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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妈被行李箱绊倒死亡家属索62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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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丰台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民事诉讼案件曾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


  去年3月8日,在北京西站北广场进站口,67岁的王女士被63岁的刘女士的拉杆行李箱绊倒受伤,15天后在医院去世。王女士的儿子认为刘女士的行李箱把母亲绊倒,存在重大过错,要求刘女士索赔医疗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62万多元。

  原告 王女士儿子


  

  被告家属

  

  这起案子一经曝光,就引起舆论的广泛争议,网友普遍站队刘女士,认为刘女士并没有过错,属于无妄之灾。


  9月29日丰台法院对本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了王女士家属的全部诉讼请求。对于这样的结果,网友纷纷表示大快人心。

  根据现场监控来看,两人碰撞时空间并不拥挤,王女士属于逆行,整整走了五步才撞到对方的行李箱,这说明王女士是可以注意到周围环境的,而且可以有充足的反应时间回避周边的障碍。


  此外王女士被绊倒时,并没有头部着地,而是腰部和臀部缓慢着地,在地上滚了半圈。

  

  如果说拿行李箱的刘女士一定有过错,那就是她的视线一直在左顾右盼,没有注意到前方王女士已经走到自己身边。直到对方摔倒,她才察觉到自己的行李箱绊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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