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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母親 訴劉鑫捏造戀情激怒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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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5日11時許,江歌母親起訴劉暖曦(曾用名:劉鑫)生命權糾紛一案在持續庭審中。目前,審理該案的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法院已公布原告起訴狀和被告方答辯狀。起訴狀顯示,原告認為劉鑫捏造新戀情導致凶手陳世峰案發當天失控(电视剧),同時劉鑫反鎖房門在江歌遇害時未及時施救。被告律師反駁稱,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劉鑫有從內側將門反鎖的行為。


  

  據南都此前報道,4月15日9時,備受關注的江秋蓮起訴劉暖曦(原名劉鑫)生命權糾紛案,在山東省青島市城陽區法院正式開庭,原告江秋蓮及其代理律師到庭,被告劉鑫委托律師出庭,本人未到庭。


  在庭審期間,城陽區法庭公布了原、被告的起訴狀。起訴狀內容顯示,原告起訴認為,案發當天,2016年11月2日23時31分,劉鑫連發五條微信叮囑江歌等其一同回家,但沒有告知當天下午,劉鑫在打工的拉面店捏造新戀情,激怒了陳世峰的事實,也沒有透露陳世峰已到達公寓附近。抵達江歌住所時,被告劉鑫迅速走在江歌前面並跑向201用鑰匙打開進入室內,江歌把傘掛在門口儀表上,隨即被劉鑫反鎖在外。在陳世峰持刀及按門鈴期間,劉鑫稱“我把門鎖了,你不要罵了”。原告認為,陳世峰眼見無法接觸到劉鑫後失控,將仇恨轉向江歌連捅了11刀。劉鑫在江歌遇害時未及時施救,導致後者死亡。

  原告起訴狀內容顯示,劉鑫報警時間為零時16分,當天零時18分,同層住戶曾聽到江歌發出巨大慘叫聲並開門查看,此時劉鑫通過手機聯系打工同事但未對江歌急救。零時22分劉鑫再次報警時稱“那個男人已經看不見了”、“聽不到姐姐的聲音了”,期間沒有開門施救,也沒有撥打醫療急救電話119,日本(专题)警方趕到後在零時39分撥打急救,凌晨2時20分江歌因失血過多死亡。


  被告律師答辯稱,原告提供的證據,不能證明被告從內側將門反鎖的行為。事發時聽到屋外異樣聲音後,劉鑫報警,遵循警方意思沒出門,後被警方迅速帶離現場,看不清周圍環境。案發一周後,劉鑫以恐嚇報警,協助當地警方對陳世峰采取強制措施,劉鑫在凶殺案的身份是證人,是日本警方通過多方信息、劉鑫的陳述作出的判斷。

  對於此前陳世峰多次騷擾是否報警一說,被告律師辯稱,劉鑫建議不報警是認為住在江歌處不合法,劉鑫借住在江歌公寓內支付了一定的房屋租金,江歌與劉鑫均知道合租不合法,不報警是被告與江歌相互商量的結果。


  對於被告律師的說法,原告律師在法庭調查環節辯駁稱,劉鑫在江歌家“毫無疑問是借住”,並透露劉鑫的供述前後矛盾、與事實不符,在日本檢察官詢問劉鑫是否自己鎖門,劉鑫確認門是鎖上的狀態,其此後面對律師和法官訊問變成“沒有鎖,只是一直推不開”,其關於鎖門說法前後矛盾。

  庭審期間,原告方通過十分鍾的視頻呈現證據。法官公告了原被告提交的多項證據,包括江秋蓮一方提交的中國日本使領館公證書、陳世峰判決書、原告與被告的交集過程記錄、劉鑫微博截圖等10組證據,被告方提交了日本一審結果、事發後手機通訊記錄等3組證據。

  截至15日11時30分,該案庭審仍在進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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