寬松。婚前標致的鵝蛋臉,同事說她像韓國明星蔡琳,現在瘦得像錐子臉。每次開庭前,她會盤算怎麼逃避陳定華,同時擔心判決,吃不下飯,又迅速掉下好幾斤。

  寧順花總把見面約在深圳某商場,這是她生活過的區域,待在熟悉地方才有安全感。深圳已經入夏,口罩戴一會兒就濕得透明,但她一直沒摘。實名出現在媒體後,她依舊想保護更多隱私——過去四年多,為了躲避陳定華,她辭掉銷售工作,匿身於深圳一小區物業,收入降了一截。多次搬家,不敢合租,住到偏遠郊外,每天早上將自己塞入地鐵,“能擠破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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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共有 1 人參與評論    (其它新聞評論)
    評論1 游客 [金.冬.讀.命] 2021-04-24 12:51
    太暈了,沒看完,為何不給離婚....有一方不想過了就得給離啊,什麼法律。
    上一頁1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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